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在考虑保护居民涉及财产的隐私权的同时,也需要考虑另一个问题,即如何保障公共福利资源的公正分配。相较而言,后一个问题具有更大的公共性,一般情况下应当优先考虑。
  
  今年4月起,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民政局在全市范围内核查低保人员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对于不符合低保条件的骗保者进行清理。核查中,大量“潜伏”在低保户中的“富裕户”浮出水面,仅在石拐区的8200多名低保户中,就查出404人拥有两套住房,居民吕某夫妻名下更是拥有6处房产,包括3处柜台、1个底商和2套商品房,总面积逾300平方米。
  拥有6处房产的居民竟然是低保户,每月享受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金,出现这类令人难以置信的事例,背后不外乎两种情况。一是居民申请低保时刻意隐瞒了家庭财产信息,民政部门的核查工作存在疏漏;二是居民通過不正常手段,与居委会、街道、民政等部门的工作人员暗通,在后者的帮助下获得了低保资格。从各地的骗低保案例看,前一种情况所占比例较大,后一种情况虽然少一些,但往往危害更大,影响更恶劣。
  在上述第一种情况中,居民刻意隐瞒自己的家庭财产信息,通过“装穷”来欺骗民政、房管等部门;在第二种情况中,居民不是向民政、房管等部门“装穷”,而是在后者的帮助下向公众“装穷”。无论是哪种情况,其关键都在于居民能够隐瞒家庭财产信息,而只要居民能够“装穷”,客观上就为其骗低保、骗保障房提供了机会和可能。
  所以,要最大限度地遏制骗取低保、保障房等公共福利资源资源的现象,关键是要让申请低保和保障房的居民无法“装穷”。应当制定有关政策和法律,规定凡提出申请的居民,须将家庭财产信息在较大范围内公示公开,以增加他们隐瞒财产、故意“装穷”的难度,并加大对骗低保、骗保障房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骗取公共福利资源的风险系数和违法成本。为此,需要尽快建立并完善社会征信体系和居民信息统计体系,通过专业、成熟的调查、稽核手段,保证居民为申请公共福利资源而提交、公示的财产信息的真实性。
  也有人认为,要求申请低保、承租或购买保障房的居民公开家庭财产信息,对申请者很不公平。因为家庭财产信息是居民的个人隐私,一旦公开会造成对居民隐私权的侵犯。这种担心自有其道理,但是,在考虑保护居民涉及财产的隐私权的同时,也需要考虑另一个问题,即如何保障公共福利资源的公正分配。相较而言,后一个问题具有更大的公共性,一般情况下应当优先考虑。
  正如权利和义务是一对矛盾,保障和自由也是一对矛盾,享有了一定的权利,就要承担相应的义务,享受了一定的保障,自由就应当受到相应的限制。居民享受低保,承租或购买保障性住房,在权利和保障上获得了实际利益,理当为此承担一些义务,在“自由”上受到必要的限制。具体说来,就是要承担公开家庭财产信息的义务,在一些奢侈用品、高档服务上的消费自由也应受到限制。这与官员因为享有公共权力以及由此带来的各种利益,理当在隐私权、名誉权方面受到一定限制是同样的道理。
  公开是公正之母,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官员财产申报公开是一种“阳光治理”,申请低保、保障房等公共福利的居民公示公开家庭财产,也是一种“阳光治理”。为有效预防和惩治骗保、“骗房”,促进公共福利资源公正分配,“阳光治理”势在必行。
  编辑:尹丽丽 美编: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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