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退役士兵参加对口升学招生考试有关事项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2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退役士兵接受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1〕97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工作的通知》(晋教职〔2017〕2号)精神,现将我省退役士兵参加对口升学招生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2016年退出现役、自主就业(符合并选择安排工作的城镇退役士兵要办理自谋职业手续)、具有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毕业证书,且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的退役士兵,可报名参加我省对口升学考试。
  二、网上报名
  (一)对口升学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24日8时至4月28日18时,逾期不予补报。符合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考生均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http://),根据招生政策和自己实际需求选择招生专业类别,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信息是考生录取、学籍注册、颁发毕业证书的重要依据,考生必须如实认真填写,如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填写报名信息后,网报系统自动生成网报序号。
  (三)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期间查看、修改自己的报名信息,网上报名结束后,不能再修改。上网查看、修改信息和现场确认,均需网报序号和密码,考生务必牢记,勿泄露他人,以免信息被他人修改。
  三、现场确认
  考生本人于5月3日至6日持户口本、二代居民身份证、士兵退役证、《山西省退役士兵参加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生报名资格审查表》(此表到县<市、区>民政局领取或从“山西招生考试网”下载)到户籍所在市招生考试部门(忻州考生到本市教育局职教科)办理交费、照相、信息确认等手续。
  根据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退役士兵参加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晋民发〔2011〕24号)文件规定,退役士兵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市、区)民政局负责,各市招生考试部门凭县(市、区)民政局的审查意见予以确认,并将《山西省退役士兵参加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生报名资格审查表》收回备查。
  现场确认完成后,考生在确认点领取或从“山西招生考试网”下载《2017年山西省对口升学考生体格检查表》(贴一寸数码照片),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并按要求将体检表交回确认点。考生本人要认真核对《考生体检信息确认表》,对其体检信息准确性负责,无误后签字确认,任何人不得代签。
  凡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其报名一律无效。
  四、填报志愿
  今年考生填报志愿在考试后进行。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11日至16日,有关事宜请考生届时关注“山西招生考试网”。
  专科按顺序设五个志愿。考生按“山西招生考试网”公布的招生计划,根据报考招生专业类别填报志愿。按照退役士兵条件报考,只可填报专科志愿。报考本科院校可按往届生报考,不享受退役士兵有关待遇。
  考生可在填报志愿期间查看、修改自己的志愿信息,填报志愿结束后,不能再修改。
  为了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招生正常秩序,考生必须慎重填报志愿,招生部门按考生志愿投档后,考生不得申请退档,不得转录到其他院校,否则即视为考生放弃被录取资格。
  五、其他事项
  退役士兵对口升学考试时间、科目及内容与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相同,具体安排及要求可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查看《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晋招考综〔2017〕2号)。
  考试前一周,考生到户籍所在市招生考试部门(忻州考生到市教育局职教科),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作弊处理规定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后,领取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退役士兵参加对口升学考试被本省高等職业院校录取入学后,所需学杂费、住宿费、技能鉴定费、生活补助费等由各级财政负担,由省民政部门负责协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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