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我国慈善事业浅析之二


  编者按:
  2012年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环境和行业自身发生了很大变化。如何客观分析这些变化,继而做出正确的对策,是摆在每一个慈善组织面前的课题。本文作者尝试从发展环境、参与主体、业务模式三个方面对慈善事业的发展现状和趋势予以分析。本期刊登其中“参与主体”部分。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慈善事业不再是富人的“特权”,而逐渐成为全民参与的公益活动。2014年《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提出,鼓励社会各界开展慈善活动;倡导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全国性社会团体,各类慈善组织,各类企业,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以及社区、家庭、个人等各类主体发挥积极作用,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在此,就其中几类主体近年来的发展变化做一个简单介绍。
  一、政府:逐步调整自身在慈善事业中的定位和作用
  在我国经济社会转型的时代大背景下,政府在慈善事业中的职能也正发生转变。近几年,各级政府除着力完善慈善相关政策法规以外,还在以下方面做出努力。
  一是,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在实践方面,早在10多年前,就有广东等地方政府探索购买社会组织服务。2012年,中央财政首次划拨2亿元专项资金,将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从地方层面上升到了中央层面。政府此类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资助慈善组织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区服务、专业社工服务等领域的社会服务活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慈善组织在以上领域的独特作用。在政策方面,2014年国务院《意见》规定,要加快出台有关措施,以扶贫济困类项目为重点,加大政府财政资金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力度。同年11月,财政部、民政部下发《关于支持和规范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规定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公共服务供给中的独特功能和作用,在购买民生保障、社会治理、行业管理等公共服务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向社会组织购买;鼓励社会组织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公共服务行业和领域,形成公共服务供给的多元化发展格局,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
  二是,搭建慈善资源对接平台。近年来,各级政府部门开始陆续出面组织、搭建慈善组织与社会资源的交流对接平台。如2012年起由民政部、广东省政府、深圳市政府和中国慈善联合会等共同主办的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2012年宁夏政府组织的(宁夏)黄河善谷慈善博览会,以及2013年起广州市委、市政府开始每年举办一次的广州市慈善项目推介会等。以广州市慈善项目推介会为例,该推介会按照“政府搭台、慈善组织运作、社会参与”的理念,为慈善项目展示、交流、合作提供平台,引导社会热心企业、机构、个人参与慈善活动。2013年、2014年两届慈善项目推介会共对接慈善项目797个,筹集项目资金7.5亿元。2015年该项目推介会提出六个重点,即强调“社区慈善”、凸显“人人可为”、打造“精品项目”、注重“科技慈善”、强调“慈善公信”、扶持“民间慈善”,较好地把握了行业发展脉搏。此类对接平台在促进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媒体和公众协作,开辟一条资源共享、多方合作共赢的慈善发展新路径等方面做出了有益的尝试。
  三是,对具体业务模式予以指导规范。2012年以来,民政部等相关政府部门陆续推出系列文件,指引慈善组织具体业务,规范行业发展。如2012年,民政部在分析社团和基金会的运作特点和主要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规范社会团体开展合作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对社会组织开展合作活动、经营服务性活动、经济实体、分支机构、专项基金管理做出规定;下发了《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对基金会接受和使用公益捐赠、基金会的交易、合作及保值增值,基金会的信息公开等内容进行规范。进入2015年度,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民政部出台了《关于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鼓励实施慈善款物募用分离 充分发挥不同类型慈善组织积极作用的指导意见》,对于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救灾工作、鼓励社会组织实施慈善款物募用分离提出具体要求。2015年,民政部还特别加强了对部管社会组织的管理,专门发文强调加强部管社团在开展活动中的行为规范,并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和财务审计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
  二、企业和企业家:以更专业的精神、更灵活的方式参与慈善
  当前我国社会慈善捐赠总额中,企业和企业家的大额捐赠占据重要比例。据相关统计报告,2014年我国企业法人的款物捐赠达到了年度捐赠总额的7成,其中又有半数来自于民营企业,且这一现象已经延续多年。近年来,企业、企业家参与慈善事业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通过慈善事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动力增强。这种动力来自于多方面。其一来自于上层推动。2013年李克强总理在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强调,央企需切实履行社会责任;2013年首部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中国中小企业社会责任指南》发布;相关部委通过发布指引文件、座谈研讨等方式,对直销、互联网等具体行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出要求。其二来自于资本市场指引。我国深交所、上交所和香港联交所分别出台相关指导文件,对不同类型的上市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提出具体要求。其三来自于市场的需求。消费者意识的不断提高,以及微博、微信等社会化媒体的广泛应用,使不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面临更大的品牌风险,从而成为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动力。其四来自于企业家精神。特别是近年来,互联网与社会化媒体的爆发式增长,使得一批成功企业家以意见领袖的身份参与社会问题的讨论,并将其在经济领域的专长落实到慈善领域中来。
  二是,参与慈善事业的方式趋于多元化。越来越多的企业家开始摒弃以往单一的捐款,尝试与慈善事业的深度战略性跨界合作。成立非公募基金会。企业是我国非公募基金会的主要发起单位,民营企业则是其中最重要的力量。除了每年新设立的非公募基金会以外,由于政策放宽,一些原来由企业家设立、挂靠在大型慈善组织的冠名基金,开始脱离所挂靠慈善组织,独立注册成为非公募基金会。截至2013年底,我国共有3554家基金会,其中非公募基金会占到60%。捐赠股权。如牛根生在香港成立公益信托并捐赠家族所持有蒙牛股票,曹德旺捐出3亿股价值35亿元的福耀玻璃股份成立河仁慈善基金会,海航集团向慈航公益基金会捐出价值85亿元股份等等。除了捐赠股权以外,公益信托开始成为很多慈善家的期望。2014年2月,华民慈善基金会与深圳市民政局签署合作备忘,将在深圳前海国家级金融创新平台成立公益信托公司,开展公益信托运行模式创新试点。多元化投入。不少企业从单一的资金捐赠阶段,逐步发展为包括专业人才、产品、技术等在内的核心竞争力投入阶段。一些企业家还通过担任慈善组织的管理职务,亲自参与到慈善组织运营中,为慈善事业发展贡献稀缺的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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