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国家公务员考试制度的比较


  【摘要】本文分析比较了现阶段的中韩公务员考试,在观念及管理体制、考试原则及考录程序、考试内容及方法手段、考试功能方面均有许多差异。我国今后应该规范公务员考录制度的各要素,并借鉴韩国公务员考试的有关制度,在考录条件与录用形式和考试内容及方法等方面进行改革,实现分级别报考,并要完善相关制度建设。
  【关键词】中国;韩国;公务员;考试制度
  
  一、公务员考试制度的基本概述
  
  古人云:“为政之要,首在择人”。考试是目前选拔人才的重要途径,由于考试具有比较明确的客观标准,并有一套严格、科学的方法和程序,能比较客观地区分应考者知识能力水平差异,有效避免主选者主观因素的影响,保证被录用者具有司职履责的素质,贯彻用人为贤的原则,考试能选拔出各个职位所需要的人才,做到“量才录用”、“适才适位”。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是公务员制度的核心内容,是推行公务员制度的突破口。公务员考录制度的实质是为了“知人”而“善用”,它的发展与完善对于公正地选拔人才,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提高管理国家事务的成效具有重要意义。
  公务员考试录用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从公务员系统以外的人员中采取公开考试考核方
  式录用公务员并与其建立公务员权利和义务等法律关系的行为。[1]
  
  二、韩国公务员考试制度的发展及基本内容
  
  1948年在民主共和宪法的基础上,韩国公务员制度以一种新的精神重建。韩国政府努力学习现代行政方法和先进的公务员制度。但韩国政府延续了日本殖民时期的行政结构,保留了大多数公务员,从而使韩国公务员制度表现出高度的权力集中和强制性权威的行政风格。在随后的发展中,韩国公务员制度经历了不断的改革和完善。韩国在1949年制定出台了《公务员法》,建立和推行公务员制度。第一个对完善公务员制度有意义的事件发生在朝鲜战争结束后。美国在许多领域训练韩国军官,韩国人学习了美国军事组织和人力资源管理后,发现韩国公务员制度不如军队组织系统化和理性化。因而,将军队管理技术的常用方法应用于公务员管理以提高效率和效能。韩国公务员制度建设史上第二个有着历史意义的事件,是1959年国立汉城大学在美国的帮助下成立了行政学院,激发了人们进入公务员系统学习管理知识的热情。韩国于1993年又颁布实施新的《公务员法》,此法一直沿用至今。
  为满足公共部门变化的需要,韩国公务员录用考试也在不断创新。韩国政府采用分级公开考试的方式录用不同等级的公务员,共分为5、7、9三个级别。7级和9级公务员考试难度较低,均采用客观题。7级考试科目包括:韩国语、韩国史、英语、宪法、行政法、行政学和经济学等。9级考试科目包括:韩国语、韩国史、英语、行政法总论、行政学概论等。5级公务员的考试(包括行政高等考试和外务高等考试两类)难度最大,许多高官均通过5级考试进入政府部门并得以崭露头角,因此5级考试被认为是韩国公务员录用中最重要的考试,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目前,公务员5级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测查应试者的知识结构、能力要素和综合素质。
  1、韩国公务员考试的程序
  (1)笔试。笔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初试通常在2月份举行,全部采用客观题,包括语言理解、资料解释和状况判断等三科。每科均为40道题,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80分钟。三科考试在同一天内进行。其中,语言理解重点考查应试者的韩语阅读理解和逻辑思维水平;资料解释主要测查应试者的分析推理能力;状况判断主要考查应试者的归纳综合能力。初试结束后,按当年拟录用人数1∶10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同时规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单科成绩不得低于40分,平均分不得低于60分。初试结果一般在5月公布。复试通常在6月举行,全部为论述题。考试科目采用4+1的方式,即4个指定科目加1个自选科目。4个指定科目为:行政法、行政学、经济学和政治学;可供自选的考试科目包括:民法、情报体系论、调查方法、政策学、国际法和地方行政法等。每个科目考试时间为2小时,分5天进行,通常在11月公布面试人选。
  (2)面试。以行政高等考试为例,面试分为小组讨论、自我展示、个人问答等环节。面试当天上午进行小组讨论,时间1.5小时,一般采用分组对抗辩论或小组共同完成解决问题方案等形式,主要考察应试者是否具有高位别公务员应具备的语言、逻辑、说服、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下午先进行20分钟的自我展示,在此环节中考生根据事先准备好的某一主题向考官汇报说明,并接受考官的深入提问。在接下来的个人回答环节中,考官将向考生提出各种各样带有分析性的问题。进入面试考生人数与拟录用人数之比约为1.2∶1。
  2、韩国公务员考试的成绩评判
  韩国法律规定笔试分成两部分:考生首先必须参加一定科目客观型笔试,经淘汰后再参加下一轮的主观型笔试。每轮笔试结束,总务处人事局考试一科的阅卷系即组织专家阅卷,评判考生成绩。《公务员录用考试令》第11条第4款规定:综合成绩最高分者方可参加下一轮面试。这里综合成绩包括3部分:笔试卷面成绩、教授推荐成绩以及优惠照顾成绩。
  教授推荐成绩制度是韩国公务员考试录用过程中,由考生所毕业学校的教授按一定标准所评判给予的成绩。教授推荐成绩制度经司法录用考试试用后,于1983年推广到公务员录用考试制度上来,适用于5—9级公务员的考试录用。教授推荐成绩所占综合成绩的比例是30%,两次笔试成绩占70%。基本换算方法:
  笔试成绩=70×本人考分/两次笔试最高分;推荐成绩=30×本人推荐分/推荐最高分
  韩国的教授推荐成绩评判标准号称是“全评价要素”,包括考生的判断力、创造力、指导力、责任感、人际关系和国家观等6项,平均每项5分,另外参照教育部另行规定的有关考生健康状况、爱校心、社交能力、诚实性等。教授推荐成绩的主观性较大,不同学校、不同教授甚至不同的考试时期,评判的客观基准都可能不一样。而且近年来,满分的趋势更加明显,逐渐演变为一种形式,失去了实际意义。
  优惠照顾成绩是指具有特定资格的考生按具体规定所享有的额外加算成绩。凡国家有功人员(含军人)、特定资格证持有者、有一定的工作经历者等,均可在综合成绩里照顾加算3%至10%不等。如《国家技术资格证法》规定的特定资格证持有者的笔试成绩,可以按科目不同加算3%计入综合成绩。这一规定客观上鼓励人们从事一定技能的学习,尽可能多地满足不同专业工种的需要。
  3、有关考试科目和考试难度的规定
  公务员考试的目的是为行政机关选拔优秀人才,可是韩国公务员的录取偏重于专才,所以开考的科目较多,多是政法类知识。这些科目一般与大学开设的课程相近或相仿,尤其是大学行政学院的课程基本上涵盖了5级公务员考试要求的科目。一般情况下,韩国将考试科目划分成3部分:公共通考科目、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以5级公务员考试为例,通考的5门科目是客观型笔试,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则是主观型笔试。7级和9级公务员考试规定有所不同。客观型笔试主观型笔试
  通考科目必考科目选考科目备注
  5级行政高级考试
  宪法、韩国史民法总则、信息体系论、英语
  行政法、政治学、行政学、国民伦理学、经济学
  ①民法、社会学、调查方法论②政策学、国际法、地方行政
  ①②类各选一科
  
  7级行政一般考试
  国语(含汉语)、行政法、行政学、英语、宪法、国史、国民伦理学、点算学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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