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聚居区农村宗教问题研究


  摘 要:我国少数民族聚居区区域广阔,占国土面积大。在少数民族农村地区,信教群众人数逐年增多,宗教影响力不断扩大,也产生了一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必须引起重视。
  关键词:少数民族;农村;宗教问题
  doi:10.3969/j.issn.1009-0339.2016.06.014
  [中图分类号]D6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339(2016)06-0076-04
  我国有55个少数民族,是一个少数民族众多的国家。虽然少数民族人口只占全国人口总数的10%左右,但是少数民族的分布区域却超过我国国土總面积的60%,且多分布在边疆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成建制的城市只有97个,占全国城市的比重只有10%多一点,也就是说,民族地区的农村占到了民族地区面积的大部分[1]。近年来少数民族聚居区信教群众人数越来越多,处理好少数民族聚居区农村宗教问题也就成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关乎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一、少数民族聚居区农村宗教存在的问题
  (一)教职人员综合素质不高
  教职人员是宗教的必然存在,对宗教的生存发展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一直以来,我们党和政府十分重视教职人员的培养,出台了相关政策法规予以保障。但从目前情况看,青黄不接、能力不强仍是我国少数民族聚居区农村宗教教职人员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农村,一些宗教场所管理人员多年没有换届;一些农村教堂难寻牧师长老,寺庙不见和尚住持;部分宗教教职人员为半路出家,其诵经讲经的能力存在明显欠缺;个别地方还存在不法分子利用宗教骗取信众钱财的情况。这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宗教的声誉,玷污了宗教场所的形象,损害了宗教组织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信众数量发展过快,且有向年轻人发展的趋势
  在农村地区,信教群众发展过快,而且人数迅速增长。从全国基督教的发展情况来看,1978年我国的基督教信教群众约为200万人,1985年为300万人,1990年为500万人,1996年为1 000万人,2004年为1 600万人,到了2010年,增加到2 305万人(有人甚至估计约为7 000万人),增长速度可谓迅猛。据统计,这些宗教信徒中 80%以上为农村群众,而且这一数字还在增加[2]。2014年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成立60周年纪念会暨基督教中国化研讨会上,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王作安表示,中国境内信仰基督教的人数约有2 300万至4 000万。信教群众人数的增加,将会导致一系列新问题的出现,比如宗教活动场所不足、教职人员不够等问题。这些问题若不及时妥善处理,势必在农村地区的稳定、农村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信教群众的家庭和睦等方面产生负面影响。
  (三)非法宗教活动依然存在
  近年来,少数民族聚居区农村的非法宗教活动屡禁不止,甚至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一些所谓的传道者违反《宗教事务条例》的规定,公开或秘密地在宗教场所之外传教,组织聚会,发展教徒,擅自印刷、散发、销售宗教印刷品和音像制品。二是个别教职人员非法干预基层行政、司法、学校教育,干预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三是部分寺观教堂内部管理混乱,财务帐目收支不清,贪污腐化现象时有发生,教派内部派系和利益之争引发的冲突也日渐增多[3]。非法宗教活动干扰了少数民族农村地区群众正常的生活秩序和生产秩序,对于少数民族农村地区的基层党组织存在侵蚀甚至瓦解的风险,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四)境外宗教势力渗透不断加剧
  近年来,西方国家针对我国少数民族农村地区的宗教渗透活动不断增多,渗透渠道、渗透手段层出不穷。他们或是在境外边境地区举行大规模宗教庆典活动,以此吸引我国境内信众;或是利用一些少数民族聚居区农村群众生活困难的情况,借助经济援助的外衣入境进行传教;或是利用广播手段,开设针对包括少数民族农村群众在内的宗教广播频道,进行空中传教;或是利用手机、QQ等网络平台途径向城郊及农村群众尤其是青少年传播带有明显宗教色彩的文字、音频、视频内容,进行网络传教。
  在境外宗教势力的渗透中,分裂、分化、颠覆与破坏等内容充斥于内。他们极力灌输西方所推崇的“民主”“自由”观念,煽动民族地区进行分裂,挑拨民族地区党群关系,控制宗教团体,影响基层组织,动摇党的执政基础。
  二、少数民族聚居区农村宗教问题原因分析
  (一)社会建设滞后
  近年来,随着扶贫攻坚和乡村建设的深入开展,广大少数民族聚居区农村经济社会建设有了长足的发展,但社会建设仍然滞后。从实际情况看,相当部分信教者的宗教信仰发生于自身贫穷、患病等困难时期。对于处在困境阶段的群众,宗教往往会更加主动地去关怀他们,向他们提供一些物质或者是精神上的帮助。英国著名历史学家汤因比曾说:“逆境的加剧,会使人回想到宗教。”[4]这些处于困境之中的群众被宗教的主动帮助和关怀深深打动之后,便投身其下,成为宗教的忠实信徒。
  (二)基层宗教工作力量薄弱
  出于“民族宗教无小事”的慎重心理,许多基层干部在开展农村宗教工作时,都非常谨慎。少数民族聚居区由于还牵扯到民族问题,当地的基层干部在处理农村宗教问题时更是谨小慎微。由于民族和宗教的敏感性,在处理宗教问题时,他们既担心操之过严而受人指责、失去这部分群众基础,又担心过于宽松而导致问题扩大、引火烧身,不断左右摇摆,陷入为与不为的矛盾之中,出现宗教问题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的“三不管”局面。
  一些农村地区的基层党组织没能够有效发挥自身作用。农村党组织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力量,也是农村地区宗教工作的重要力量。可是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一些农村的村干部、班子成员由于自身辨别力不够,对工作中的宗教问题、民族问题、社会问题无法及时分清,导致工作方法简单,效率低下,工作效果不尽如人意。

推荐访问:聚居 少数民族 宗教 农村 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