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传教活动小群化、社区化现象及对策建议


  摘 要: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对宗教活动场作出了明确规定。但是我国目前仍然存在着非法传教和不按照有关规定传教的问题,特别是基督教的传教活动出现了小群化和社区化现象。本文仅就该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针对如何加强对基督教传教活动的管理提出了五个方面建议。
  关键词:基督教;传教;小群体;社区化
  中图分类号:D6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63(2007)01-0065-04
  
  我国有一亿多信教公民,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维护人民利益、尊重和保护人权的重要体现,也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题中应有之义。2004年11月30日,国务院发布了《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我国宗教界和宗教工作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宗教方面的法制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条例》的颁布实施,有利于在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切实贯彻新世纪新阶段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有利于各级政府全面推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加快宗教工作法制化进程。《条例》规定,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信仰宗教的公民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宗教活动应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本文仅针对目前基督教传教活动中存在的小群化、社区化现象进行初步的研究,并提出建议。
  
  一、问题提出
  
  《条例》第三章对宗教活动场作出了明确规定:信教公民的集体宗教活动,一般应当在经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以及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场所)内举行,由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宗教团体组织,由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主持,按照教义教规进行。几年来,我国在加强宗教场所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目前仍然存在着非法传教和不按照有关规定传教的问题。特别是基督教的传教活动随着信教人群的不断增长,日益表现为小群化和社区化,一些自封传道人深入社区或是在身边接触到的人群中进行非法传教,规模以20-30人的居多,它们大都利用私设在信徒家中或租赁的房屋中的聚会点进行传教。这些聚会点未经政府宗教部门审批,不受基督教爱国组织的约束,不受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管理,存在问题很多。
  基督教传教活动的小群化和社区化现象的形成和存在,既有教会、信徒自身的原因,有异端邪教的插手及境外渗透的因素,也有宗教场所分布不合理和政府依法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但其不断发展的趋势和蔓延,不仅对我国现行的宗教法规,特别是政府依法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形成挑战,对正常的宗教活动造成冲击,而且会影响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阻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加强研究。
  
  二、相关借鉴
  
  宗教问题的复杂性,决定了我们对非法传教活动进行研究,既要面向国际,又要面向国内;既要面对现实,又要回顾历史。要通过对相关问题和实际的深入分析,为研究和解决非法传教活动问题提供借鉴。
  韩国在被日本统治的时期,儒教和佛教都受到了阻碍,基督徒在这个时期却有了迅猛的发展,天主教徒从1910年的7.35万增加到1945年的18.36万,35年间增长了近2.5倍。战后基督徒的人数更是迅速增加,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天主教徒增加到110万,成为继法国、意大利和西班牙之后世界上拥有天主教徒数量列第四的国家。基督教徒数量的迅速增加是因为韩国在被日本统治的时期,儒教的权威主义和佛教的被动性被基督教的战斗精神所取代而产生的,但更重要的是与韩国在宗教方面的放松管理有很大的关系。基督教在韩国传教活动非常不规范,近年来,仅基督教内部的教派就有十几支。在基督教会内部对教义的理解稍有不同,几个人就可以到政府部门登记组成一种新的教派。有的基督教组织还采取各种手段,向国外传播,以拉更多的人入教。此外,经济发展也促进基督教在韩国的扩张。韩国在战后的经济腾飞与基督教的上升势头几乎是同步和成正比例的。其原因主要是:社会结构不稳定与不安意识加剧,为宗教发挥其作用提供了土壤和良机;由于不同阶层收入水平差距的拉大,导致了社会上被剥夺意识的日益增长,因而产生强烈的宗教动机和宗教冲动。目前基督教精神在韩国成了新的整合力量,从政治到经济基督教对韩国社会的影响举足轻重。
  印度自1991年实行经济改革以后,出现了一股空前的宗教热。在过去的十来年时间里,新修缮和兴建的庙宇如雨后春笋,其速度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快,新出现的宗教组织和神职人员也超过以往任何一个时期。城镇里,坐在宗教大师跟前聆听教诲的男女老少远远超过听瓦杰帕伊和索尼娅·甘地演讲的人。富人和知识分子阶层的宗教积极性也空前高涨。在一些城市,平时习惯于坐车的富裕人群,有的连夜步行十多英里到神庙去礼拜。在南印度,基督教徒也加紧传教活动,不时有印度教徒改宗基督教的报道。印度出现宗教热,使印度的教派主义情绪也有所增长,主要表现为:教派冲突增加、教派间信徒争夺加剧、教派斗争政治化。十多年来,印度教派冲突不断,其中大规模的冲突就有三次。1992年12月,印度爆发了举世瞩目的“阿约提亚寺庙之争”的大规模流血事件,有1500余人死于非命。印度的宗教热,对印度的社会稳定产生了极坏的影响。
  可以说,从国际上看,当前世界范围内民族、宗教问题危机引发社会动乱、加剧政治演变、挑起民族冲突、造成国家分裂方面的政治作用正在增长。
  从我国历史上看,宗教对我国社会的发展更是影响深远。1851年广西桂平的金田村爆发了一场颇有影响的农民起义。洪秀全作为“天王”,率领着数以万计拜上帝会成员组成了“圣军”,势如狂飙铁流,很快占领了南方数省,并建立了政权。这里我们姑且不论“金田”起义对推动满清社会变革的作用,洪秀全能在短时间内建立政权,是与“拜上帝会”这一宗教在两广一带的迅速传播分不开的。洪秀全将“拜上帝会”蒙上浓重的政治色彩,突破了以往纯宗教说教的限制,使得“拜上帝会”渐渐从单纯的宗教团体,演变成为政治和军事的组织。
  从现实看,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更是打着“传教”的幌子,借用宗教的名词术语,通过贬损宗教声誉、扰乱宗教秩序来宣扬和推行自己的歪理邪说。它所鼓吹的“法轮功”在本质上是一种危害社会的邪教。“法轮功”邪教组织刚开始的时候,并没有引起我们足够重视,但在短短的2年内,这一非法组织在全国迅速发展,其设在全国各地的辅导总站就有39个,辅导站1900个,练功点28000多个,参加“法轮功”练习的有近200万人。“法轮功”组织实际上已成为李洪志进行各种违法活动的工具,给国家和人民的幸福生活造成巨大的损害,到目前“法轮功”邪教组织给我国造成的危害仍在继续。
  国际和国内、历史和现实相关情况的分析,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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