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2:山东泰安创出官民共治共享社会稳定新机制


  一、通过“平安协会”引导和组织民众参与社会建设
  泰安市“平安协会”开始于2006年2月。当时新泰市汶南镇夜间偷盗案件频发,而当地警力又严重不足,汶南镇的50多个企业、行政村自愿出资,组织专职治安队昼夜巡逻,几个月下来,全镇的可防性案件比上年同期下降80%。泰安市认真总结汶南镇的做法,在全市层层建立“平安协会”这一群众自治组织,市级、县市区及所辖乡镇(街道)“平安协会”以及行业协会、村居分会共发展会员36639人。随着组织体系的不断完善,“平安协会”的职能从最初的协助治安防范,向化解社会矛盾、调解纠纷、协助处置群体事件延伸。
  为引导这一群众自治组织更好地担负起社会管理的公众责任,泰安市着力在三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把平安协会纳入社会管理体系。把平安协会作为基层党委政府维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把政府力量和群众力量有机结合,积极构建党委政府总揽全局、职能部门齐抓共管、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把平安协会建设纳入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全市87个乡镇平安協会全部整合进入乡镇综治工作中心平台。
  二是进一步规范平安协会的内部管理。泰安市下发了关于深化平安协会建设的《意见》,市、县、乡综治委加大指导和督导力度,理顺协会关系,健全协会工作制度。市、县、乡协会都是独立的法人单位,行业平安协会隶属于市协会,乡镇平安协会接受市协会的业务指导。村级协会分会隶属于乡镇协会,接受村级党组织和乡镇平安协会的“双重领导”,以村级党组织领导为主,乡镇平安协会重点对村级协会进行业务指导。指导各级平安协会建立和完善参与治安防范、矛盾调处以及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平安协会在社会管理中的协同、自治、自律、他律、互律能力,为群众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创造了条件。
  三是强化党组织对平安协会的领导。针对理论界专家担心平安协会是否能始终听党组织招呼的问题,泰安市重点从三个方面把关:组织上把关,协会会长、理事由党组织研究推选后再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多由“三老”人员担任;行动上把关,疑难纠纷、突发事件处理,由党委、公安干警、村两委与平安协会联合行动;方向上把关,依法办事为标准。市镇两级综治办加强对协会的业务指导和工作协调,公检法等部门与平安协会互动联动,使得平安协会有强有力的后盾,保证了平安协会工作的权威性。
  二、在破解难题中创新机制,在整合资源中共建共享
  一是构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以平安协会为载体,引入原有的社会资源,吸收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三老”人员参与社会管理。“三老”人员具有联系面广、信息灵敏、熟知情况的优势,他们带着感情、信任、友谊去做工作,善于从矛盾的非对抗性上寻求共同点,扩大相通性,德法并举,综合调处,使当事人心服口服。在平安协会自发调处矛盾纠纷的基础上,科学整合平安协会参与化解不同层级的矛盾纠纷。市县两级依托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室,吸收经验丰富、威望较高的协会会员组成调处化解矛盾专家库,采取“一案一策一站式双联动”的办法,调处化解重大疑难纠纷和案件;乡镇街道矛盾纠纷排查中心吸收平安协会“三老”会长、副会长为副主任,化解村级解决不了的矛盾纠纷;村居吸收平安协会会员为人民调解员,调处化解一般的矛盾纠纷。加强了诉调对接、检调对接、警调对接,整合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协会的民间调解“四调联动”,形成了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新机制,大大减少了矛盾纠纷进入信访和司法渠道的流量。
  二是建立党政领导坐镇指挥、平安协会打头阵、公安机关压住阵、基层党群组织迅速跟进的“立体三角处突机制”。在处置突发事件时,平安协会先行介入,迅速了解事件的大与小、急与缓、根与底,在党委、政府和突发事件之间建起“缓冲带”,赢得时间,掌握主动,避免警民冲突,使突发事件迅速降温,得到有效处置。成功处置了天宝镇羊倌触电死亡、东平铁路放城段群众阻工、新都路土地补偿集体上访等多起突发事件。
  三是构筑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在人防、物防、技防、心防“四防”结合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框架内,各级“平安协会”作为自治的群防群治队伍,积极投身于治安巡逻、看家护院等防控工作,利用会费补助的方式帮助贫困村居、单位建立人防队伍。同时,协助公安机关实施“平安灯”“平安互助网”、“天目”等技防工程,既提高了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的科技含量,又直接造福于广大群众,实现了“共建平安、共享平安”。
  四是拓宽法制道德教育渠道。平安协会通过倡导社会公德和创新普法宣传,树立良好社会风气,激发群众的参与和相互协作,增强社会诚信。
  五是在项目征地、房屋拆迁、企业改制过程中,组织平安协会积极参与,把村级事务进行有序再分配,让群众参与社会事务的决策、管理和监督,社会效果良好。
  三、依靠群众共建平安,让人民群众共享平安
  山东省泰安市探索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在推进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实践中,探索创造的“平安协会”这一新的群防群治组织形式,在整合社会资源、协助社会治安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处理突发性群体事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形成了政府调控机制与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与群众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与社会组织力量互动的格局,走出了一条依靠人民群众共建平安、让人民群众共享平安的新路子。
  一是有效化解大量矛盾纠纷。“平安协会”的主体成员由社会各界政治觉悟高协调能力强的人员构成,其中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三老”是主力军。这些成员,来自群众,扎根群众,既有较高威望,又有丰富经验,在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方面具有独特优势,他们出面处理问题和矛盾,往往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仅2010年以来,泰安市各级“平安协会”就化解各类社会矛盾7600多起,防止民转刑案件128起,有效预防群体性事件苗头32起。泰安市卫生平安协会完成调解的43起医患纠纷中,索赔金额由320万元调解为合理赔偿72万元,减少248万元,占索赔额度的78%,而在72万元的赔偿中,有近40万元是平安协会通过艰苦细致的工作,依理依据为困难患者争取到的,实现了医患双方满意的工作目标。
  二是参与处置突发性群体事件。“平安协会”是依法登记注册的非盈利性社团组织,在群众中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和说服力。一旦发生突发性群体事件,平安协会很容易介入,一般都能找到一个很好的中间点和平衡点,使双方向预期靠拢,不仅便于理顺群众情绪、化解民怨,而且有利于慎用、少用或不用警力,起到“防浪堤”、“解压阀”的作用,探讨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坐镇指挥、平安协会打头阵、公安队伍压住阵、基层党群组织迅速跟进的“处突”模式。泰安市利用这一成功做法,处置了多起突发性群体事件。东平县银山镇石庙黄河浮桥因股权问题与河南省台前县吴坝乡群众发生纠纷,双方纠集数百人,一场恶性流血事件就在眼前。镇平安协会立即组织部分会员赶赴现场,会同台前县有关部门做群众工作,会员们动之以情,明之以法,最终事件双方握手言和。2010年7月24日,泰安市中心医院发生一起与回族群众有关的医疗纠纷事件,市卫生平安协会第一事件赶到医院,面对60多名情绪异常的回族群众做工作,会员们通过人格保证和真情感动,依法依理平息了现场,把问题引导到调解的路子上来,经过10天反反复复的艰苦调解,事件得以圆满解决,回族同胞给平安协会赠送了“调解为民,办事为公”的锦旗。

推荐访问:泰安 山东 创出 社会稳定 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