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管理民主应注重发挥党的政治核心作用


  [摘 要] 管理民主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要求之一,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推进农村管理民主,必须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转变党在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工作中的领导方式,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农村基层民主健康发展。
  [关键词] 基层党组织 管理民主 核心作用
  
  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由此可见,作为新农村建设总目标要求之一的“管理民主”,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个重要特征。
  管理民主,就是在农村党组织领导下,进一步健全农村各项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增强农民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能力,直接参与并主导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治理活动,使广大农民群众真正拥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享受更多更充分的民主权利,不断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实现农民自己当家作主。
  在我国广阔的农村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一项伟大的事业,要推进这一伟大的事业,关键在于坚持党的领导。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历史形成的。党管农村工作是党的一个传统,也是一个重要原则。党对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领导,是党管农村工作中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对此,党的领导人有过多次论述。1998年7月,江泽民在学习邓小平理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必须处理好党的领导与发扬民主、依法办事的关系。党的领导是关键,发扬民主是基础,依法办事是保证,绝不能把三者割裂开、对立起来。”①1998年9月,江泽民在安徽考察工作时更加明确地指出:“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坚持依法办事,把握住了这两条就能够有领导、有秩序、有步骤地进行。”②2006年2月14日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指出:“党的领导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根本保证。”“要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基层民主选举的领导,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保证农村基层民主健康发展。”
  因此,在推进民主建设的过程中,既要肯定人民群众的重要性,又要强调党组织作为领导力量有必要性;既要充分发挥民主,又要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既要保证群众享有民主权利,又要维护党组织的领导权威。可以说,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是推进村民自治的关键。今天,要推进农村管理民主,在充分尊重群众意志的基础上,必须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
  
  一、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必须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
  
  推进农村民主管理是有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民主在农村的广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为社会主义民主具体实践形式的民主管理当然地要在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大量事实表明,坚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成效就显著;偏离或违背这个要求,把发扬民主与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办事割裂开来、对立起来,就会出现问题,就会产生各种摩擦和矛盾。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农村管理民主,始终坚持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
  (一)村民自治是在最基层、地域最广阔、经济文化相对不发达的农村进行,其复杂性、艰巨性决定了需要统一、稳定的组织领导。越是民主不充分的地方,就越需要致力于推进民主的有效组织,这是被历史反复证明了的真理。村民自治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的一种全新的探索,没有现成的经验可资借鉴,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农村实际相结合,不断地总结实践中的成功经验,循序渐进,逐步发展,才能使这种基层民主制度不断地完善。对村民自治的领导,这既是中国共产党的历史责任,同时,也只有它才具有这样的资格和能力。
  (二)推进农村管理民主的目的,是要保障和落实村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由他们直接参与和决定与自己的利益密切相关的村级公共事务。由于我国经历了长期的封建专制统治,加之我国农业生产的分散性特点,村民很难自发地形成民主意识,更难以通过自觉的组织行为来实践和发展民主政治。因此,如果离开了党的领导,以村民自治为主要形式的管理民主就很难成为保障村民当家作主权利的民主政治的载体。相反,很有可能被农村的落后势力所利用,成为其支配和控制农村社会的工具。那样,管理民主就脱离了其应有的意义和价值。“……在发展中国家,离开了先进政党的引导和组织,农村的落后力量不但得不到抑制,而且会继续支配农村社会,民主化进程将更难进行。这正是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农村,虽然存在形式上的民主,但农村基层实际权力仍然为传统宗族、宗教甚至部落力量所把持的重要原因”③。所以,要发展农村基层民主,切实保障村民依法自主管理本村事务的民主权利,必须加强党的领导。
  (三)坚持党对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领导,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特殊的重要性。村民自治是农村居民自主管理本村事务的制度安排,它客观上有可能削弱国家行政对农村和农民的控制力。为了避免出现完全失控的局面,确保国家和执政党对农村的宏观控制和有效动员,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
  
  二、适应市场经济新形势,改善党在农村工作中的领导方式
  
  随着农村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农业生产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农村经济市场化进程不断加快,经济结构多元化、组织形式多样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现代科学技术将广泛应用,农民生产经营的自主性日益增强。这就要求农村基层干部改变传统的工作方法和领导方式,进行相应的转变或调整。与此要求相比,有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还习惯于过去那样“吹哨子”、“喊号子”,搞强迫命令、行政干预,工作方法不对路,引发一些矛盾冲突。因此,必须改善党在农村工作中的领导方法,提高对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领导水平。
  (一)改善党的执政方式。党的执政方式的转变是实现农村基层民主的前提条件。作为国家领导核心的执政党的政治生活和执政方式,极大地影响甚至支配着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进程。农村基层党组织,要按照党章,依照宪法和法律,对村民自治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组织领导,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坚持依法行政,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党的执政方式的变化,为在农村更好地推行村民自治为主要形式的基层民主开辟了前进道路。
  (二)转变对农村的领导方式。县、乡政府应当转变对农村的领导方式,引导农民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正确指导和帮助村民自治,促进村民自治的规范化运行。村民自治虽然是农民自己的巨大创举,但政府主动推进是村民自治规范发展的重要动力,政府推进也是农村基层民主发展的一个重要特点。在乡村关系中,乡镇政府除采用必要的行政管理方式外,应更多地运用法律、经济和教育等管理手段,在尊重村民自主权和村委会相对独立性的基础上实现有效管理。乡(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需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依法履行职责。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扶持、典型示范等方式,动员和组织农民建设新农村,不能包办代替,更不能强迫命令。基层干部在新农村建设中是一个组织规划和服务的角色,是一个民意的提炼者和升华者,而不是一个越俎代庖的拍板者和不顾民意的决策者。因此,基层干部要转变领导观念和领导方式,由过去指挥一切和命令一切的观念,向引导和服务的现代领导观念转变;向由传统的命令式、经验式的领导方法,向民主管理、民主协商、民主参与、民主发动和引导的方法转变。要学会与群众商量办事,按民主决策程序办事,不断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夯实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和保证;学会用实实在在的示范作用教育吸引群众,把群众团结到党组织的周围,同心同德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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