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法学专业的前途及发展趋势


  摘 要 我国大学生的就业形势越来越紧迫,法学专业就业难现象越来越明显。本文基于法学教育的发展历程和现状,对法学专业的就业现状和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总结归纳,最后简要阐述了法学专业的发展趋势,希望为法学专业人才培养和就业提供参考。
  关键词 法学教育 法学专业就业 就业前途 发展趋势
  作者简介:刘继军,廊坊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朱莺莺,北大方正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中图分类号:G633.9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5-230-02
  改革开放政策不仅促进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速度,也加速了我国法治建设进程。巨大的法治建设人才需求使得法学教育事业空前繁荣。截至 2008 年底,我国已有600多所院校开设法学专业,培养了大批具有复合型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的高层次法学人才。
  一、法学教育现状
  我国法学教育的雏形是古代授徒式的私塾教育,第一个专门的法学教育机构是清朝设立的法政学堂,但只是一个照搬国外法律课程和法律措施的政府衙门分支机构,而非法治之需。民国时期的法学教育结合法律职业化需求,引入司法官、律师职前的资格考试制度。改革开放后,为满足依法建设需求,我国法学教育呈现出多层次、多元化的发展格局,全日制普通高校、成人教育学院、广播电视大学、管理干部学院和自学考试等大专与本科院校都开设了本科、硕士、博士等学历以及学位法学教育。我国法学教育事业的教学理念、教学计划、课程设置等都得到进一步完善,进步迅速。培养的法学人才大多具备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可以用法学思维基本的法律问题。但法学专业建设过程仍存在诸多问题:
  1.法学专业课程设置问题。法学专业课程设置思路应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宏观要求,具体实施参照《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基本要求》,来进行准确的定位和设立正确的教学目标。我国高等院校法学专业课程设置的一般模式中,主干课程包括宪法、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国际法和国际经济法等14 门课程,指导性课程包括政治理论课、外语等。长久以来,法学理论课程在我国法学教育的课程设置中占的比例非常大,虽然选修课程丰富,但职业教育课程的比例小。可提高法学学生实践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的课程多数属于选修课程,如法医学、物证技术、刑事侦查学、法律文书和演讲与口才等课程。
  2.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问题。教材编写内容和教学讲授内容是教学内容的两大模块。鉴于我国法学教育偏重于法学理论知识的传授,教学内容没有发生根本性转变,不能满足现今的司法实践需求。为培养既懂理论,又熟悉法律职业要求的法学人才,学校开设实务教学课、法庭审判观摩、学生模拟审判和案例分析课程等多种方式的法学教育手段。但实际教学中,仍有很多学生反映实践类课程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开设偏少,只学习到法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对相关法律知识管理事务不熟悉,缺乏综合运用法学理论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难以将法学思维学以致用。
  3.法学专业作为一门综合性学科,对法学人才的要求是博学人才、创新人才,除了掌握广博的法学知识外,还应具备一定的非法学专业知识贮备,对自然科学知识、经济管理知识和人文类知识都有一定程度的涉猎。但当前法学教育管理中,对学生的选课设置了重重限制,教条的学分制度阻碍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热情。
  4.法学教育中忽视了职前法律职业训练环节,缺少特别设立的职业训练机构。
  5.法学教育中容易忽视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性。法律职业道德是法学学生的重要素质,但现行的法学人才培养模式中,法律道德意识的教育培养环节薄弱,有待进一步提高。
  6.大多数院校的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模式相似度高,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和专业教材没有特色,不能彰显学生的个性,缺乏创新性和竞争优势。
  二、法学专业的就业现状
  1.就业难问题。随着就业市场公开化的深入,用人单位和择业方供求二者处于“双向选择”的求职模式,人才的培养质量和用人单位的要求、社会对法律人才的巨大需求和法学专业人才过剩形成巨大反差。一些特殊需求的法律岗位招不到合适的人才,而法学专业学生找不到心仪的工作。高校中法学专业的就业率低、失学率都说明了法学专业严峻的就业形势。法学办学规模的盲目扩大、法学专业无差异的培养模式和法学专业的竞争优势不明显等原因都导致了就业难的问题。
  2.法学专业的就业大多集中在公、检、法以及律师事务所,其他的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对法律事务工作者的需求相对较小,且对应聘者的从业经验要求高。学校、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是就业热门单位。通过考研进行高层次的专业学习,硕博研究生毕业后留在高校从事法学教育相关工作,可规避就业压力和社会竞争压力。公务员工作具有稳定性,吸引了大批法学专业学生报考。公务员考试成为期望进入法、检系统的重要途径。
  3.律师需通过国家统一举行的司法考试,一般在每年的六月份开始报名,九月份参加考试,这对在校大四学生来说,备考时间较匆忙,且鉴于司法考试本身的难度,很多法学专业应届毕业生被拒于相关行业的门外。
  4.法学专业人才多落脚于经济发达地区,城乡就业矛盾的冲突明显。法学专业学生多选择在大城市或经济条件比较发达的沿海地区就业,而自愿到边远地区和艰苦地区去工作或自主创业的人较少。
  5.毕业生对于就业收入的期望值较高。法学人才给大众一个高薪白领的印象,造成毕业生对就业收入的期望值过高,增加了求职的摩擦性和就业难度。
  6.家庭背景和社会资本、人脉关系在法学专业就业中的影响越来越明显。
  7.从求职过程来看,法学专业学生获取就业信息的主要渠道是网络和其他媒体,求职应聘的盲目性大,缺乏专业的就业指导部门的就业指导。
  三、法学专业的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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