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职业教育对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启示


  【摘要】“德国制造”是德国最响亮的名片,高品质的产品必然离不开背后优秀的职业劳动者。德国能够成功的进行产业转型,实现经济腾飞,很多人认为其秘密武器是独树一帜的双轨制职业教育。另外,2013年欧盟统计显示德国年轻人(25岁以下)失业率低于8%,西班牙为56%,意大利为38%。德国失业率属欧盟国家中最低。德国未来工作研究所劳工市场政策主任希尔马·施耐德认为德国低失业率主要归功于双轨制教育系统。本文将系统介绍德国职业教育体系,并结合中国高等职业教育现状,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德国双轨制,职业教育,校企合作
  一、德国职业教育体系介绍
  1、双轨制职业高中:招收完成中学教育(10-13年)毕业生,主要是10年制毕业生。学生年龄要求在16岁以上,部分专业要求学生年龄在18岁以上。该阶段采用自主招生的方式。
  2、应用技术大学:属于高等教育,3.5年学制。相对综合研究型大学强调实践,理论学习的内容更偏向于实际应用。在读期间99%的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7个学期中有两个学期必须实习。此类大学可以本硕连读,学制是7+3或6+4。
  3、双轨制应用技术大学:2014年开始在部分应用技术大学试点,部分专业设置成双轨制,学制3年。就读要求:必须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者是正在双轨制职业高中就读的学生;学习期间60%-70时间在企业实践,30%-40%进行学习理论;学生需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员工性质;课后自学部分所占比例较大,要求学生每学期课余时间完成一门课程的学习。此类大学的考核方式为:理论部分采用学分制,实践部分由签约单位给予技能证明。本科毕业后可继续深造。
  二、中国职业教育现状及建议
  近些年,职业教育有了长足发展,学生就业前景良好,这种形式是这与社会认识和需求转变密不可分的。未来中国的就业环境既会看学历又要讲技能,所以高职院校所扮演的角色将会越来越重要。那么结合我国高职院校的现存境况及发展趋势,借鉴德国的双轨制教育体系,在此提出几点拙见供参考。
  2.1转变择校观念需。中国家长认为职业院校学生毕业后,收入较少,工作较辛苦,社会地位较低,因不愿让小孩报考。这种观念是普遍现象也是根深蒂固的。转变观念往往是改革中最难的部分,因此对职业院校在寻求社会认同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在宣传过程中要打好“职业化”这张牌,要多强调职业技能的可持续性,职业教育与就业的关系;重点展现近年职业院校的就业成果;多介绍职业教育发达的国家尤其是德国双轨制教育所取得的成果;及时解读我国有关职业教育的最新政策,让我们家长和学生看到职教的希望,认清职教的重要性。
  2.2完善职业教育的相关法律制度,保障改革工作的开展。在德国,1981年就颁布《职业培训促进法》,对职业教育规划的目标,年度职业教育报告、职业教育统计的目的及实施,以及建立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的任务、机构和经费的筹措等做出具体的规定。1981年12月德国颁布《职业培训促进法》,对职业教育规划的目标,年度职业教育报告、职业教育统计的目的及实施,以及建立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的任务、机构和经费的筹措等做出具体的规定。德国还颁布了《青年劳动保护法》,对年轻的受培训者的特殊保护做出了明确规定。我国也应当根据国情尽快完善职业教育的相关法律体系,明确权责,确保有法可依,有据可查。
  2.3政府需发挥学校与企业之间的桥梁作用,鼓励企业与学校联合培养学生,推广订单培养模式。目前职业院校主要还是依靠自身力量联系企业,进行校企合作,这种合作由于责任保障较少,往往不够稳定也不够合理(学校联系的企业类型比较单一且规模较小),对学生的培养没有连贯性和系统性。如果政府能够牵头,鼓励一些大中型企业参与到职业教育中来,接受学生在企业中轮岗或者定岗实习,系统科学的设计实习模块,校企合作就会变得更加稳固有效。当然,最好能从政策的层面上多考虑,将校企合作制度化、常规化。要求一批有资质的企业接受职业院校的学生,与学生签订就业合同,实现订单式培养,同时,给予相关企业适当的政策倾斜和补助。制度是为了逐渐培养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在德国,企业以能够参与双轨制教育为荣,把为社会培养人才当作企业义务,所以希望通过第一步制度的约束使我国企业逐步转变意识,不光只是搜索人才,而且要培养人才。
  2.4职业院校也要转变教学观念,改变教学模式。对于选择职业教育的学生而言,学校不再是唯一的学习场所,甚至不是主要学习场所。在德国双轨制教育模式中,学生一周在学校完成2天左右的理论课学习,在企业工作3天左右。而我国目前多数高职院校要求学生每学期在校进行17周左右的理论课学习,再到企业实习1-2周,或者安排最后一学期进行定岗实习。这种方式对于许多专业来说不利于学生边学边用,加深印象,也不利于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另外,本人认为如果校企合作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话,学校理论学习的作用应该专业性更强,知识点更加细化,单元学习目的更加明确。专业教师在教学时要加强知识的深度和广度,为学生今后的进修及技术的创新给予理论支持。所以这对校内教师要求更高,既要有足够的工作经验,其理论水平以及综合理论水平也要达到一定高度。
  2.5形成高校联盟,职业院校与综合大学相互配合。每个学院可根据自身特色建设强势实训场所,打造优势学科和教师团队。各院校之间可进行资源共享,以租用、借用、互换的合作方式,避免分头投资,重复建设,广而不精。例如实训课程可实现“外包”,将本校某些实训课程外包给其他院校,实现师资和场地优势互补互换,强强联手,把课堂移出去,技能学回来。
  2.6结合自身学科优势形成校办企业,服务社会。在德国,高校与社会,与企业的联系十分紧密,企业在运作过程中遇到问题会到高校寻求帮助,依托高校的研发实力解决实际困难,因此德国的高校往往会组建具有企业性质的研发咨询团队为企业解决问题,同时团队成员作为高校老师,也可以带领学生一起完成项目。各学院可利用强势学科建成咨询服务团队,例如咨询公司等,为企业服务,也为学生提供锻炼机会,达到校企双赢的目的。不仅如此,成功的校办企业还能为政府公益、社会群众服务,做到反哺社会。
  总之,中国职业化教育的路还很长,要借鉴但不能照搬其他国家经验,必须根据自身情况找到契合点,制定合适的制度和模式,使我国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更加明确,培养的人才更加符合社会需要,真正做到能为企业服务,能为企业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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