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传统的民本政治与东北亚的政治诉求


   [摘 要] 中华民本政治是东北亚的主流政治。其主旨是,要王道,不要霸道;要对话,不要对抗;要 和平,不要战争。和平、合作、交流、友善和多元包容是东北亚人的共同诉求。
  [关键词] 中华文化;民本政治;东北亚政治;多元新格局
  [中图分类号] D8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007(2011)02-0019-04
  [收稿日期] 2010-12-20
  [基金项目] 延边大学211工程第三阶段资助项目。
  [作者简介] 1.陈维新,男,延边大学中朝韩日文化比较研究中心教授;2.曹志刚,男,延边大学世界史专业在读博士。
  
  中华文化传统政治哲学的主流是民本,即以民为本。这种民本思想或重民思想,至少可 以追溯到《尚书》,其中保留的材料,充分反映了中国古代的民本政治。“古我前后,罔不惟民之承。”(《尚书•盘庚中》)古代先王,无不尽心爱民,要求官员不要贪求财宝,应一心一意给人民以恩德。“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尚书•泰誓》)《左传》对这种民本思想阐发得更明白:“夫民,神之主也。”《春秋谷梁传》说得更具体:“民为君之本也”,把民的位置提到高于天、神和君的位置,可以看出,周 代的天已不只具有超越意识,而且以民意实之。可见“民为邦本”的思想已具雏形。儒家思想集西周以来民本主义之大成,把民本主义发展为历史的一个新的高度。孟子明确地宣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得乎丘民而为天子”的理论(《孟子•尽心下》)。荀子继承了孟子民本思想的内核,形象地用水和舟的关系来说明民与君的关系。他说:“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此之谓也。故君人欲安,则莫若平政爱民矣。”(《 荀子•王制》)“天下归之谓王,天下去之谓亡”,(《荀子•正论》)这是因为天下不是君主一个人的:“天下非一人之天下,天下之天下也”。(《吕氏春秋•贵公》)可见,儒家借天下的权威,在神学的天道观的外衣之下,蕴藏着丰富的民本主义思想精华,已认识到得民心的重要性。政权如果能得到民心,受到民众的拥护,就能长治久安;如果丧失民心,早晚是要灭亡的。我国学者在研究中华传统文化中的民主政治时常引用历史上的智士仁人的精 辟论述以阐述其深刻道理的实例很多,例如,孟子说:“桀纣之决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孟子•离娄上》)白居易在总结历 史的经验时说:“得其人,失其人,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来者渐矣…… 善与恶,始系于君也;兴与亡,始系于人也”。(《白居易集(卷六)》 苏轼也认识到得民心 的重要:“人主之所以持者,人心而已。人心之于主也,如木之有根,如灯之有膏,如鱼之有水,如农夫之有田,如商贾之有财。木无根则槁,灯无膏则灭,鱼无水则死,农夫无田则饥,商贾无财则贫,人主失人则亡,此必然之理,不可遁之灾也。其为可畏,自古以然。”(《苏轼文集》)唐甄也看到了人民力量的强大,指出,如果丧失民心,民众起来造反,是什么力量也阻挡不住的:“天下之大可恃乎?甲兵之多可恃乎?君惟不善无道于民,虽九州为宅,九川为防,九山为阻,破之如椎雀卵也。虽尽荆蛮之金以为兵,尽畿省之籍以为卒,推之如蹶弱童也。”(《潜书•远谏 》)中国历代思想家对人民在国家中的作用有着相当深刻的认识,因而他们始终坚持民本主义立场,从而使民本思想贯穿于中华传统文化的始终,这是中华传统文化政治内容中人民性的基本要素。所以中华文化传统中充分体现了“民为邦本”,“民贵君轻”,“为民请命”,讲究“德治”、“仁政”、“王道”,反对“霸道”的君民平等思想。“何以人异”,“尧舜唯与人同”(《孟子•离娄下》),圣人、贤人和普 通人没有什么不同。人皆圣贤,何有贵贱。其中所蕴含的真理适用于任何社会。
  中国从公元前二世纪便形成了统一的多民族的封建专制国家。秦以后,汉、 唐、明、清这些较稳定的王朝,都统治了几百年,从历史上第一部成文的《法经》到清朝的《清会典》,都不同程度地体现了历史政治的民本思想。李悝从事改革,有一个重要思想,就是把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紧密联系起来,他认为国家之所以动乱不安是由“饥寒而起”,“富足者为淫佚,则驱民为邪也”。[1](70)因此,他大力推行“法治”,严格坚持“罚必当”的措施,打破“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旧传统。还有韩非的“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改变了“礼有差等的旧传统,体现了相对的公平与公正,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百姓的意志和愿望。在中国历史上,尤其是大唐的封建法律制度影响最大。唐太宗李世民对臣子说:“天子者,有道则人推而为主,无道则人弃而不用,诚可畏也”,阐明了“为君之道,必须先存百姓”的道理。他认为“为损百姓以奉其身,犹割股以啖腹,腹饱而身毙。”[1](70)治国之道以“安人宁国”为方针,《唐律疏义》及唐初所制定的一系列律、令、式,都奉行“德主刑铺”,“以宽仁治天下,而于刑法尤慎”,“以刑止刑,以杀止杀”,以“安人宁国”为目的。《清会典》以严刑峻法推行政治思想导致了清朝后期国势的衰微。总之,中华文化在历代政治领域的传承,对于新民主主义革命,创建人民民主法制,吸收人民参加国家管理,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具有深远的意义。正如毛泽东指出:“从孔夫子到孙中山,我们应当给以总结,承继这一份珍贵的遗产。”[2](1)毛泽东同志曾在延安时与黄炎培有段坦诚的对话。黄炎培说:“我生六十多年,耳闻的不说,所亲眼看到的,真所谓‘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一人、一家、一团体、一地方乃至一国,不少单位都没能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力。大凡初时,聚精会神,没有一事不用心,没有一人不卖力,也许那时艰难困苦,只有从万死中觅取一生。继而环境渐渐好转了,精神也渐渐放下了,有的因为历时长久,自然地惰性发作,由少数演为多数,到风气养成,虽有大力,无法扭转,并且无法补救。也有因为区域一步步扩大了,它的扩大,有的出于自然发展,有的为功业欲驱使,强求发展,以至于干部、人才渐渐竭蹶,到了难于应付的时候,环境 倒越加复杂起来了,控制力不免薄弱了。一部历史,‘政怠宦成’的有,‘人亡政息’的有,‘求荣屈辱’的也有。总之,没有能跳出这个周期率的。中国共产党从过去到现在,就是希望找出一条新路来,来跳出这个周期率的支配。”毛泽东曾充满自信地说:“我们已经找到了新路,我们能跳出这个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3](393)中国宪法规定人民参政议政参与国家的管理。中华文化其实也是一个民主文化的发展过程,从帝王专权到集权,从小民主(指统治阶级内部的民主)到大民主(贴近百姓呼声的民主),从旧民主到新民主,从试点改革到大开放,从古到今宏观而言,中华文化在亚洲的政治影响从总体上看仍然具有引领前进方向的作用。总结历史的政治法制,“从最早的封建成文法——《法经》,直到最后一部封建法典——《大清律》,相互间陈陈相因具有十分清晰的沿革关系和内在联系。中华传统文化中的政治法律体系,从唐朝起极大地影响了相邻的日本、朝鲜等国家的政治律 令方面的发展,由于具有某种共同的特征,一并归属于“中华法系”。[1](70)
  中华文化在政治体制上影响朝鲜较早的有“箕子朝鲜”(对朝鲜半岛实施“洪范九畴”的统治),卫满朝鲜统治、汉朝的郡制统治。尤其是盛唐时期,唐三省与新罗执事部、日本太政官制之间;唐府兵制与新罗、日本的军事制度之间;唐代官吏制度与新罗、日本的官位制之间。还有与政治紧密联系的经济制度——唐朝均田制与新罗丁田制、日本班田收授制之间;中国古代赋役制度与朝鲜、日本古代赋役制度之间;唐州县制与新罗、日本的地方制度之间;中国古代货币制度与朝鲜、日本古代货币制度之间;中国古 代度量衡制度与朝鲜、日本古代度量衡制度之间均有密切关联。[4](1-5)总之, 这些政治经济制度伴随着中华文化的发展对朝鲜和日本产生过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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