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的变化与发展


  [摘 要]随着科技的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在不断的发生变化,在给经济带来收益的同时也促进了民商法的发展。在社会发展的大环境下,我国民商法只有经过不断的变化与发展,才能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经济以及社会。基于此,本文首先阐述了民商法的内容以及在当下对民商法研究的意义,并对民商法的发展和变化做出了有效的分析,以供参考。
  [关键词]社会经济发展;民商法;变化;发展
  中图分类号:TP6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8)36-0398-01
  引言
  自从2001年中国进入WTO以来,经济全球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我国与各个国家和地区之间的经济贸易越来越频繁,在当今的国际市场环境中,民商法的作用也会显得越来越重要。加强民商法的适应性一方面可以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可以完善国家的法律体系。因此,加快民商法的改革对于我国的发展和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民商法的内容
  民商法是民法和商法的总称,民法有商法之间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目前在世界范围内,民商法的体系有以下两种形式:(1)民商合一。在民商合一的形式中,商法是民法的一部分,民法含有商法所包含的相关内容,并在这种体系中占有主导地位。目前,意大利、瑞士等国的民商法体系就是这种形式。(2)民商分立。在民商分立的形式中,民法和商法都有其各自的法律部门和体系,二者相互独立,但商法的制定也是以民法为基础的。这也是我国目前所使用的法律体制。民商分立的形式不仅有利于划分民法和商法的内容和范围,还有利于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从而保证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2新时期下研究民商法变化与发展的重要意义
  要想弄清楚新时期下民商法变化与发展的重要意义,首先就得弄清社会经济发展对民商法的影响,这个影响包括社会经济发展对民商法价值的影响和民商法价值体系的影响。
  首先,安全应当是民商法在价值角度最重要的组成因素。毫无疑问,民商法的出台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同时对社会经济财产起到了良好的监督作用,但在这过程中,民商法的主要法律属性一直是公正,并不是安全。显然,公正是法律的基本原则,是国家法律体系建设的重要核心思想,所有的法律都应当保持其自身的公平、公正和公开。但在保证法律公正的过程中,忽略了法律的安全价值。随着科技的进步以及人类文明的发展,人们对于经济安全的需求已经不仅仅局限于财产的安全,信息、信用、支付方式的安全也同样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其次,民商法价值体系构造的需要,所谓民商法体系构造简单的说就是根据社会形势的发展与实际情况不断对民商法进行调整,使其不断的修正与完善,从而更好的保证社会经济活动与经济建设的发展。在民商法价值体系中,自由、平等、公正、安全、效益一直都是民商法法律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在这个价值体系中,自由是其价值体系的核心内容,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经济活动的增加使得人们的经济活动变得越来越频繁,经济活动增加的同时也使得创业不断增加,保障民商法的自由性不仅是其法律精神的体现,而且还能更好的引导和促进社会经济活动。
  3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的变化
  3.1民商法内涵的变化
  随着通讯技术的发展以及人民安全意识的增强,安全效益在民商法中的体现也越来越重要。在传统的法律建设当中,民商法缺乏对安全效益的正确认识。例如,民商法安全原则仅涉及到的安全支付只是由信息内容构成,对于信息、信用以及实物财产缺乏相应的规定。随着法律体系的健全,民商法的内涵也在不断地发展和改进,相关人员也开始注意到安全也是民商法的重要属性。随着信息化和数字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民商法的涉及范围在变得更加全面的同时也变得更加的细致,通过对信息技术的使用,人们的交易活动可以打破时空的限制,为交易的顺利进行提供了便利的途径。除此之外,科技环境下的民商法可以加快民商信息的发布和获取速度,从而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加快了人们之间的信息交流,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3.2民商法原则的变化
  首先,安全原则的变化。社会经济的发展赋予了民商法安全原则更深的内涵。在市场民商交易活动中,安全原则是民商事活动安全有序进行的重要保障。现如今的民商事活动,不仅要保证安全,还要将安全作为重要目的。在电子商务发展中,唯有确保安全才能够维持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次,平等原则的变化。平等原则是民商法中一项重要的原则。平等原则必须维护交易主体的利益,促使双方在交易条件、交易平台等多方面上保持平等,且这是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举措。
  3.3效益原则的变化
  根据法律发展历程就可以了解到,公平和效益是长期没有解决的问题。民商法中的公平与效益存在着一定矛盾。在经济逐步发展中,需要对这两者进行补充,从而兼顾公平与效益。
  4新时期下提高民商法适应经济发展的有效策略
  4.1继续坚持依法治国的思想
  要想提高民商法的有效性和科学性,适应新时期经济变化发展的需要,就必需从两个方面入手,一个是继续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思想,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另一个是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坚持依法治国思想是提高民商法有效性和科学性的先决条件,依法治国的全面实施是民商法必不可少的大环境和生长土壤,只有整体上坚持了依法治国的思想,才有可能促进民商法的提高。民商法立法要秉着依法治国理念的前提下,始终坚持法律至上的原则,始终以权利为核心,以对人的关怀,社会发展的促进为目的不断修正和完善法律。坚持以人文本,提高法律的有效性。另一方面,民商法立法要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质,以法律的形势规范、引导和监督相关的民事活动,保证民事活动的公平性、平等性、效益性、安全性。良好的、成熟的、稳健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质是民商法得以发展的重要条件,因此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质建设对民商法的提高和完善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4.2大力发展科学技术
  当今的时代是一个科学技术兴起的时代,网络时代、信息时代、电商时代、移动互联时代、人工智能时代无不建立在其雄厚的科学技术基础之上。在新时期下,社会科学技术必然会进一步发展,社会经济发展也会持续推进,科技变革,技术更新的速度会越来越快,也使得民商活动越来越复杂,极大的增强了民商法对于民商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因此在相关的商业活动中,尤其是电子商业活动中的商业行为,民商法要从立法中把逐渐发展的电子平台、第三方支付、信息安全、知识产权等等包含进去,建立其相应的法律制度,切实维护民商活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促进民商活动的发展。
  结语
  总而言之,民商法对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民商法也需要进行相应的变化和發展以更好地适应社会。有关部门应当明确民商法在社会经济发展当中的发展方向,坚持依法治国,大力发展科学技术,加快法律体系的建设,以此来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国家的建设。
  参考文献
  [1]佀玉杰.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的变化与发展[J].法制博览,2016(05):119-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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