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日


  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成立
   改革开放初期,为提高原油资源利用效率,中国政府决定打破行业和地域界限,组建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对全国39家重要的炼油、石油化工和化纤企业实行集中领导。
   1983年2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财政部《关于成立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的报告》,《报告》决定:成立的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下称石化总公司)对全国重要的炼油、石油化工和化纤企业实行集中领导,统筹规划,统一管理。1983年7月7日,石化总公司正式挂牌成立。
   早在1978年底,中国原油产量就首次突破1亿吨,但此后出现产量增长缓慢等问题,中央高层领导以及石油石化界开始思考如何用好现有的1亿吨原油产量。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兼石油工业部部长康世恩和中国工程院院士侯祥麟等人就此进行多次研究。他们发现,由于炼油、石油化工、塑料、合成纤维和合成橡胶等生产关联企业,没有形成紧密结合,导致资源浪费,原油利用不合理。
   1981年上半年,上海提出将该市高桥地区的高桥炼油厂和几家化工、化纤、电力厂实行联合经营或合并。国家有关部委就此进行调查研究和筹备工作,石油部由侯祥麟带人到上海炼油厂等企业做调查研究,并向国务院反映了意见。1981年9月7日,国务院批准将原来分属于石油、化工、纺织、电力和地方的八家企业联合,组成上海高桥石化公司。
   此后,各地陆续出现将石油化工、化纤厂实行联合经营或合并的呼声,国务院遂开始考虑全国范围内的炼油与石油化工的综合利用问题。
   1981年9月28日,国务院决定成立“石油炼制、石油化学、化纤工业统一规划综合利用”规划小组,由国务院副总理康世恩兼任组长。
  作为规划小组成员,侯祥麟按照国务院要求带领调查组到上海石化总厂、南京炼油厂、齐鲁石化等企业进行调查研究,了解有关情况。规划小组汇总、研究了这些调查结果,提出将全国以油气为原料的炼油、石化、化纤、化肥等企业,实行集中领导,统筹规划、统一管理、联合经营,即对全国石化工业管理体制进行改革,提出成立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的方案。
   1983年2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重大决策,决定成立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石化总公司成立后,充分发挥了集团化和联合优势,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
   石化总公司成立之初,针对中国开始大量引进国外成套先进技术设备的现象,在技术经济顾问委员会全体会议上,侯祥麟等专家建议,石化总公司应注意大力发展自己的技术,切实搞好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立足自身,推动装置国产化,加大科技创新的力度。
   当时,中国的炼油工业已经得到一定发展,石油化工技术已有一定基础。为寻求进一步发展,赶超世界先进水平,在侯祥麟和技术经济顾问委员会的专家们的建议下,石化总公司又组织大量人力、物力进行科研攻关,取得四项突出的技术创新成果:催化裂解、常压重油催化裂化、缓和加氢裂化、乙烯裂解炉(南方炉和北方炉)。
   当时的石化总公司及后来的石化集团公司,十分重视国产化工作,在科技进步上取得很大进展,产生了一批中国石化自有技术,为打造中国石化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到1997年,中共十五大提出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市场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和跨国经营的大企业集团。1998年,石油石化两大集团重组,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成立。该公司成为国家独资设立的国有公司、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总部设在北京。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包括:实业投资及投资管理;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采、储运(含管道运输)、销售和综合利用;石油炼制;汽油、煤油、柴油的批发;石油化工及其他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石油石化工程的勘探设计、施工、建筑安装;石油石化设备检修维修;机电设备制造;技术及信息、替代能源产品的研究、开发、应用、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目前,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是亚洲第一、世界第四大炼油公司,是亚洲第一、世界第七大石化公司,也是国内最大的成品油、石化产品营销商、进口原油贸易商和国内第二大原油生产商。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在《财富》杂志2011年全球500强企业中排名第五位。
  (本刊记者臧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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