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如何防止贪官携款外逃]中国外逃人员2018

  近期有媒体爆料,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外逃高官已达1.6万~1.8万人,携带款项高达8000亿元人民币。外逃贪官多通过地下钱庄、离岸金融中心、境外特定关系人等方式转移资金。如何防止贪官携款外逃、减少国家的经济损失就摆上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议事日程。在�方面,美国、墨西哥等国家积累了一些经验,值得学习借鉴。
  
  美国:源头杜绝,没款可贪
  
  众所周知,美国的贪官确实比较少。不是因为美国的经济好就贪官少,而是在官员问责制上确实很严格――因为: 1.州长、市长没有市政建设和交通及办公物品采购的决定权,涉及财政支出的所有项目均由州、市议会集体讨论、审议和决定。州长、市长只有执行权而没有拍板权,他想腐败也没条件,�就在制度上彻底堵死了他们以权谋私的门路。
  2.美国实行司法独立,法院不被任何政党或政府负责人所支配,任何人贪污受贿,均没有任何“保护伞”。克林顿总统碰了莱温斯基(不属于以权谋私,仅是不道德的婚外情),同样要被检察官揪出来,国会还要兴师动众地弹劾总统!
  3.美国实行新闻自由,政府官员整天被媒体监控着,只要一碰 “高压线”,马上身败名裂,谁也不想因小失大。所以就基本杜绝了官商勾结的门路,要是一旦被发现,那官员和企业将受到严厉的惩罚,虽然一般不执行死刑,但刑期可以判你几百年,让你牢底坐穿,让你生不如死!
  在美国,通过各种法律法规的完善,基本杜绝了贪官滋生的土壤,使得贪官很少,携款外逃的贪官则更少。
  
  墨西哥:财产公示,贪则露馅
  
  墨西哥于2002年6月10日通过《信息公开法》,规定所有墨西哥公民有权监督国家公务员的收入状况,以杜绝腐败现象。墨西哥国家审计局为此在互联网上开通了专门的网站,供国家公务员公开自己的收入情况。《信息公开法》实施后不久,就收到显著成效。墨西哥联邦总检察长马德拉祖2002年10月21日在墨西哥城向新闻界宣布,墨司法当局日前破获了一宗特大官员集体腐败案,已经抓捕了25 名现任或前任各级政府官员,另有一批涉嫌官员尚在接受调查。首都墨西哥城的一名涉案检察官埃尔维娅。加西亚被公开点了名,她向犯罪团伙每提供一份机密文件就可以得到5500美元的酬劳。埃尔维娅・加西亚挥金如土的奢侈生活引起了警方的注意,�与她公开的收入情况反差很大。警方顺藤摸瓜了解到埃尔维娅・加西亚等腐败官员主要向两个贩毒集团提供信息,并按月领取“巨额酬金”:一个是活跃在墨西北部太平洋沿岸锡那罗亚州的“太平洋贩毒集团”,另一个则是以大毒枭比森特・富恩特斯为首的“华雷斯贩毒集团”。经过警方长时间的侦查,一批特大号“蛀虫” 终于浮出了水面,警方在抓获他们的同时还缴获了一批武器和数量众多的小车以及200多万美元现金。
  除了《信息公开法》外,墨西哥还颁布了《财产申报法》,规定在政府机构工作的从科长到总统的各级官员都要定期主动地向监察部门进行家庭财产申报,对因工作性质而易于产生腐败的海关、移民、税务、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等,也要进行登记。�就使得�些贪官很可能在金钱财产方面露出马脚――还没等他们将赃款转移到国外就东窗事发,从源头上制止了贪官携款外逃。所以,要想把贪官们的外逃之心扼死在摇篮,必须建立官员的财产申报制度,�是经很多国家实践检验证明了的行之有效的反腐“利剑”。建立财产申报制度,绝不是官员把工资条交上即可;应建立“黑名单”制,一旦发现某人有腐败嫌疑,就要一查到底;并通知有关方面,先将其控制住,限制其出国。否则,仅靠加入一些国际公约,是很难防止贪官携款外逃的。
  
  韩国:金融实名,无法洗钱
  
  1993年,韩国总统金泳三把金融实名制作为经济与社会改革的首选项目,于当年8月12日宣布实行。制度规定,自实名制颁布之日起,凡没有进行实名确认的任何金融资产不能提取;过去没有按实名开户的金融财产,必须在两个月内转为实名。金融实名制实行一个月后,包括韩国大法院院长在内的一大批高官先后辞职,反腐败取得了突出成绩,金大中继任总统之后,继续推行了�一制度,金融实名制对韩国的社会经济产生了深远影响。
  反洗钱呼唤金融实名制,许多处在转型时期的国家,如瑞典、挪威、新西兰、新加坡等也曾经非常腐败,为了惩治腐败,他们也制定了很多法律法规。通过研究发现,其中最核心、最管用的制度主要有两项:一项是“家庭财产登记申报制”,另一项是“金融实名制”。实行�两项制度以后,�些国家都在往清廉方向发展。“金融实名制”目前全世界有90多个国家和地区已经实施;从亚洲来看,日本、韩国,印度的一些邦以及中国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也都已施行。我国大陆也应该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经验,构筑我国的金融实名制基本框架,以完善的制度力量反腐败、反洗钱犯罪。
  
  新加坡:全民反贪,举报成风
  
   郑章远,曾任新加坡国家发展部部长。1986年1 1月,有人举报郑章远贪污受贿,贪污调查局(CPIB)着手调查他涉嫌受贿新加坡币100万元(约合人民币500万元)时,郑章远服毒自杀,并留下遗书:“总理,两个星期来,我感到非常伤心和沮丧。对于所发生的不幸事件,我应负全责;作为一名光明正大的君子,我觉得我唯有承受最高的处罚以谢过,郑章远签。”郑章远与新加坡当时的总理李光耀私交深厚,且对新加坡发展立下卓越功劳,但仍不能逃脱法律制裁。因此,郑章远案被视为新加坡能够树立廉洁政府形象的重要事件。
  新加坡用全民性的廉政教育来推动全社会的反腐共识。新加坡强调诚信文化的培育,制定了系统的诚信推广计划并将其纳入全民教育、员工培训及工作系统。新加坡在中学普遍设立了廉政课程,教育青少年“贪污贿赂如同黑社会和贩毒问题一样,都是严重的社会罪恶”。对社会不同行业和不同阶层,政府有针对性地采取举办讲座、讨论、展览等方法和通过报纸、电台、电视等媒体宣传的方式进行肃贪倡廉的教育,使“廉洁光荣,贪贿可耻”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形成了一种廉洁的政治文化和舆论氛围,同时也进一步推动了全社会参与反腐败斗争。对于新加坡的公务员来讲,如果因贪污贿赂被判刑,那么他失去的不仅仅是职业、高薪和自由,还有社会的尊重、公众的信任和作为人的尊严,将很难在社会上立足。�也是新加坡前国家发展与建设部部长郑章远在腐败罪行暴露后,最终不得不选择自杀的重要原因。在新加坡,公民反贪腐的意识非常强,任何人都可能是举报者,包括自己的朋友、同事以及生意伙伴,甚至自己最亲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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