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战略与大学的责任] 青年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责任

  文化战略是文化发展繁荣的立足点,关系到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提高与和谐文化生态的建设。大学作为现代社会最重要的机体。其引领文化的功能日渐突出,对实现国家文化战略目标负有重要责任。
  
  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了我国在新时期的文化战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建设和谐文化,培育文明风尚;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推进文化创新,增强文化发展活力。”作为现代社会最重要的机体,作为文化发展的中心,大学肩负着文化传承与创新的重任,其广泛而持久的文化辐射力影响着国民的文化品格,关系到国家的文化前途。在新时期国家文化战略的推进过程中,
  “大学要提供全面的人才支持,强大的知识贡献,更要完善引领文化的功能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大学是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支撑
  
  在国家文化战略中,核心价值体系的构建居于首要地位。在当前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思想大活跃、观念大碰撞、文化大交融的背景下,确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发挥其社会稳定器、推进器作用,意义尤为重大。大学活跃的精神创造活动长期引领着文化的进步,促进了新的价值体系的形成。今天,大学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最前沿,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中举足轻重。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是马克思主义。大学“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有宽松的学术环境,既是社会科学研究和文学艺术创作最活跃的场所,也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传播最重要的课堂。一方面,大学是国家人文社科研究的重要基地,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大力推进理论创新,不断赋予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鲜明的实践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的伟大工程中大有作为。另一方面,大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普及宣传的重要课堂,必须通过系统的理论教育和多渠道的培养锻炼,造就一大批信念坚定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广大人民群众对党信任的基础,是当今中国各种社会思想观念的指导。大学承担着为社会、国家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重任,用主流社会意识去影响青年学生,使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召唤之下确立自身的行为方向,是大学首要的人才培养目标,也是大学德育的根本任务。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髓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大学既要把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熔铸到大学生的意识、心理、品格及气质之中,又要把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作为民族进步的灵魂来塑造,使受教育者成为有人文情怀和心灵家园,有创新意识和应变能力的栋梁,担负起国家与民族的未来。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是社会主义荣辱观。与法律、规章这样的“刚性制度”体系不同,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系统开放性、对象广泛性和适用方式多样性等特点,在不同认知水平的社会成员身上体现程度不同。大学是培养高素质公民的机构,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落实到人才培养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方面,使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一种高尚的人格追求最大限度地内化到受教育者的思想里,使之成为堪当世人楷模的现代“君子”。
  
  为建设“和谐文化”,大学应在三方面不断着力
  
  “和谐文化”的理念体现着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成熟政党的文化胸襟与文化追求,它从国家文化战略的高度奠定了我国和谐社会的精神基石。围绕推动形成良好人文环境和文化生态的任务,大学应作这样几个方面的努力:
  第一,把培养有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的现代公民作为办学目标。
  “道德力量是国家发展、社会和谐、人民幸福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正如毛于轼先生所说:“一个国家如果百姓没有道德约束,事事依靠打官司,不可能是高效率的。相反,道德是每个人发自内心的约束,它的执行成本等于零。”在大学教育中,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不仅要成为培养对象普遍的精神追求,而且要成为合格人才的考评尺度。要积极引导大学生参加公民道德实践活动、要把大学生品格的塑造和社会责任意识水平的提高纳入学校培养目标。
  第二,以高层次的校园文明浸润学子心灵。
  现代大学的功能(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引领文化)决定了大学与社会之间的紧密联系,在建设校园文明中,大学要努力做到校园环境中自然与人文的协调,校园活动中个性与集体的互动,校园风气中传统与时代的沟通,籍此浸润学子的心灵,使之自由超脱且关注社会、志存高远且脚踏实地。
  第三,使精神文化创造和辐射成为大学的文化使命。
  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是和谐社会的标志,文化产品的内在质量和供给水平关系到人们的审美层次与幸福指数,文化消费的形式选择和情感倾向折射出大众的生活态度与价值取向。在大众文化风光无限、文化产业蓬勃发展的今天,公益性文化事业作为人民文化权益的保障底线尚在建立和完善之中,文化需求和供给之间的矛盾、文化经营与服务之间的冲突十分普遍,为此,大学应肩负起精神文化创造和辐射的使命,本着“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的理念,发现、挖掘、提升大众可贵的文化创造,以主流文化、经典文化、高雅文化反哺大众,向大众传播更多有价值的文化信息,促使大众形成特定的价值观念,促进主流意识形态的社会教化。
  
  大学是建设中华民族精神家园的重要力量
  
  在世界民族文化之林中,中华文化以独特的核心价值和基本模式构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生命力最强、辐射面最广的个性文化。作为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作为国家文化软实力之所在,解决好文化传承、变革与创新过程中的血脉延续、方向把握、根本稳固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始终保持民族文化自信心、不断增强中华文化的魅力和生命力,是国家文化战略的重点,也是大学必须坚守的基本职责。
  大学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的过程中,必须把中华文化的价值提升与意义探究作为主要的知识追求,一方面通过科学的梳理、深入的挖掘和广泛的田野调查,向人们展示中华文化丰富的形貌,为大众提供一个可靠的文化认知平台;另一方面发挥校际联合、学科互动、人才配置等优势,加强对文化诸要素之间的关系、文化变迁的规律、文化反思的立场与方法、文化特质之于国民性等一系列理论问题的研究,在时代发展的大背景下思考文化的民族性,形成对待中华文化的科学立场,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之成为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进步的保障和动力。
  针对目前全球范围的信息流动失衡、众多个性文化精神价值被遮蔽、强权政治与话语霸权联袂登场的严峻 现实,大学必须具备正确的文化立场、敏锐的文化嗅觉、强烈的个性文化危机感,把吸收文化养分、增强中华文化活力与防范文化颠覆、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双重责任统一起来。
  
  大学应从三方面助推文化创新
  
  中华文化的繁荣需要文化创新,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提升需要文化创新。在关乎国家前途、民族命运的文化战略中,大学作为公益性文化事业资源的富集之地,作为经营性文化产业的推动者,应作这样几个方面的努力:
  第一,发挥院校对国家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支撑作用。
  公益性文化事业是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长期以来,我国公益性文化事业由于硬件投入不足、运转成本过高、服务方式单一、管理理念落后,影响了项目功能的有效发挥。目前,我国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在明确身份与职能之后开始了新的、高起点的建设,这就需要大学的图书馆、体育场馆、艺术中心、信息数据库等教学设施有义务作为公益性文化事业平台对社会开放,与相应的政府文化服务项目实现资源共享。同时院校要在国家信息化建设、重大出版工程、重大题材创作、民族语言文字扶持、国民艺术教育等方面主动参与,在实现社会服务、知识贡献的同时,提升学科专业建设水平,扩大社会影响,增强办学活力。
  第二,服务国家文化创新,培养文化创新人才。
  国家文化创新是文化的活力之源,大学对此负有双重责任。繁荣发展文学艺术,要求大学既要出文学新作、艺术精品,又要“培育一批体现国家文化水准、具有相当国际影响力的文化名人和名品”,把参与国家“创新学术”工程,推出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领域优秀原创性学术著作作为发挥大学引领文化功能的重要机遇;培育文化创意群体,为大学开辟了新学科、新专业建设的广阔空间。
  第三,开展大众文化研究,推动经营性文化产业发展。
  十七大报告提出: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以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发展文化产业以繁荣文化市场,增强国际竞争力,利用大众文化的广阔市场,开辟新的经济增长途径,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文化需求。为此,大学应立足于文化理论研究的前沿,面向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现实背景,探究公益性文化事业与经营性文化产业的互动关系,一方面支持相关部门、机构开展文化资源的保护、培育、发掘与利用工作,把我国悠久的历史文化、丰富的地域文化、多样性的民族文化、生机勃勃的时代文化作为文化产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利用文化产业的市场平台、网络资源、运作策略,扩大院校的知识影响力、学术辐射力、思想感染力,提升我国文化产业服务主流文化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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