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如何减轻农民负担 [丘北县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实践与探索]

  [摘 要] 阐述了丘北县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分析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对策及建议。   [关键词] 减轻农民负担;存在问题;对策及建议   丘北县辖12个乡(镇),98个村民委,1320个自然村,1371个村民小组,全县农业人口43.998万人,有汉、壮、彝、苗、回、瑶、白七种民族。农户数9.79万户,劳动力数24.47万人,农民人均纯收入 3712元。丘北县地处云贵高原东南部,属于国家级农业贫困县区。自国务院发布减轻农民负担条例以来,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有关减负政策、抓好减负工作,县减轻农民负担领导小组将减负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相关部门及有关乡(镇),并督促各部门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遏制农民负担反弹,通过多年来努力,减负工作已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基本情况
  1.村级“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及筹资筹劳情况
  2011年,全县确定104个村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涉及52个村民委、户数5451户、人口24019人,其中:村内道路建设101件;小型农田水利建设1件;人畜饮水建设1件;文体设施建设1件。按照文山州人民政府核定的标准,2011年人均筹资定为26元的标准,每年每个劳动力投劳不超过10个标准工作日,以资代劳标准为50元/人计算,实施一年以来,三项都没有超过核定的标准。
  2.各种惠农政策兑现监督情况
  2011年共兑付补贴资金5988.69万元,涉及农户近9万户45万人受益。其中:粮种补贴资金715.62万元,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220万元,对种粮农民农业生产资料增资综合直补资金3047.12万元,油菜补贴资金64.26万元,补贴资金64.26万元,森林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318.88万元,退耕还林(草)补助资金622.81万元,除农机购置补贴外,其余惠农资金的发放工作,都是以农村信用社“一折通”方式兑现,并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面积核实,公示及数字的录入,并将各种补贴清册及银行开户所需的各种手续提供给信用社,做到在规定的时间内兑付,增加了工作的透明度,获得了农民的好评,使农民充分享受了惠农政策。
  3.专项治理情况
  在春秋学校开学之际,由县政府纠风办牵头,联合县政府减负办、县发改局、县教育局等部门对全县学校收费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组对8所中学,16所小学2所中心学校,5所幼儿园进行了抽查,采取听、看、查、访等形式逐一落实教育收费情况,通过检查全县没有发现教育乱收费、乱集资的现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所收费用都已全额缴入财政专户。进一步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全县实行“两免一补”金额达到3898.54万元。有效地减轻了农民教育负担。
  4.加强涉农收费监管,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农村用电、用水收费按照国家发改委政府文件发文收费标准进行征收,现已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每度电费0.412元,进一步深化农业用水价格改革,彻底取消农业用水的中间加价环节和搭车收费现象,农业用水每亩按25元进行征收。电价实行“两改一同价”即农村城镇在生活用电,工业用电都实行同价,改变了曾有过的搭车收费现象。
  二、存在的问题
  1.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有了新内容和新变化,落实各项政策、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任务仍很艰巨,县乡从事农民负担管理人员配置缺乏,建章立制也存在一定问题。
  2.农民负担的问题还是有隐形存在加重现象
  主要体现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公益事业建设中。虽然公益性筹资符合有关规定,没有超标,但由于农村经济收入少,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指数大于农产品价格上涨指数,各种惠农补贴的增幅小于物价上涨指数,不能解决因价格上涨给农民带来的影响,隐形加重农民负担,促农增收难度大。
  3.教育支出仍然是贫困学生的负担
  近年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基本实现免费教育。但目前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收费标准过高,超出了农民的承受能力。特别是一些农村高考学生虽然考取大学,但由于经济困难,而放弃上大学的机会,提前进入社会,远离家乡打工就业。这对于整个国民素质的提高有着很大的影响。
  4.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工作经费缺乏
  农民负担管理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近年来政策变动大,县乡农民负担管理人员培训滞后,管理人员对政策的理解掌握不够。且缺少必要的工作经费,日常监管困难。
  三、具体对策及建议
  1.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机构建设,加强制度建设
  适当配置与之配套的县级及乡镇级人员,加强乡镇机构建设,并建章立制,从上到下形成一套完整而系统的农民负担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减负工作责任制。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要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机制和“谁主管、谁负责”的专项治理责任制。各乡镇要将减负政策是否落实、农民负担是否减轻、农村社会是否稳定,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和重要依据,全面实行违反农民负担政策“一票否决制”。随着不同时期中央对涉农政策的变化而制定出相应减负政策,适时把握农民负担的变化情况,减负部门定期检查。
  2.认真落实“五项”制度
  (1)严格落实涉及农民负担收费文件“审核制”。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清理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的通知》要求,认真清理涉农收费文件,对不符合国家政策和省文件规定的涉及农民负担收费文件,立即停止执行并全部废止。
  (2)严格执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对有关涉农收费情况,县级及乡镇、村民委在收费点上墙公示,做到依法收费。
  (3)严格执行农村公费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坚持自愿订阅的原则,严禁摊派现象的发生。
  (4)严格执行农民负担“监督卡制”。按照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填报农民负担监督卡,并对农民负担监督卡反映的问题及时加以解决。
  (5)严格执行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对加重农民负担的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对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对侵害农民利益的单位和人起到了警示教育,消除了减负隐患。
  3.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减负的治本之策
  进一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开辟农民增收的新领域、新渠道,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地向第二、第三产业流转,提高农业和农村综合效益,给农民带来更多收益,使农民富裕起来,才能真正实现农民负担的减轻。以集体经济的发展,提取公积、公益金,开辟农民贫困户考取大学之类而没有经济能力读书的公助资金,多渠道、多来源解决农民子女上大学难的问题。
  4.做好农民信访和农民负担日常监管工作
  一是做好农民信访工作。为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消除基层引发的矛盾,我县减负办认真做好农民的来信、来电和来访的记录工作,深入调查,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对一时不能解决的认真做好思想工作,尽量防止和减少越级上访。同时,加强查处力度,对农民信访、举报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5.加强农资市场监管
  加强与物价、工商、供销等执法部门的沟通与合作,规范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审批和许可,采取对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目录管理,公开价格,建立举报查处制度。全县组织以农资批发市场、农资经营门店经营的种子、农药、化肥、财政资金补贴的农机具为重点进行检查和监管,严厉打击掺杂使假、私留、倒卖、拒交、抢购、套购种子等违法行为。
  6.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公开力度
  应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及时把减负惠农政策传达给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群众公开政策的执行过程与结果,让群众了解各项补贴涉及的对象、范围、标准及资金发放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另外,要不断加强“一事一议”政策的宣传,提高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积极开展建设。
  7.积极主动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程序严格,县减负办认真做好指导和监管工作,在全县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会议上对各乡镇财政所、经管站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会后要到各乡镇对有开展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项目的村进行指导,使基层干部特别是村组干部全面掌握“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范围、对象、标准、程序,严格按筹资等劳的相关政策执行,防止借“一事一议”增加群众负担。把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审核关。年初与县财政共同把好财政奖补项目关,确保“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使用范围,主要是农民直接受益的村内公共建设项目和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公益事业项目;对项目村上报的“一事一议”进行严格地审核把关,确保村级“一事一议”的议事程序、议事范围和上限标准符合有关规定,坚决堵住有事不议.无事乱议等违规现象,促进农村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
  8.加大对农民所建公益事业的扶持力度
  丘北县属于国家贫困县,农民收入低,县域经济不发达,社会经济基础薄弱,县、乡(镇)财政入不敷出,对村内公益事业建设的支持能力弱。建议中央、省、州政府提高对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奖补标准,加大对经济欠发展地区村内公益事业建设的扶持力度。另外,多渠道争取资金,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同时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经费的安排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每年安排检查、宣传工作经费,确保减负工作的顺利开展。
  9.加强对农民负担管理人员队伍素质提高,确保农民负担监管到位
  将管理人员的学习经常化和培训制度化,做好对农民负担重点工作的业务指导,促进农民负担监测监督工作的全面开展。
  总之,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是项长期运作且变化不断的工作,不能只抓表象,要从深层次的根源上去找原因,要根据具体情况,首先考虑把农民利益放于重中之重,不断实践,不断研究,才能从根本解决减轻农民负担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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