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奇迹杂志约稿函 [可歌可泣的动物]

  【引 言】  在《昆虫记》一书中,法布尔说:“在地下辛辛苦苦了4年,只有一个月在阳光下欢歌,这就是蝉的寿命。我们没有理由责备它们。黑暗的4年中,它们始终身着皱巴巴而又肮脏的外套。如今它们终于穿上美丽的衣服,在温暖的阳光下挥动着翅膀高歌,让我们为它们庆祝吧!为它们这得之不易的快乐,也让它们尽情地在阳光下庆祝它们的幸福吧!”100年前,一个人对一只蝉,发自内心地赞美;而100年后,我们官方的教育读本竟然这样问孩子——哪些是有益的动物!
  每个生命在可敬可畏的自然面前都是一样的。读本为什么不如此问孩子:你喜欢哪些动物?
  【美文一】
  生存智慧(节选)
  张 平
  自然界有些故事,常常让我们匪夷所思,却不能不为之动容。
  在北美阿拉斯加的茫茫荒野上,生长着一种老鼠,以植被为生,繁殖力极强。但当种群繁殖过盛以致对植被造成严重危害的时候,一部分成员的皮毛就会自动变成鲜亮耀眼的黄色,以吸引天敌捕食的目光;倘若天敌的捕食仍不足以尽快使鼠群减少到适当的数量,老鼠们便会成群结队地奔向山崖,相拥相携,投海自尽。
  同时,这块土地上还生长着一种狐狸,以鼠为生,是老鼠的天敌。它们对老鼠的捕食也并非没有节制,当老鼠减少、狐狸增加而严重威胁老鼠繁衍的时候,狐狸们便会采取行动,限制种群的发展:一部分成员会聚在一起,疯狂地、不间歇地舞蹈,夜以继日,直至力竭气绝而死。
  类似的故事也发生在中国的黄山。黄山猕猴每一族群一般维持在28只左右,这是族群最佳生活状态的临界点,族群成员以生命来维护这一状态——每当族群数量超出,年纪较大的猕猴就会毅然决然地跳崖而亡。
  这一幕一幕,何其悲哉,何其壮哉,惊天地而泣鬼神。
  然而,动物界的这些行为又能赢得我们人类多少理解、同情、尊重和敬意呢?我们的知识、我们的价值理念总使我们习惯于一言以蔽之:本能使然。我们自居价值优位,常常以一种傲慢、鄙夷甚至敌意打量着自然界的生命活动。更要紧的是,由于自身的私欲,人类之间要达到理解、同情和尊重甚至难上加难,遑论对自然界。
  人类曾为自己远离自然界的进化而感到荣耀,曾为自己成为这个星球上绽开的最灿烂最美丽的精神花朵而自得,更为自己以理性的铁蹄征服自然而豪情万丈。然而翻阅一下人类那充满金戈铁马、刀光剑影的史籍,想一想那足以把地球毁灭几十遍的核武库,望一望那在儿时的记忆里曾湛蓝的天空,数一数由于生态恶化而每天都在灭绝的物种,我们人类作为一种类存在,作为地球生物圈一个链环的存在,究竟比自然界的其他生物高明多少?这实在是一个令我们回答起来气短的问题。在上述动物的行为面前,我们人类应该感到汗颜和愧疚,应该有罪恶感,应该反躬自省。
  (选自《意林》)
  【品 评】
  这篇文章通过动物和人类对待生存环境的态度的对比,感叹动物行为的悲壮和伟大,谴责人类对生存环境的肆意破坏行为。反躬自问,令人警醒。
  【美文二】
  汗 血 马
  魏继新
  夕阳正在西下,苍茫的暮色给无垠的沙丘涂上了一层忧郁、凝重的昏黄。晚霞渐渐黯淡下去,几缕破碎的云丝被烧得通红后,又仿佛被沙漠粗糙而夹着尘沙的戈壁风吹得骤冷,云丝变得像一块块冷却后的生铁在青黑中镶上了一层红边,使干燥的沙漠更显得荒凉而凄惨,呈现一派壮观的悲怆。尽管如此,空气仍然十分干燥,使人嗓子眼里仿佛冒得出火来,所以,在汉子的眼里,那落日依然在使人炫目地燃烧着,使他觉得连呼吸也刺激得嗓子一阵阵针扎般的疼痛。
  汉子的头发有些灰白,但短而粗糙的胡须却显示出他并未衰老,而恰恰是正值壮年,只不过岁月的沧桑与坎坷过早地给他的须发涂上了一层白霜。汉子留平头,额头像石块一般坚硬,有几条刀砍斧凿般的皱纹横在其间;他面部轮廓分明,线条执拗粗犷,眼睛凹陷,带点儿凶狠、阴沉。与他做伴的,是一匹身架不高,却没有因风沙、干渴的折磨而失去矫捷神韵的枣红马。那马与他出生入死,相依为命,好几次在他昏迷时背负着他脱离险境。这一次,又是它带着负伤的他日夜兼程地奔走了三天三夜,直到闯入茫茫戈壁,才摆脱了仇家的追杀。
  马喷着响鼻,艰难地把腿一次次从深陷的黄沙中拔出,尽管如此,它还是不时用劲拽着缰绳,助不愿再骑它的主人一臂之力,但它终归还是太累了。汉子心疼地拍了拍马背,终于找了一个背风的沙口,躺了下来。那马,便偎在他头前,用身躯替他挡风。汉子见了,艰难地一笑,表示感激。
  月亮升起来了,荒原变得苍白而神秘,一层忧郁的月光镀在汉子和马身上,使他们看上去,犹如一尊正在渐渐风化的黝黑的泥塑。
  汉子醒来时,烈日已高高地悬挂在荒漠之上。他已记不得闯进戈壁几天了,只是昏昏沉沉地被同样疲乏的马艰难地拽着走。偶尔看见被风沙掀出的人兽的白骨,汉子嘴唇翕动着,眼前不断出现许多幻像。他仿佛看见自己杀了杀害他全家的仇人,与弟兄们拉杆子杀富济贫的情景,也仿佛看见官家围杀了全部弟兄,还有他的相好玉茹。他要与官家拼命,玉茹却让他一定要冲出去。他冲出去了,进了戈壁,却终于因饥渴难耐,晕倒了。
  醒来时马正嘶鸣着,用蹄把刀踢到他面前,又躺下来,把脖子对准他的脸。汉子一下明白了,马要他拿自己的血解渴。汉子眼里涌出了泪水,他抱住马脖子,缓缓拿起刀,但他没有割马,而是割了自己手腕,血汩汩涌出,他把手腕对准马嘴。马似乎也明白了,吸吮了几口,便扭过头去,汉子看见马眼里也有了泪水。他撕了条布巾,包住伤口,缓缓爬上马背,马站起来,艰难地向前走去,汉子却昏过去了。
  不知过了多久,过了多少个白天和黑夜,马一阵长长的嘶鸣把他惊醒了,汉子迷迷糊糊地看见了一片绿地,马竭尽余力,艰难地奔跑起来,还出了汗。汉子用手一摸,闻到异味,拿到眼前一看,那汗中,竟渗着血丝……
  后来,汉子便在这沙漠中的绿地安了家,他终身未娶,放牧着马匹牛羊。渐渐地,这儿成了一块小小的绿洲,不少牧民也在这儿落了户。汉子的马不仅与他终身为伴,而且渐渐繁衍成一群。只是,此马日行千里,夜行八百,但每汗必血,实非一般良驹也。
  于是,人们便呼那马为汗血马,尽心恤之,非万不得已不使其驰骋也。
  (选自《天津文学》)
  【品 评】
  读罢此文,一种感动不禁在心中涌动。当我们感叹人情淡薄如纸时,从文中奔涌而出的人马之间那浓烈的情却深深地震撼了我们。也令正为名利之争而逐渐变得冷漠的人们汗颜!
  强烈的如油画般的视觉形象,浓重的如烈酒似的情感,是令我们感动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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