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研究 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

  摘要:随着近年社会工作在全国各地的迅速发展,大量社会工作毕业生投入到专业的社会工作中,成为职业社会工作者;同时许多非专业背景的现有社会人员通过社工职业资格考试进入到专业社会工作的行列,转化为职业社会工作者。如何开展职业社会工作者的继续教育,以更好地提升他们的专业能力水平,更好地服务于服务对象,值得深入研究。
  关键词:社会工作;继续教育;教育模式;专业化;职业化
  中图分类号:G7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4156(2011)08-012-03
  
  专业社会工作者由于所从事职业的特殊性,要求其不断进行知识的更新,不断适应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要求,期望用最合适和最相关的知识来指导他们的救助工作对象,这恰恰也是社会工作继续教育研究的重要因素。在美国社会工作教育局确认的职业社会工作者的八项职业操守中,就包括了“终生学习”一项。在当前职业化、专业化的程度越来越高的时代背景下,从事专业服务的社工们如何提升自我能力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而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就是进行继续教育。
  
  一、建立社会工作继续教育模式的必要性
  
  社会工作继续教育模式之所以必要,就在于社会工作专业知识的更新是与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相适应的,是与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相一致的,是满足社会心理需求的一个必然选择。
  
  1.城市化、工业化发展的客观要求
  随着我国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加快,人民群众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家庭婚姻观念、人际关系等也随之发生了巨大变化,许多新的社会问题也不断涌现,如酗酒、吸毒、青少年犯罪、自杀等。如何解决因城市化、工业化带来的社会问题,是社会工作者在新时期需要面对的问题。这自然而然地要求社会工作者不断更新知识,提升自身的社会工作知识、技巧和技能。只有通过持续的继续教育学习,社会工作者才可以在原有知识基础上不断深化社会工作理念,创新社会工作方法、技巧,既为“通才”,又为“专才”。
  
  2.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的客观需要
  2008年,我国内地首次开展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成为我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国社会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的推进意味着对社会工作人才素质的要求全面提升,而素质的提升离不开继续教育这个平台。由社会工作者职业化催生的本土化的社会工作管理者及社工工作督导,都需要通过继续教育来进行相关知识的提高。
  
  3.社会工作继续教育是对学校教育的补充和完善
  我国社会工作起步晚,专业化与职业化滞后,制约了高校社会工作教育的发展。在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发布的“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团体会员名单”中,从1988年到2008年,在20年间仅有三成的高校在申办社会工作专业前有专业基础,七成无专业基础。。这凸显了高校设置社会工作专业的盲目性。不少高校由于师资力量缺乏,课程设置不合理,实验、实习环节薄弱,实验室和实习基地建设不足等因素的制约,其培养出来的社会工作专业学生缺乏实际的社会工作操作技能。社会工作继续教育学习的课程是针对社会工作者在实际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和需要而开设的,其目的是为了弥补和完善学校教育的不足。
  
  4.非专业背景从业人员的迫切需求
  在政府的各个基层单位,如社区工作站、民政等领域,很多工作人员实际从事着社会工作,成为我国社会工作者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工作职业化的推动下,大量的非专业背景却从事着社会工作的人员踊跃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他们中的许多人虽然成功通过职业水平考试,并取得社会工作执业资格,成为专业社会工作者,但并没有经过系统的社会工作理论知识学习和技能培训,这部分为数不少的人员再次进入高校进行系统学习的机会十分微小,把他们培养成为称职的专业社会工作者的任务,只能由继续教育承担。
  
  二、社会工作继续教育的现状及问题
  
  2006年6月印发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之第三章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更新知识,不断提高职业素质和本专业工作能力。”随着社会工作专业化和职业化的推广,2009年9月民政部下发了《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办法的通知》,正式制定了《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办法》,对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的目的、内容、时间及教育机构的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各社会工作试点城市如北京、深圳、广州、东莞等,也随之根据民政部的要求,结合本市的实际,研究制定了《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办法》的相关实施细则。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得以在各地全面铺开,一些地方也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上海市作为最早设立社会工作的试点城市之一,为适应21世纪上海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发展民政教育事业,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者的岗位和职业培训,将社会工作逐步推向专业化、职业化,于2000年5月成立了“上海市社会工作培训中心”,承担起全市社工继续教育、科研等职能。深圳市在2007年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了“1+7”文件。《深圳市社会工作人才教育培训方案(试行)》提出,在岗的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每年接受继续教育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5天。深圳拟实行的《深圳市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注册执业社工每年接受社会工作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15天,无法完成继续教育要求的,将不予续期注册而无法上岗工作。北京也将于2011年初完成北京市5600余名社会工作者72―90学时的继续教育。
  虽然社会工作继续教育得到了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部门的重视,政府的相关文件也对社会工作继续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规化起到重要作用,但由于中国内地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刚刚起步,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的时间很短,在实践探索的过程中也存在以下问题:
  
  1.继续教育政策制定者对继续教育的认识有待提升
  在出台了相关的继续教育政策措施后,继续教育就变成了必须完成的任务。负责继续教育的相关部门目前的做法是,把全市的社工召集一起或分批,找些香港的督导、资深社工、高校教师等来授课,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天数。这样容易出现重“量”不重“质”的情况,同时继续教育仍以借助外来的经验教育为主,结合实际的本土化教育较少。
  
  2.教育方式单一
  目前,社会工作继续教育的模式仍以“讲一授”的形式为主。社会工作继续教育的培训应从社会工作者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如技巧的运用、项目的策划、评估的方式等出发。而交流式、小组式、工作坊式等更能让继续教育发挥成效的继续教育模式还没有很好地对接。
  
  3.继续教育课程设计断层
  社会工作继续教育一般都有一定的针对性,如讲授法律援助与社会工作。仅用一节的课程来讲授法律援助知识,显然会出现课程设计断层问题。没有把法律援助与社会工作的 关系及其面临的问题进行系统分析,导致社会工作者面临法律援助困惑时难以开展工作。如果课程设计具有连续性和系统性,那么受教育者就能真正通过继续教育获益。
  
  4.教育资源不能有效整合
  当前,各地大部分的继续教育都是依托高校或是一些职业培训中心或是社会工作者协会进行的,忽略了大部分的社工机构及其他民问组织在继续教育方面的优势。
  
  5.继续教育培训的评估或考评有待提高
  教育是一个投入与产出的过程。从事社会工作继续教育的教育机构和受教育的社工都投入了相应的金钱、时间和精力。因此,设置一个完善的评估或者考评继续教育产出的机制,有效地衡量继续教育的意义及收效,是十分必要的。但目前这样的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社会工作继续教育的对策建议
  
  针对目前社会工作继续教育认识不足、教育模式单一、资源整合力度不够、评估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笔者认为,完善社会工作继续教育应该从以下六个方面着手:
  
  1.明确目标,制订计划
  各省市应该根据地方的实际,就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的目标、定位、社工的职业发展方向、提升服务等制订中长期计划,并根据具体的培训内容、培训经费和培训人员以及服务区域的人员结构的不同有所侧重。如农村与城市的社会工作的侧重点不同,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的方向也应不同。
  
  2.结合需求,设置内容
  结合社会工作者在工作中的需求,设置继续教育的内容。继续教育与传统教育的区别在于,其重点放在与工作实践的结合上。继续教育的兴起,是由于原本的知识已经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有必要根据自己在实际工作所缺乏的知识进行自我提升。社会工作是一门以实践为主的科学,所以在制定继续教育的内容时,应充分考虑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和方法、岗位的要求和需要以及服务对象的需求。要注意收集各个领域社会工作者在工作中对知识补充的实际要求。继续教育的内容不能过于泛滥。提供给社工的培训,关于社工理念的、家庭领域的、法律的、禁毒的、学校的、拓展的,五花八门。授课的人员素质虽高,但每一个课程一般都是一天或是半天的时问,让社工感觉一年下来,好像学了很多东西,但是能够应用于实际的却没多少。继续教育应该有一定的针对性和连续性。例如,上述提到的“法律援助与社会工作”课程可以设置成为一个系列的学习课程,分为几个学时进行:第一课时为“与社会工作相关的法律援助基础知识”,第二课时为“法律援助知识在社会工作中的应用”,第三课时为“法律援助疑问解答”。如此才能让受教育者对知识有足够深入的了解,并在工作中加以运用。
  
  3.注重分类,因材施教
  社会工作者由于所学专业和社会经历不同,他们从事社会工作需要培训的知识也有差异。所以,我们在进行继续教育时,应该注重分类,因材施教。对于从社工专业毕业的在职社会工作者,由于他们经过了学校系统的理论学习,有着专业的社会工作基础,其继续教育的重点应该侧重于深化专业理论的学习,提升专业技巧的实际应用能力。而那些从现有社会人员转化而来的在职社会工作者,由于其缺乏系统的专业理论基础,继续教育的侧重点应该放在社工理念的教育上,包括专业价值与伦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基础理论知识,以及他们现有经验方法的一些观念误区的纠正等。
  
  4.突破传统,创新方式
  继续教育的方式,除了“讲一授”方式外,应该更多地加入社会工作特有的教授方式,如小组的讨论,某某工作坊,拓展训练,实际项目策划,督导的分散式指导,参加相关的学术论坛、会议,参观学习,交流学习或者轮换学习等。
  
  5.学前调研,学后评估
  由于继续教育内容的设立应该结合社会工作者在工作中的实际需要及服务对象的需要,所以在继续教育内容确立前应该进行调研,收集相关的继续教育意见。同时,教育是一个“投入一产出的过程”,为衡量产出需要建立有效的评估体系。最直接的方式,当然就是受教育者对知识的应用。可以通过完成作业、设计、写论文等方式进行实际的考核。例如,在继续教育中开设了“项目设计与策划”,就可以布置受教育者回去完成一个项目的设计与策划方案。上海目前采取的继续教育形式主要有三种:一是集中授课;二是参与实践,并以项目报告、个案小结、工作总结等形式完成;三是撰写论文。论文必须在续期注册前的规定时间内提交,并对质量有相应的要求,比如必须通过专家的评审或者在公开刊物发表等。
  
  6.整合资源,规范管理
  系统的社会工作继续教育需要整合多方资源来进行。目前,多数地方的继续教育都是由一些培训机构或社会工作者协会来承担的。社会工作继续教育应该更多地利用高校、社工机构、社会培训机构及其他NGO组织来共同实现,并由相关部门进行规范管理。例如,可以利用高校的师资力量及场地进行一些理论课程及一些学术论坛的交流活动。由于不同社工机构有自身的特色项目及资源,可以让相应的社工机构承担一些固定的课程。对于那些在家庭服务领域做得特别好的机构,可以让其承担家庭社会工作继续教育方面的培训,当然,需要提交培训的计划、经费预算、场地、可以运用的师资力量等,以便衡量其是否具备承担继续教育的资格。又如,一些NGO组织在经营公益组织方面的经验特别丰富,可以让其承担“NGO组织的管理”方面的课程。这样,受教育者可以有更多的选择,资源也得到有效的整合。
  
  四、结语
  
  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的推进,使得社会工作继续教育变得十分重要,也得到了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但是社会工作继续教育处于起步的状态,需要进行不断的摸索,在摸索中不断完善,以为社会工作者提供更加优质而高效的课程,让社会工作者不断提高自身的知识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受助者,更好地推进社会工作专业化和职业化的发展。同时,在不断强调社会工作继续教育外,社会工作者自身也应该作出更多的努力,培养自觉接受继续教育的意识,并对在继续教育中学习到的知识进行及时消化,提炼升华,通过做课堂笔记、写学习感受等将知识更好地消化,做好自己中长期的继续教育计划及职业发展规划。只有内外结合,才能使社会工作的继续教育不会流于形式,而是真正发挥专业提升的作用。

推荐访问:继续教育 社会工作者 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