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一朵红红的玫瑰》的汉译本_一朵红红的玫瑰

  摘 要: 文章通过对罗伯特・彭斯的《一朵红红的玫瑰》的译本和原文在语言和翻译技巧两方面进行分析,指出了王译本的可学之处。同时作者也希望通过分析比较,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借鉴王佐良先生的翻译技巧,提高文学翻译的水平和质量。
  关键词: 《一朵红红的玫瑰》 汉译本 翻译技巧
  
  一、作者简介
  
  罗伯特・彭斯(Robert Burns,1759―1796)举世著名的苏格兰诗人,生于苏格兰阿罗微(Alloway)一个贫寒的佃农家庭。少年时就下地干繁重的农活,彭斯边在田间劳动边广泛阅读,熟悉古老的苏格兰民谣,对诗歌有着强烈的兴趣。15岁开始诗歌创作,将古老流行的苏格兰曲调配上新的歌词,不久后便以诗名闻于邻里。1786年,他的第一部诗集《苏格兰方言诗集》出版,以后共出6集。彭斯由于劳累过度而早逝,一生仅活了37岁,但他给我们留下了大量的优秀诗作。由詹姆斯・金斯莱编辑,牛津大学出版社1968年出版的《彭斯诗歌全集》(Burns Poems and Songs)中所收的诗作共达632首。
  彭斯的诗歌主要以苏格兰方言写作,他的作品主旨鲜明,纯朴自然,语言“喷发着土地芬芳”。彭斯具有强烈的民主进步思想,关心美国、法国人民的革命,宣传自由、平等,博爱的主张,有关的诗歌包括《不管那一套》、《苏格兰人》、《自由树》;他创作了大量歌颂友谊、爱情和大自然的抒情诗,如我国人民熟悉的《往昔的时光》、《一朵红红的玫瑰》、《我的心呀在高原》等;也写了不少的讽刺诗,如被公认为西欧讽刺诗的顶峰之作的《威利长老的祷词》;还写了不少的咏动物诗、诗札及叙事诗。
  
  二、译者简介
  
  王佐良(1916―1995),浙江上虞人。中国现代著名的教育家、作家、翻译家。13岁时,因父亲在湖北谋得一职,便随父亲来武昌就读于“文华中学”――颇有名望的教会学校。5年的中学学习给王佐良以后做学问的生涯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培养了他对英国文学的浓厚兴趣。1935年,他进入清华大学外文系,与许国璋、李赋宁、周钰良、查良铮这几位后来都成为我国外语界赫赫有名的学者同在一个班学习,而且他们的老师:金岳霖、贺麟、吴宓、钱钟书、朱自清、闻一多等都是国内一流的文人。而后,抗日战争爆发,学校内迁,他随同来到西南联大。1947年,王佐良赴英国牛津大学深造,1949年,得到北平解放的消息后回国,从此任教于北京外国语学院(现在的北京外国语大学),并担任英文系主任。
  作为我国英语界的著名学者,王佐良在国内外学术界享有盛誉。他在英国文学、中西诗学、文学理论、比较文学和翻译理论方面造诣极深。他著作和译作甚丰,仅1984年至1994年的十年间,他出版的专著就达16部之多。著作包括:《约翰・韦伯斯特的文学声誉》、《英语文体学论文集》、《英国文学论文集》、《中外文学之间》、《论契合―比较文学研究集》、《照澜集》、《翻译:思考与试笔》、《英诗的境界》、《莎士比亚绪论》、《论新开端:文学与翻译研究集》、《心智的风景线》、《中楼集》;译作包括:詹姆斯・乔伊斯的《伊芙林》、曹禺的《雷雨》(汉译英)、《彭斯诗选》(1959)、《英国诗文选译集》、《彭斯诗选》(1985)、《苏格兰诗选》等。
  
  三、原诗简介
  
  《一朵红红的玫瑰》是彭斯爱情诗中的名篇,最为中国读者熟悉的彭斯诗歌之一。该诗作于1794年,彭斯根据苏
  格兰的古民歌进行加工,以苏格兰方言写成,配有曲调,可以吟唱。作者歌颂坚贞不渝的爱情,以红红的玫瑰和甜甜的曲调和所爱的人相比,以大海干枯、岩石熔化和永不变心的爱情相比,感情真挚动人,语言质朴而清新,加上易于唱诵,吟绕耳际的韵律,深得各国读者喜爱,是英语抒情诗歌中的精品。
  
  四、译文赏析
  
  1.译文对原作思想内容和语言风格的表达
  王佐良先生作翻译,多为英译汉,他认为:“对于中国译者来说,他的主要工作只能是外译中。特别在诗歌翻译方面,外文特好的人虽然也不妨偶尔一试将中国诗译成外文,但他的真正成就必然在外译中。”在诗歌的翻译中,他也有所选择,他的主张是:“我觉得一个译者只应该译与自己风格相近的作品。没有人能够掌握所有的风格。”彭斯是他译得最多的一位诗人。
  彭斯的抒情诗中描写爱情的作品占了很大的部分。《一朵红红的玫瑰》,如原诗简介里所说,是他爱情诗中的名篇,是他最为广为流传的诗作之一。在我国近代,翻译该诗的不乏其人,如苏曼殊、郭沫若、袁可嘉等,就译品的质量而言,以许渊冲先生对诗歌翻译“意美,音美,形美”的三美标准来衡量,王佐良的译文可称得上是上佳之作。
  《一朵红红的玫瑰》内容简单明了、主题鲜明,它表达的是对心爱的人坚贞不渝的爱。它之所以受到人们的喜爱,是因为它真挚动人的情感、质朴清新的语言、强烈的音乐感,以及浓郁的苏格兰气息。
  诗歌与其他文学体裁的区别,在于它语言的特别凝练,在于它形式和内容的截然不可分,以及形式和风格的截然不可分。这就决定了诗歌翻译的特殊困难。因为诗歌的翻译要求我们传达的不仅是内容和风格,还有它的形式。由于不同语言和文化的区别,语言和文字的形式,特别是诗歌语言的形式,往往是不可传达的,而且形式一走样,风格也会跟着走样。能否译好诗,首先,如林以亮所说,要看译者和原作者能否达到心灵上的契合,这种契合能否超越空间和时间上的限制,能否打破种族上和文化上的樊笼。其次,便是译者如何最灵活有效地采取变通和补偿的手法,发挥译入语的优势,进行艺术的再创造。王佐良先生成功地做到了这些。
  首先,王佐良的译文《一朵红红的玫瑰》准确地表达了原诗的内容,做到了意美。原诗对坚贞不渝的爱的表达,主要通过几个形象:“red red rose”,“the melodie that’s sweetly played in tune”,“the sea’s gang dry”,以及“the rocks melt wi’the sun”。本篇译文完好而又恰当地保留了这些形象:“呵,我的爱人像朵红红的玫瑰,六月里迎风初开;呵,我的爱人像只甜甜的曲子,奏得合拍又和谐。”这第一节译文以“呵”保留了原诗开头的感叹词O,形象“红红的玫瑰”和“甜甜的曲子”一如原诗,连明喻的标志“像”(译like)也照样移植。至于“the sea’s gang dry”和“the rocks melt wi’the sun”这两个形象,汉语中的“海枯石烂”似乎正好与之完全对应,但王佐良没有简单草率地套用这个四字成语。他是这样考虑的:“这里的形象――海水枯竭,岩石熔化――在原诗是新鲜的、有力的,而如果我们根据直接的反应,不假思索地用‘海枯石烂不变心’来译,那就不是忠实,因为‘海枯石烂’这组四字成语在汉语和汉语文化环境里已经用久用惯了,不再使人感到新鲜。”他的译文“直到大海干枯水流尽,太阳把岩石烧作灰尘”既完全保留了原诗的形象,又妥善传达了原诗清新锐利的风格。
  其次,他的译文和原诗一样朗朗上口,易于诵读,一样富于节奏和音乐感,做到了音美;译文的形式也和原诗接近,做到了形美。王在《彭斯诗选》“译本序”里这样说:“从翻译本身来说,我自己想要努力做到的,首先一条是:以诗译诗。彭斯的诗音乐性强,所以译文要保持脚韵(不仅押大致相近的韵,而且要照当代普通话读音),形式也力求接近。”本篇原诗为四行诗段,一三两行每行八音节(第一节有例外),为四音部抑扬格,二四六行每行六音节,为三音部抑扬格。脚韵的排列头两节为abcd,后两节为abab。本篇的译文也是四行诗段,每节二四两行押韵,如“尘”和“存”、“离”和“里”。对音部的处理,译文每行的字数多为九、十个字;为了分别和原诗四音步行和三音步行对应,译文中也有长达十二个字和短至七个字诗行的区别,每行包括四个或三个词组,这样读起来时,既保持了与原诗大致相同的节奏,又像原诗那样长短错落,不致因节奏过于整齐而给人单调的感觉。
  从原诗的风格来看,质朴、清新、通俗、自然、浓郁的苏格兰乡土气息是它的特点。王佐良的译文,由于完好而恰当地保留了原诗的形象,也同样保留了原诗清新的气质。至于通俗和苏格兰方言问题,王佐良认为,“通俗首先见于方言的运用”。如果译者用中国某一地区的方言来译,例如四川方言:“且不论译者本人是否有此本领,那样做的结果会带来一种与原作不一致的四川情调,而且会把读者的注意力引向一种外加成分。王的做法是:把苏格兰方言当做苏格兰国语,就象我们译任何国家的语言一样,用汉语普通话来译,而在具体处理的时候,看情况尽量通俗,亦即尽量采用民歌的调,不只在音乐性上,也在句式和用词上,宁用较老较土气的说法,而避免现代化。”王佐良的选词的确遵循了以上原则:译文中“红红的”,“甜甜的”,“永远爱你”,“大海干枯水流尽”,“暂时别离”,这些表达方式都朴实自然,语言通俗而意义不俗。
  2.翻译技巧评析
  诗歌与其他文学体裁不同之处,其一是形象的问题。王在《彭斯诗选》“译本序”里说:“形象是诗歌语言里最重要的成分,古今诗人莫不致力于此,所以需要译文高度的忠实,不忠实就难以传达原诗的新鲜和气势。”翻译家们多同意,在译文读者能理解和接受的情况下对形象的传达尽量采用直译的方式,一来可使译文在形式上和原文更接近,使读者更了解原文文化;二来可以丰富译文语言。在《一朵红红的玫瑰》的翻译中,王佐良多采用了直译的方法。
  (1)直译法
  1)原诗第一节中包含两个形象:
  O my luve is like a red,red rose,
  That’s newly sprung in June;
  O my luve is like the melodie,
  That’s sweetly played in tune.
  一是red red rose,一是melodie。王佐良的译文完全直译:
  呵,我的爱人像朵红红的玫瑰,
  呵,我的爱人像朵红红的玫瑰,
  六月里迎风初开;
  呵,我的爱人像只甜甜的曲子,
  奏得和谐又合拍。
  译文“红红的玫瑰”“甜甜的曲子”,既传达了原文的内容,又保留了原文的形式。原文采用了明喻的修辞手法,译文也照样。
  2)Till a’ the sea gang dry,my dear,
  And the rock melt wi’ the sun;
  这是原诗第三节的开头两行,也含有两个形象:一是大海干涸,一是岩石被太阳熔化,正好与汉语中的“海枯石烂”完全对应――形象相同,喻意也相同,不同语言和文化的人民在思维和表达上常有惊人的共性,这是又一例证。可王佐良先生没有采用汉语习语套用法,理由在前面已经论及。他照原文字面意义,再按诗歌语言的需要略为加工,译成“直到大海干枯水流尽,太阳将岩石烧作灰尘”,兼顾了原文的形象和风格。
  (2)意译法
  许渊冲先生认为:“一般说来,译文和原文相同的形式不能表达和原文相同的内容,或者虽能表达,但是形式生硬牵强,那时就要意译。”意译和直译是翻译中互为补充的方法,二者均不可缺少。王在本篇诗歌的翻译也采用了意译的方法:
  I will love thee still,my dear,
  While the sands o’ life shall run.――
  我也永远爱你,亲爱的
  只要我一息犹存。
  关于这一例子,王佐良在译本序里这样说:“这里the sands o’ life就是成语,彭斯用时已不新鲜,也不存在真正的形象,因为很少有人会注意到sands是指过去计时的沙漏,也就无需用形象来译。”他在此倒是套用了一个汉语成语“一息犹存”,意义贴切,富有诗意,且与第二行的“尘”押韵。
  
  五、结语
  
  《一朵红红的玫瑰》在我国如此的受欢迎,应该感谢其成功的翻译版本,其中王佐良、苏曼殊、郭沫若、袁可嘉等都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在论文中,通过从语言和翻译技巧来比较和评析原文和译本,大家可以发现,译本作者都在试图用文学翻译来表达原诗作者所要表达的意境和情感。通过阅读这篇论文,大家对文学翻译的翻译标准和翻译技巧有所掌握,也可以简单判断出什么才是好的译本。
  
  参考文献:
  [1]陈新编.英汉文体翻译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2]李亚同.英译汉名篇赏析.湖北教育出版社,2003.
  [3]张莉那.新西部(下半月).陕西省西安市,2007,(09).
  [4]李春飞.英美名诗赏析.广州:世图音像电子出版社,2004.
  [5]周仪,罗平.翻译与批评.湖北:湖北教育出版社,1999.
  [6]刘重德.文学翻译十讲.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91.
  [7]Newmark, Peter. A Textbook of Translation. Shanghai: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2001.

推荐访问:浅析 一朵 红红 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