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课程思政为抓手创新经济法教学过程研究


  摘要:教书育人是高等学校的主要职能之一,如何更好地配合思政教育发挥课堂教学育人主渠道是各专业课程进行“课程思政”的重点。《经济法》作为工商管理类专业主要基础课程,具有开设范围广泛,思政基础良好等特点, 作者结合本科院校实际授课情况,在课程讲授中融入思政元素,对发挥思政教育作用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课程思政;经济法;课堂教學
  一、专业课融合思政元素的重要性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指出,“思想政治工作从根本上是做人的工作,必须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让学生成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人才。”十年树木,百年树人。高等学校肩负着培养人才、发展科学、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承与创新的职责和使命,为努力实现中国梦提供人才储备。而随着时代发展,社会大环境的不断变化,存在小部分的不良之风影响着学生的思想观念,这就要求高等学校在培养人才过程中提升学生思想觉悟,提高政治意识。思政课程是德育工作的主渠道,为学生正确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奠定了基础。而作为提升学生专业技能的专业课程,也应当融入思政元素,承担起育人的责任。
  二、专业课素材与思政内容的有机结合
  《经济法》作为工商管理类专业主要基础课程之一,具有着良好的思政理念渗透的基础,授课教师需具备较强的政治素养,关心国家大事,认真学习党的教育和各类会议文件的精神,找好思政切入点,准确表述,结合专业知识中的重点问题,与思政教育结合起来。课堂表现的方式也可以灵活多样,既要让学生掌握专业技能,又要把握正确的思想意识。对于隐含的思政元素也不能表现得过于刻意,让学生产生反感。以《经济法》课程为例,思政元素与课程结合可参考如下设计。
  以人大出版社赵威编著的《经济法》教材为例,在讲授企业法时,可以培养学生遵纪守法、文明礼貌的行为习惯,使其成为有理想、守道德、有较好合作共事与交往沟通能力的高素质实用型人才。对于公司法,可以通过了解外资企业法、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的相关知识、公司内涵等,使学生明确未来从事的行业性质,熟悉法律法规知识。合同法部分让学生了解合同、合同法的内涵和基本特征,合同的分类和订立原则;掌握合同履行的一般规则及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和保全措施,掌握违约责任的承担,具备契约精神。破产法可以使学生掌握造成企业破产的主要原因及相关程序,培养学生掌握处理公司清算程序的能力。列举企业破产后通过重组重新振作的案例,培养学生在面对问题时积极乐观寻求解决方案的态度。对于证券法,通过相关案例告诫学生今后工作中切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欺诈客户等禁止行为,了解违反后的相关法律责任。通过保险法让学生了解保险合同的分类,掌握保险索赔与代位追偿和委付以及保险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和作为保险从业人员拥有的权利和应尽义务,增强学生对他人个人信息的保密意识,防止其发生违规行为。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使学生熟悉如何运用法律保护企业和消费者的权益。积极营造诚信的法治氛围,增强法治意识,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利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掌握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制度,了解入职后“五险一金”具体内容,使学生懂得用人单位与学生之间的地位是平等的,竞争机会是公平的,以及就业前后如何维护自身合法利益。通过学习理解环境法和自然资源法的相关内容,塑造学生保护自然环境、生态环境和人文环境,合理利用和开发资源的意识。
  三、融入思政元素创新经济法教学过程
  (一)做有情怀的专业课教学
  汤姆·彼得斯在《追求卓越》一书中曾说:“如果你想要你的下属为你造一艘经得起风浪的海船,不要给他们蓝图、木头、帆和木头,而是要激起他们对辽阔大海的向往。人们从一个伟大的愿景中,真正感到了工作的意义——不仅是谋生,更是上升成了创造历史。”在教学过程中亦然。师者,传道、受业、解惑也。在教授知识的同时,需要深入学生内心,帮助其塑造良好的人生观、价值观,描绘出对未来的美好愿景从而激发其向上的动力。使学生能够在专业课程的学习中感悟做事和做人的道理,心存正能量。对于专业课程的教学而言就要做的更加有情怀。其一是教师要有情怀。教师应不断提升学科的专业素养,把学生未来就业的需求和对专业的兴趣放在首位,并通过自身对专业的理解辅以思政元素加以正确的引导。以对世间万物的敬畏之心看世界,怀着对学生的同理心做教育。其二是课程有情怀。专业课程不应该是冷冰冰的知识体现,更多的应该体现出它的情感。这就需要教师将自己讲授的知识内容在反复理解消化的同时,用充满力量的语言注入学生的心田,将思政元素更为生动的融入到专业课中去,在科学的背后探寻知识更深层次的意义。
  (二)结合“案例”完善教学方法
  以我校经济管理学院开设的《经济法》课程中合同法这一章为例,教材主要介绍了合同法律制度的概述、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担保、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等。在教学过程中,可以用生活中的小例子作为课程导入,在授课中可以以我们平时坐公交车的行为引出,公交车建立车站并树立站牌的行为可视为要约邀请,体现了一种明确的意思表示,而乘客了解站牌意思表示以后按照指示进而投币上车就相当于做出承诺,形成了合同关系。
  这样通过身边的小情境引出要讲解的合同的内容,再逐渐引申出合同的定义、合同法的内涵和特征;梳理合同的分类和订立原则;讲述合同履行的一般规则以及在合同履行中实行的抗辩权和保全措施,并掌握违约责任的承担等。结合身边的案例不会让学生有陌生之感,还可以增加对生活的理解。以后再坐公交车的时候会带入情景,自然而然地想起契约精神。
  在理论内容讲授的过程中,穿插着实际生活中的案例,例如学生马上步入社会,那么在实习的过程中可能会面临租房子、签协议这些问题,这就需要对学生进行思政元素的渗透,一是要明确签订合同的各方地位是平等的,二是各方都要依据合同内容履行义务,三是具备契约精神。教师在案例讲解的过程中还要提醒学生在签订协议时需注意的一些细节问题,不仅要明确法律、知法懂法,还得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避免在实际生活中上当受骗,时刻保持警醒的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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