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2)

  关于印发《平煤股份一矿 9 2019 年

 职业病危害防治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矿属各单位:

 《平煤股份一矿 2019 年职业病危害防治年度实施方案》已经矿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平煤股份一矿 2019 年 2 月 15 日

  平煤股份一矿 9 2019 年

 职业病危害防治年度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平煤股份一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各项工作,全面提升矿井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水平,实现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目标,保障职工身心健康,实现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现制定平煤股份一矿 2019 年职业病危害防治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机构 根据矿工作安排,平煤股份一矿成立职业健康管理工作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健康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原则,把握“六个坚持”基本方略,围绕“四个重在”工作思路,深化“三不四可”、“三基三抓一追究”,全面开展职业健康各项工作,强化职业卫生标准化达标,规范检查考核验收,持续推进“企业监督、区(科)监管、基层主体”层级化管理,强化源头预防治理,注重现场防控,严格责任追究,深化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落实,着力构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长效机制,持续推动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稳步提升。

 三、工作目标 1.杜绝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事件。

 2.杜绝职业中毒事故、事件。

 3.职业病检出率同比下降。

 4.努力创建一级职业卫生煤炭企业。

 四、时间:2019 年 五、进度 (一)完善机制(9 2019 年 年 1 1- -2 2 月)

 1.根据我矿工作实际,建立完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机构,明确各级管理机构和人员职责。

 2.建立完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与职

 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等系列规章制度,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3.制定矿年度职业病防治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4.依据矿人员变动情况和国家及上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动情况,实时调整机构人员,修订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等。

 (二)严格档案管理(9 2019 年 年 1 1- -2 12 月)

 1.由职业卫生专职管理人员负责,依据《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煤炭企业职业卫生建设评分办法(试行)》有关档案管理要求,建立完善矿职业卫生档案。

 2.由劳保科负责,各业务区科、基层单位配合,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职业卫生部分有关监护档案要求,对有关内容实时更新,完善监护档案。

 (三)抓好职业病危害告知工作(9 2019 年 年 1 1- -2 12 月)

 由人力资源科负责,对全矿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完善合同告知内容。

 (四)落实工伤保险规定(9 2019 年 年 1 1- -2 12 月)

 由财务科、人力资源科负责,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

 (五)做好职业卫生煤炭企业建设验收和保持工作( 2019年一季度 — 年底)

 在 2018 年二级职业卫生建设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梳理存在问题,按照 2019 年职业卫生煤炭企业建设任务要求,

 明确职责,确保一季度顺利通过集团验收。

 (六)做好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工作(9 2019 年全年)

 1.2019 年 1 月,由职业健康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关于加强日常监测工作的安排意见》文件,明确各有关部门、单位职责,配备齐全专(兼)职监测人员及其职责,督促配备齐全监测设施、设备、仪器、仪表。

 2.环保科、通修区、通风队、监测队按照职业健康有关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要求,按周期、频次进行监测,并对超标地点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确保整改到位(2019 年全年)。

 3.由职业健康管理办公室负责,依据《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关于 2019 年职业健康工作的安排意见》(中平〔2019〕9 号)《2019 年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与现状评价计划表》要求,于 2019 年 9 月委托平煤职业病防治院对矿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具体实施依据职防院工作安排部署进行。

 (七)按规定落实经费保障(9 2019 年全年)

 由财务科、计划科负责,依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 号)规定,在安全费用的“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项目中列支,确保能够满足职业健康管理工作需要。并建立费用提取使用档案。

 (八)做好个体防护(9 2019 年全年)

 由物管中心按《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051-2008),为接触职业病危害职工配备个体防护用品(配备的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取得劳安标志)。

 (九)落实公示告知工作(9 2019 年全年)

 1.由工会负责,设置公告栏,及时公布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防护措施、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措施及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由各单位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岗位设置警示标示和警示说明,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限值、检(监)测结果、时间、人员、机构。

 (十)加强劳动合同、警示标示、中文警示说明、告知卡的管理(9 2019 年全年)

 1.由职业健康管理办公室负责,加强对劳动合同告知工作的监督检查。

 2.由职业健康管理办公室负责,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照安监总厅安监[2014]111 号文件要求,对作业地点和岗位设置警示标识、中文警示说明、告知卡;并组织编制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图、职业病防护设施布置图和职业病危害警示告知图, (十一)做好职业健康防护工作(9 2019 年全年)

 1.由人力资源科提供上岗、离岗及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名单,由劳保科组织完成全矿在岗、离岗和应急接害人员职业健康体检工作。

 2.由人力资源科负责,对拟上岗人员进行体检,对查出的职业病禁忌症人员不得安排接害岗位。

 3.3 月份,由劳保科负责,完成矿职业病人复查换证工作。

 (十二)职业病诊断鉴定(9 2019 年全年)

 1.由劳保科负责,安排劳动者、疑似职业病人进行职业病诊断,落实职业病人待遇、安排职业病人治疗、定期复查、康复。

 2.由劳保科提供职业病人名单,人力资源科负责妥善安置。

 3.由劳保科负责提供职业病诊断、伤残等级鉴定所需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

 (十三)

 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工作(9 2019 年全年)提升职业病危害防治理念、意识和防护水平

 1.宣传科负责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防护知识,滚动播放警示片《肺腑在呼唤》,各业务区、科督促,基层单位组织观看,不断提升干部职工职业病防治理念、意识和防护水平。

 2.职教中心负责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实施方案、教案,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3.于2019年4月24日至5月1日,由分管职业健康工作负责人牵头安检、宣传、工会等部门联合,围绕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主题,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细化活动流程,通过员工座谈会、知识讲座、牌板展示、典型案例教育等形式,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职业病防治方针政策。

 4.于2019年6月11日至6月15日由分管职业健康工作负责人牵头,工会统一组织“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防治技术牌

 板展”活动。

 5.于2019年9月份,由分管职业健康工作负责人牵头,安检、宣传、工会、团委等部门联合,开展“职业健康知识有奖竞赛”活动,营造学习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标准的浓厚氛围。

 (十四)建立完善职业病 防护设施、设备(9 2019 )

 年全年)

 由各生产(区、科)单位负责,对新增作业地点安设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备、装置及建筑物、构筑物,并对各地点设施、设备、装置及建筑物、构筑物组织检修、维护,确保完好率、使用率 100%,并建立完善本单位各类台账、记录,统计报表。

 (十五)积极开展粉尘专项治理活动(9 2019 年全年)

 由通修区负责,在全矿范围内开展粉尘专项治理活动,强力推行煤层注水、洒水降尘、密闭除尘、抑尘等先进技术,健全完善防尘设施、设备及装置,制定针对性措施,实现粉尘浓度、强度同比下降。

 (十六)按规定申 报备案(9 2019 年全年)

 一是由职业健康管理办公室负责,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73 号令规定,向市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或变更申报,同时抄报平顶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于 2019 年 7 月 1 日和 12 月 1 日分别将上半年和下半年的申报资料和申报回执复印件报集团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是在职业健康检查后,将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向市卫生行

 政部门报备,检查出职业病的,同时向市劳动保障部门报备。

 三是要将定期检测和现状评价报告及时向市卫生行政部门报备,所要回执,并存入职业卫生档案。

 四是要按照集团规定,每季度首月 5 日前向集团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上一季度职业健康季度管理报表。按照豫煤安监二〔2017〕205 号文件规定,每季度首月 5 号前,将煤炭企业职业卫生建设进度报送至集团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豫煤综〔2017〕102 号文件规定,2019 年 12月 10 日至 20 日,向集团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职业病危害事故统计报告等资料(一式两份)。

 (十七)做好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管理(9 2019 年全年)

 1.由调度室负责完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管理制度、措施。

 2.由职业健康管理办公室负责负责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方案(2019 年 2 月)。

 3.由职教中心、各基层单位负责,进行全矿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培训,使全矿干部职工掌握矿井灾害预防处理和井下避灾路线,当矿井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能够做到按照事故汇报程序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并在矿长的统一指挥下,调动一切力量,积极组织人员进行抢救。

 (十八)做好工会监督(9 2019 年全年)

  由工会负责,设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查出的问题、隐患,按照“五

 定、四签字原则”落实整改,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六、实施步骤 (一)矿成立职业健康工作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负责对全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各单位成立相应的职业健康管理领导机构,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管理本单位职业健康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职业健康各级管理责任落实,建立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监察机制,以严管、考核、追究为抓手,督促各单位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以职业病防护设施是否完好有效、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职业病防护措施是否落实等作为监管检查重点,加强职业病危害监管监控,促进工作落实。

 (三)持续抓好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各单位要将粉尘防治作为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完善以“风、水”为主的矿井综合防尘系统,积极推广综合防尘先进管理经验和技术手段,从产尘尘源和传播途径上进行综合治理。同时,要强化对以瓦斯为主的有毒有害气体的监控管理,加强对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大型提升绞车、压风机等主要高噪声声源的治理、监测和防护,依靠科技进步综合治理矿井热害。具体措施与要求如下:

 1.矿建立防尘供水系统 (1)由通修区负责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没有防尘供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

 (2)设置地面消防水池,水池水量经常保持不少于 200m3的水量。防尘用水要经过过滤后再送往井下使用。

 (3)主要运输巷、带式输送机斜井与平巷、上山与下山、采区运输巷与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运输巷与回风巷、掘进巷道、煤仓放煤口、卸载点等都必须设置防尘设施(装置)。

 (4)由物管中心负责根据接尘人员数量配备足够的个体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等。

 2.开掘工作面建立完善综合防尘设施 (1)巷道内安设两道净化水幕,第一道水幕距掌子头 30~50 米,第二道水幕安设在距回风口 20 米以内,并保证水幕开启时能有效雾化巷道全断面。

 (2)巷道内至少安设两道门帘式捕尘网,捕尘网上风流侧 0.3-0.5 米处安设一道净化水幕,水幕在生产过程必须处于开启状态,防尘帘要 24 小时处于关闭位置。

 (3)各转载点必须安设喷雾降尘装置,开机运转时及时打开喷雾装置降尘。

 (4)带式输送机机头必须安设封闭式防尘罩。

 (5)巷道内安设的供水管路每隔 50m 设置一个三通阀门,安设φ25mm 阀门,配备φ50mm 的软管,供巷道洒水灭尘和消防用水。

 (6)巷道内设专职防尘员,负责洒水灭尘,洒水周期为三天一次,工作面 20 米范围内每班进行一次洒水灭尘工作。

 (7)确保所有接尘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8)巷道内安设的洒水管路及防尘设施要经常检查,管路吊挂平直,捆扎牢固,接头严密不漏水,杜绝滴、跑、漏水等现象。

 (9)巷道内的风筒和设备要经常清扫积尘,杜绝厚度超过 2mm、长度超过 5mm 的积尘出现。

 (10)掘进机内、外喷雾装置必须完好,水压符合防尘要求,雾化效果良好,并坚持做到开机先开水、停机后停水、无水不得开机。

 (11)炮掘工作面实施湿式打眼并正确使用水炮泥,爆破作业时回风流中至少开启一道净化水幕。

 (12)掘进工作面必须安设湿式除尘风机或水射流除尘风机。

 (13)巷道内必须安设隔爆水棚,水棚位置、高度、长度、间距、水量、水质符合防尘工作及作业环境要求,按规定周期检查,及时补充水量,并实行挂牌管理。

 (14)打钻地点积极推广应用孔口捕尘装置和回风流中降尘装置。

 3.建立完善采煤工作面综合防尘设施 (1)工作面投产前必须实行集体验收、移交,防尘系统及设施设备须符合生产要求。

 (2)工作面初采初放工作结束后必须进行煤层浅孔注水工作,预先湿润煤体,减少煤尘。

 (3)机、风两巷均安设两道净化水幕,第一道水幕距上下出口不超过 30 米,第二道水幕安设在距片盘 20 米处,并保

 证有效雾化覆盖巷道全断面。

 (4)机、风巷内各安设两道门帘式捕尘网,捕尘网上风流侧 0.3-0.5 米处安设一道净化水幕,水幕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处于开启状态,防尘帘要 24 小时处于闭合位置。

 (5)各转载点必须安设喷雾装置,开机运转时,必须打开喷雾装置降尘。

 (6)带式输送机机头必须安设封闭式防尘罩。

 (7)在巷道内安设洒水管路,每隔 50m 设置一个三通阀门,安设φ25mm 阀门,配备φ50mm 的软管,满足巷道洒水灭尘和消防用水需要。

 (8)巷道内设专职防尘员,对电器设备、电缆管线定期清扫,风巷、工作面及动压区、泵站前后每班冲尘一次。

 (9)巷道内安设的洒水管路及防尘设施要经常检查,管路要吊挂平直,捆扎牢固,接头严密不漏水,杜绝滴、跑、漏水等现象。

 (10)工作面放炮时坚持湿式(水浇)打眼,使用水炮泥充填,爆破前后 20m 范围内冲尘洒水。

 (11)保持采煤机喷雾完好,割煤前先开喷雾,当水压低或喷雾效果不好时不准割煤。

 (12)管好、用好架下水幕,在割煤、移架时下风流至少打开 2-3 道水幕,采面每 10m 安设一道架下水幕。

 (13)工作面运输机、转载机机头的喷雾保持完好,并使用硬管,出煤洒水。

 (14)机、风两巷内必须安设隔爆水棚,水棚位置、高度、长度、间距、水量、水质符合防尘工作及作业环境要求,按规定周期检查,及时补充水量,并实行挂牌管理。

 (15)工作面优先安装使用尘源跟踪系统和二次负压降尘设施。

 4.完善总进、总回风巷综合防尘设施 (1)全矿所有总回风巷内的防尘工作由保安队负责,总回风巷内确保防尘管路齐全,锈蚀严重的管路及时更换,确保巷道防尘工作正常开展。

 (2)北二进风井至三水平丁二车场,防尘工作由机电五队负责,其余运输大巷由运输一队负责,要求以上单位定期用大巷洒水车进行洒水降尘工作。

 (3)一水平明斜井、戊七强力一部、戊七强力二部、三水平戊一暗斜皮带、丁戊二集中运输巷、丁二转载巷、丁二皮带下山由皮带三队负责防尘工作,戊一西皮带、三水平戊一下延主运输一、二部皮带由皮带四队负责防尘工作,主斜井皮带由机电三队负责防尘工作,以上单位安排专人负责防尘工作,杜绝出现积尘。

 (4)各巷道维修点的防尘工作:锚网作业时坚持湿式打眼,锚喷作业时在喷浆点下风侧 100 米内安设两道风流净化水幕,架棚作业时在架棚点下风流侧 15-20 米处安设一道净化水幕,拉底作业时对拉底段全断面洒水灭尘。

 5.建立完善采区轨道上下山综合防尘设施

 (1)采区轨道上下山隔爆设施由保安队负责管理,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建立隔爆设施管理台帐和检查记录。

 (2)

 三水平丁一轨道、三水平戊一轨道、三水平丁二轨道由运输二队负责防尘工作。戊七沿煤轨道、二水平戊一上山轨道、 二水平戊一下山轨道由运输三队负责防尘工作。

 6.建立完善测尘制度及管理制度 (1)通修区指定专人负责全矿综合防尘管理工作,通风队根据矿井工作需要配备专职测尘人员。

 (2)通修区每月根据矿井采掘接替部署,合理设置粉尘测点;通风队根据测点布置,按时测定产尘地点粉尘浓度。

 (3)通修区要根据每月的测尘报表,分析粉尘浓度变化情况,发现异常时及时查找原因,并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

 7.完善防爆管理 (1)杜绝巷道积尘 对硐室、斜井、井底车场、运输大巷、石门、主要转载巷以及其他煤尘堆积处加强防尘检查,按规定周期冲尘(冬季缩短冲尘周期),杜绝出现积尘或煤尘飞扬。

 (2)冲洗、刷白巷道。

 运输大巷和石门除定期冲洗巷道外,通风区负责每年进行一次巷道刷白,并做好记录以备检查。

 (3)喷雾洒水。

 井下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输送机转载点和缷载点,

 及地面动筛间、带式输送机走廊、转载点等地点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或除尘器,作业时必须进行喷雾洒水。

 8.搞好个体防护工作,所有接尘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及各类防护用品 9.建立完善有毒有害气体监控管理体系 (1)建立健全各级领导有毒有害气体防治工作责任制,矿总工程师全面负责有毒有害气体防治技术业务管理工作,矿分管副职对其分管战线内的有毒有害气体防治工作负责,各采掘区科(队)长对所辖区域内有毒有害气体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2)要确保矿井通风系统良好,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稳定,风量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3)严格有毒有害气体管理和检查制度,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配齐有毒有害气体检查人员,坚持执行井下各地点、时间、路线的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汇报制度,切实加强矿井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工作,杜绝中毒事故发生。

 (4)有毒有害气体检查员必须经过有资质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殊工种安全资格证后方可担任矿井有毒有害气体检查工作。

 (5)重点采掘工作面配备瓦检员跟班检查,对机电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员作业的地点纳入检查范围,每班向通风调度室汇报三次检查数据,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6)测定瓦斯浓度应在巷道风流的上部,测定二氧化碳浓度应在巷道风流的下部。巷道风流划定为:有支架的巷道,

 距支架和巷底各为 50m 的巷道空间内的风流,无支架或用锚喷、锚杆、锚索、砌碹支护的巷道,距巷道顶、帮、底各为 200m的巷道空间风流。测定周期:瓦斯每班检测三次。硫化氢每月检测一次;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每三个月检测一次。

 (7)通风值班人员每天必须审阅通风、瓦斯日报,发现瓦斯有升高趋势,必须及时分析原因提前采取防范措施。

 (8)建立监测监控系统,装备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实现地面中心站计算机 24 小时监控,并加强管理,充分发挥其效能和作用,从而实现自动检测与人工检测“双监控”。

 (9)采掘工作面必须按规定正确悬挂瓦斯监控探头,安装监控装备安设和维修由矿监测队负责,瓦斯监测仪器的日常看管、使用、保护、管理由采掘区(队)负责。

 (10)放炮员必须配备便携式瓦检仪,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制和“三人连锁放炮”(放炮员、班组长、瓦检员)制,每个炮眼必须按规定充填炮泥。

 (11)每 10 天对全矿井各个用风地点进行风量测定,每次测三遍,取平均值,每次测风结束后,由测风员整理数据形成报表,上报通风队长、矿总工程师审阅。

 (12)

 矿井编制有因停电和检修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以后恢复通风、排放瓦斯和送电的安全措施。恢复正常通风后,所有受到停风影响的地点,都必须经过通风、瓦斯检查人员检查,当瓦斯和其它有毒有害气体不超限

 时,方可恢复工作。所有安装电动机及其开关的地点附近 20m的巷道内,都必须检查瓦斯,只有瓦斯浓度符合《规程》规定时方可开启。

 (13)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设置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调度室汇报。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 3%或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程》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 24 小时内封闭完毕。

 (14)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接近原封闭区时,必须事先排放其中积聚的瓦斯。排放瓦斯工作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严禁在停风或瓦斯超限的区域内作业。

 (15)认真落实综合防尘措施,采掘工作面及各生产环节必须实现湿式作业,采取综合防尘措施,消除煤尘堆积和飞扬。按规定设置隔爆设施。

 (16)矿井每年应进行 1 次反风演习,在发生瓦斯灾害时根据灾区影响情况及时反风,以减少矿井瓦斯灾害影响范围,为灾变时人员安全撤离提供尽可能多的时间,同时减少灾害损失。

 (17)加强局部通风机管理,掘进工作面做到有计划停风,并严格审批制度,严禁随意停开局部通风机,对临时停风的掘进工作面要立即断电、撤人,并由所在区队班组现场负责人安排人员设好警戒,长期停风的工作面必须在 24 小时内进行封闭,并施工栅栏,设置警标,设置瓦斯检查牌板。

 (18)按规定做好采掘进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的测定工作,并根据测定结果,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以确保采掘工作

 安全进行。

 (19)严格风筒管理,必须使用阻燃、防静电的风筒。发现有破口的地方及时修补或更换,风筒吊挂要平、直,逢环必挂,风筒接头严密,软质风筒接头要双反压边,风筒拐弯处应设弯头或缓慢拐弯,不得拐死弯,异径风筒连接应使用过渡节先大后小,不准花接,风筒口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20)煤巷、半煤岩巷、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未封闭或未形成全风压通风的综采尾留巷道,必须安装两套同等能力的局部通风机。一套工作、一套备用,能实现自动切换,且必须做到“三专两闭锁”(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电缆,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

 (21)局部通风机因检修、停电等原因需要停风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栅栏。由指定人员启动局部通风机前,应先检查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只有在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 1%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 0.5%时,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 10m 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 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如果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超过规定,必须严格执行排放瓦斯制度。

 (22)严禁使用 3 台以上(含 3 台)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 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也不得使用 1 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两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23)掘进巷道贯通时,必须制定专门的措施,贯通两头

 的瓦斯浓度必须在措施规定的范围内,贯通后,立即调整通风系统,并检查风速和瓦斯浓度,符合《规程》有关规定后,方可恢复作业。

 (24)掘进工作遇到地质结构复杂的地段时,施工队必须及时与防突科、通修区和地测科及时联系,通修区安排好人员进行瓦斯检测工作,特殊时期设专职瓦检员现场进行检查、监护。

 (25)绝对不准任何人员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入井,严禁明火明电照明,严禁穿化纤衣服,井口房、通风机房附近 20m内禁止烟火,井下禁止用灯炮、电炉取暖,井下和井口房在特殊情况下需电气焊和焊接,必须报批专门措施并严格执行措施。

 (26)加强矿井防火和电气设备管理,坚决消灭引爆火源。要严格井下明火作业的审批手续,特别是井下胶带运输机的防火措施和安全保护措施要严格把关。井下检修电器必须先检查瓦斯,并严禁带电作业。井下流动电钳工要配备便携式瓦检仪。

 (27)加强电气设备管理,杜绝电气火源。严格执行设备定期查验、检测、维护、保养和检修制度,保证设备完好;杜绝电气设备失爆,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机电设备。井下搬迁、检修机电设备时要停电,严禁带电作业。

 10.地面生产单位要坚持通风、排尘、回收、净化、密闭、隔离等行之有效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综合防治措施,严格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监测),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设施、报

 警装置的维护、检修和保养,推广应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严禁使用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工艺、设备和材料,强化对高毒物品和粉尘危害的综合治理。

 11.规范管理,夯实职业健康工作基础 (1)宣传科要加大对职业健康相关法律、法规、及职业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利用会议、板报、专栏广播、电视、网络及每周学习日等各种形式加强宣传,组织职工认真贯彻学习《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煤炭行业职业健康管理的有关文件等,职教中心负责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培训。基层单位要组织开展本单位职业卫生培训。

 (2)按照集团要求,积极开展“粉尘防治专项治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防治技术牌板展”活动、“职业健康知识有奖竞赛”活动,普及职业健康知识,提升职业健康理念。从而改善作业环境,保障工作人员身心健康。

 (3)强化劳动用工管理,切实履行告知义务。基层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将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防护措施和相关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载明。同时,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说明。

 (4)加强个体劳动保护。基层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为

 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并指导和督促其正确使用。

 (5)加强职业健康信息的日常管理与监控。基层单位要配有(专)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员,负责本单位作业场所内预防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督查工作。

 (6)科(区)建立职业健康管理统计报表制度,科(区)职业健康管理员将各基层单位资料审核后向矿职业健康管理办公室报送,由职业健康管理办公室审核汇总、存档。

 (7)认真做好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因素检(监)测与评价、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伤认定、妥善安置和康复疗养工作。

 ①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和职业卫生设施竣工验收,由重点办负责,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其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防护设施验收、危害因素控制、检(监)测必须满足目标要求。

 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监)测与评价工作:由职业健康管理办公室负责落实,于 2019 年 9 月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现状评价。具体实施依据职防院工作安排进行。

 ③职业健康检查及诊断鉴定 劳保科对接触或准备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从业人员(含劳务公司务工人员)及职业病人,应积极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职业病诊断或医学观察。2019 年矿职工岗中职业健康检查计

 划在 3 月-4 月进行。尘肺病人复查换证在 3 月份进行。

 ④工伤认定及妥善安置 社保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工伤认定及职业病人妥善安置工作,切实保障职工权益,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⑤康复疗养 由劳保科负责,于 3 月 21 日、5 月 16 日、7 月 4 日分别组织 14 人共计 42 人的职业病人参加集体职业病防治院开展康复疗养。

 七、技术要求及考核内容 (一)技术要求

 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煤矿职业卫生标准化评分表)、《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73 号)、《煤矿安全规程》等技术要求,制定我矿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要求如下:

 1.职业卫生管理 (1)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 具体要求:机构设置合理,专(兼)职管理人员设置符合有关要求,工作目标、指标符合矿井实际、计划任务详实具体,工作部署到位。

 (2)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完善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具体要求:制度完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标准;岗位齐全、职责明确,监管措施完善,责任落实到位。

 (3)经费保障

 在安全费用的“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项目中列支。

 具体要求:符合规定,满足需求,档案完善。

 (4)工作规划、计划 认真编制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

 具体要求:目标明确、指标详准,进度合理,措施完善,考核严谨。

 (5)档案管理

  分年度建立职业卫生档案。

  具体要求:内容齐全,资料详实、要素完善、符合标准。

 (6)危害告知

  对全矿接害职工进行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

 具体要求:

 内容全面,告知准确,符合实际。

 (7)定期检测 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每 3 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现状评价。并及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具体要求:符合规定、措施有效、整改到位。

 (8)个体防护 及时为劳动者发放个体防护用品。

 具体要求:符合标准、制度完善、严格管理、督促到位、

 佩戴正确。

 (9)公告警示 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在作业场所设置警示说明和警示标示。

 具体要求:内容真实,符合标准,数据准确。

 2 2. .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

 (1)实施由专门人员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瓦斯、温度、粉尘、噪声、化学毒物)日常监测,配备齐全的监测设施、设备及仪器、仪表,并确保监测监控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具体要求:人员齐全、资质具备、设备齐全、仪器、仪表校检合规、系统完善、运转正常。

 (2)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地点、监测周期、监测方法符合规定要求。

  具体要求:符合标准、测点全面、周期合规、内容全面、数据精确、方法正确。

 3 3. . 职业健康监护

 (1)做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告知和岗位调整工作(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前及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的应急职业病检查)。

 (2)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

 具体要求:周期合规、检查全面、告知到位、安置妥当、档案齐全。

 4 4. . 职业病诊断鉴定

 (1)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

 (2)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3)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伤残等级鉴定所需资料。

 5 5. . 工会监督

 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合法权益。

 具体要求:成立机构,监督到位,检查全面,措施完善,整改到位,维护权益。

 (二)

 考核内容及评分办法

 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煤矿职业卫生标准化评分表)、《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73 号)进行考核评分。

 八、验收方法 (一)每月由职业健康管理办公室组织各专业管理人员,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中《煤矿职业卫生标准化评分表》、《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73 号)对全矿职业病防治工作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对查出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

 (二)由安检科、质量办管理人员每天对各作业地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完好及使用、警示标示设置、个体防护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同时不定期组织开展对矿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和督查。检查和督查情况作为考核各单位职业健康工作开展情况的主要依据。

 (三)由矿职业健康领导管理机构不定期组织职业健康专

 项监察和重点抽查,对发现的应落实未落实、应整改未整改、重复隐患及重大、较大隐患,严格按照矿相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

 九、建立健全考核体系 1.制定完善的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考核管理办法(见附件1),依据《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内容进行检查考核。

 2.各单位要按照上级和集团及矿规定,认真制定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完善考核制度,严格责任落实,确保按期完成矿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和指标。对未按期完成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计划内容、日常任务、临时性工作要求的,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建立职业健康工作管理考核机制,明确管理职责,加强对本单位职业健康工作的日常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职业卫生专业达标、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推进等工作的考核,提高职业健康管理水平。

 附件:

 1、平煤股份一矿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考核管理办法 2、平煤股份一矿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考核表

 附件 1 平煤股份一矿

 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考核管理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统筹兼顾煤矿职业健康发展,全面预防与控制煤矿作业场所职业伤害,保障煤矿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和健康,提升矿井职业健康管理水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一、矿成立职业健康工作监督检查考核管理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宋华伟 办公室成员:陈建营

 张翼 二、职业健康工作监督检查考核办公室职责 1.在矿职业健康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工作。

 2.协调和督促各基层单位及有关科室的职业健康工作。

 3.负责组织召开职业健康相关会议。

 4.负责组织对各单位职业健康工作按照《平煤股份一矿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考核表》进行考核。

 5.负责组织制定职业健康规划及实施计划并监督实施进度。

 6.负责日常职业健康制度汇总、修订、发布工作及职业健康管理信息的收集、整理。

 7.负责职业健康报表、职业危害申报表的上报工作。

 8.负责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系职业健康工作。

 9.完成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小组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考核周期及方法

 实行日常监督考核和月集中检查考核(每月下旬集中考核)相结合。

 四、考核标准 职业健康检查考核结果与单位安全质量工资及党建精细化考评挂钩,实行月考核月兑现。

 (一)奖励标准: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副科级及以上人员安全质量工资每人加发 500 元,加奖单位安全质量工资标准金额的 10%,党建精细化考评满分。

 1.依据《平煤股份一矿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评分表》(见附件 2)考核总分在 92 分(含 92 分)以上。

 2.及时、准确上报报表。按要求完成有关职业健康工作安排部署。

 3.本考核周期内无任何职业健康事件或事故发生。

 4.本考核周期内没有 “三违”。

 5.在上级部门监督检查中未出现任何问题。

 (二)处罚标准: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副科级及以上人员安全质量工资每人扣除 500 元,党建精细化考评扣 1-5 分。

 1.依据《平煤股份一矿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评分表》(见附件 2)考核总分低于 90 分。

 2.不及时上报报表或上报数据有误;不按要求完成有关职业健康工作安排部署。

 3.本考核周期内出现职业健康事件或事故。

 4.本考核周期内有较严重及以上“三违”。

 5.在上级部门监督检查中查出问题,影响矿考评成绩。

  附件2 2 :

 平煤股份一矿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评分表

 被检单位:

 检查人:

 陪检人:

 检查日期:

 :

 得分:

 项目 项目

 内容 基本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方法 扣分内容

 得分 一、

 机构完善15 分 组织 保障 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机构。配备至少1 名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5 查资料。无管理机构不得分;机构工作开展不到位扣3分,无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扣1 分;未认真学习贯彻职业健康有关会议文件指示精神一次扣2分。

  责任落实 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明确管理机构、各级人员的职责 5 查资料,未明确主要负责人或未明确管理机构及人员职责不得分,职责内容不完善每一项扣0.5分;机构及人员职责不合理扣0.5分;没有正常开展工作扣1分;未开展相应工作扣1分,开展工作但不完善扣0.1分,扣到0.5分为止。

  培训合格 劳动者上岗前、转岗前、在岗期间的培训符合规定 5 未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不得分,无培训计划、方案和记录、档案不得分。

  二、

 体

 系

 健

 全

 60 分

 制度 完善 按规定建立完善职业病危害防治相关制度,主要包括: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制度、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制度要切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10 查资料。未建立制度不得分,制度内容不全,每缺1项扣1分;制度内容不符合要求或未能及时修订 1 项扣1 分

 计划方案科学 有职业病危害防治年度计划、实施方案;年度计划应包括目标、指标、进度安排、保障措施、考核评价方法等内容。实施方案应包括时间、进度、实施步骤、技术要求、考核内容、验收方法等内容 5 查资料。无年度计划扣5分、无实施方案扣5 分;相关要素不全的,每缺 1 项扣1分,内容与相关法规及规划计划违背的,不符合本单位实际的1处扣1分。

  档案 齐全 分年度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内容包括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岗位分布以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等资料,职业病防护设施基本信息及其配置、使用、维护、检修与更换等记录,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配备、发放、维护与更换等记录,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资料,对上级文件学习贯彻情况;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与应急处置记录,其他有关职业卫生管理的资料或者文件 10 查资料。未建立档案不得分;档案缺项,每缺1项扣1 分;档案内容不真实,不完善,1处扣1分。

  问题登记建档 对上级、本单位检查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问题登记建档要符合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规定 5

  查资料。未建立档案的扣5分;对查出问题未落实整改的一项扣1分;一处不符合扣1分

  公告 警示 对本单位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或设备,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职业病危害严重作业岗位,除设置上述内容外,还应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并建立本单位警示标示、告知卡设置管理台账。

 5 查现场和资料。未按规定公布有关内容或公布内容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分,公告栏公布不全,每缺 1 项扣1分,警示标识、中文警示说明和告知卡未按规定设置的1处扣1分,未建立管理台账的-2分;未按规定进行数据更新或字迹不清的一处扣1分,版面损毁或不整洁的,一处扣1分。(因通风队、环保科原因不

 扣分),但是对通风队扣2分,对环保科责任追究。

 应急管理 定期维护本单位所辖范围内应急救援设施,并保证其完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及时向矿安检部门、调度室报告;按规定上报职业病例 5 查资料和现场。未制定单应急演练方案或未定期演练的不得分。无演练记录扣2分,其他1项不符合规定扣1分。

  劳动过程管理 抽查编制的措施及作业规程应有完善的职业病防治措施并贯彻执行。

 5 抽查编制的措施及作业规程不完善的,每发现1项扣3分;执行不到位的,每发现1项扣4分;扣完为止。

  采煤单位有煤层注水可注性测试及注水记录。煤层注水过程中对注水流量、注水量及压力等参数进行监测和控制,单孔注水总量应当使该钻孔预湿煤体的平均水分含量增量不得低于1.5%,封孔深度应当保证注水过程中煤壁及钻孔不漏水、不跑水。静压注水时,注水压力在4~6MPa。注水后以达到临近钻孔出水为准;各基层单位有定期冲尘和洒水记录台账; 5 查资料和现场。无煤层注水设计扣2分,无注水记录扣2分,记录内容不规范一处扣1分;无冲尘记录和洒水台账的或弄虚作假的扣5分;记录和台账不规范,一处扣1分;

  设施齐全 各类职业病防护设施有效,设置合理,能正常使用,并建立职业病防护设施使用、维护管理台帐。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基本信息及其配置、使用、维护、检修与更换等记录齐全 5 查资料和现场。无台账记录扣2分,记录不齐全一项扣1分,台账不规范扣2分,未及时上报扣3分,防护设备设施不完好的每发现1项扣5分;擅自拆除或未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的,1处扣5分。

  三、

 个体防护

 15 分

 防护用品

 为劳动者(含劳务派遣工)发放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做好记录,并指导和督促劳动5 查资料。无个体防护用品发放登记记录扣2 分,发现未及时按要求建立发放台账、一人次

 者正确使用。

 -0,5分,职工签名有代签现象1人次-0.5分;发现1人次未佩戴防护用品、用具的1人次扣1分。发现一人次不会使用的扣0.5分。

 危害辨识 熟悉本单位职业病危害情况,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岗位分布以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等资料齐全 2 查资料和现场。抽查3-5人,每一人次不熟悉本单位职业病情况扣1分,无职业病危害情况,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岗位分布以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不得分,清单不齐全扣1分

  四、

 职业

 健康

 监护

 5 5 分

 在岗体检 单位接害人员均参加矿在岗健康体检 5 查看在岗期间接害人员体检报告,对比本单位接害人员名单,发现1人未参加在岗期间体检或未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扣分,扣完为止。

  监护 档案 建立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档案包括劳动者个人基本情况、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资料; 10 查资料。未建立档案或未按要求向劳动者提供复印件不得分;档案内容不全,每缺1项扣1分;未指定人员负责保管扣1分,个人监护档案填写不准确或不及时更新发现1人次扣3分。

  结果告知 按规定完成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告知工作 5 查资料,发现遗漏一人,扣1分。扣完为止。

  五、

 工会

 监督

 5 5 分) )

 工会 监督 与维 权 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 查资料。工会组织未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不得分,开展监督活动没有记录扣1分;对查出问题未按“五定、四签字”原则落实整改的每项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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