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基本指标B-7宣传思想工作自评表

 B B ·基本指标(B B- -7 7 宣传思想工作)自评表

 报送单位(二级党委盖章):

 序号

 内容与目标

 分值

 测

 评

 细

 则

 自评

 得分

 得分简要

 支撑材料

 1 理论学习效果显著 30 理论学习年度检查考核等级为“好”25~30 分,为“中”18~24 分,为“差”17分以下,具体得分按考核的实际情况给定。

  2 教职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声有色 30 基本分为 15 分,其中计划、总结各 3分,活动开展 9 分;每被评为一项先进单位加 5 分,先进个人加 3 分,加满本项分值为止。

  3 思想政治工作有成效 30 班子团结 5 分,教职工关系和谐 5 分,整体精神面貌良好 5 分;积极向宣传部提交各类征文、论文、参评作品,每提交一篇加 2 分,加满本项分值为止。

  4 校内媒体发稿(校报、校园网)20 篇 20 不满 10 篇不得分;10 篇以上者,每篇按 1 分计,计满分为止。

  5 校 外 媒体发稿 国家级媒体每篇 15 分 40 按实际篇数计分,总分不超过 40 分。

  省级媒体每篇 8 分 地市级媒体每篇 4 分 6 院(系、部)网页建设良好 20 有分管领导 5 分,有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 5 分,更新及时 5 分,维护良好 5 分;网页出现一条不良信息扣 5 分,造成了影响扣 10 分,扣完为止。

  7 普法教育成效良好 20 满分标准:教职工积极参加普法学习和考试,参学率、参考率和及格率均达100%;达不到者酌情扣分。教职工中每受党纪政纪校纪处分 1 人次扣 10 分,扣完为止;受法纪处理 1 人次本项不得分。

  8 宣传舆论环境良好 10 导向错误,舆论失控一次扣 5 分;违反规定张挂标语横幅、贴宣传物等一次扣3 分,扣完为止。

  说明:1、如发生重大不稳定事件,考核不得分 2、如发生严重违反新闻纪律事件,考核不得分 3、得分简要支撑材料可另附 4、本表请加盖党委(党总支)印章后,1 月 3 日交综合楼 614 室 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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