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对于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设立文件

 关于《富源团结煤业公司 安全生产工 作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

 施

 方

 案 》的通知

 各部门、科室及连队:

 推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是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迫切需要,也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抓手,更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的实施,有利于使安全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有利于建立“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安全生产管理新机制,是实现全员、全层次、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模式的需要。

 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富源团结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 施 方 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按照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实施。

 富源团结煤业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党政同责、一岗

 双责”实

 施

 方

 案

  各部门、科室几连队:

 为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公司党政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实施意见,按照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自身特点,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重要举措,认真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全国、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机制。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坚守红线,强化责任,注重预防,狠抓治本,依法治理,夯实基础,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为地区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履行党政领导班子和领

 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打造好的安全生产形势。

  三、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具体内容 (一)公司主要党小组领导按照“党政同责”、“同责同负”要求,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文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支部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2.经常了解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有针对性地开展重大安全生产活动和重点检查指导工作。

 3.研究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及安全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事项及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的整改,增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为生产安全和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条件。

 4.适时主持召开安委会成员会议,听取安全工作汇报,重点部署安全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

 5.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分管领导抓好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生产工作。

 6.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和腐败行为。

 (二)公司主要行政领导为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

 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文件、批示、指示精神,把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持研究和解决本地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大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2.组织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预案,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四落实”,确保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3.每周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分析形势,通报情况,研究处理或上报解决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或危险源,及时落实必要的监控防护措施,确保安全。

 4.结合实际,适时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积极配合支持上级或部门搞好各项安全检查整治活动;排查各类隐患,纠正各类违章,跟踪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把各类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减少事故,避免伤亡。

 5.凡本公司范围内发生死亡事故,应及时报告,赶赴现场,做好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三)

 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主要职责是:

 1.协助总经理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2.每周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听取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传达贯彻上级精神,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监督有关部门具体落实,并形成会议纪要。

 3.负责领导公司安全环保部门工作,组织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落实措施,督促和指导各项任务的完成。

 4.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指导各部门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任分明;分级建立安全生产目标控制体系,层层落实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5.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根据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各部门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

 6.听取公司安全环保部门的工作汇报,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7.组织落实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8.组织制定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公司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亲临现场指挥救援,并做好事故报告、善后处置等相关工作。

 9、做好总经理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四)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同志对其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条例、文件、批示,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好宣传教育和工作落实。

 2.结合工作特点和实际,研究制定分管工作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措施,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使工作与安全生产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

 3.及时研究并汇报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组织相关部门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4.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及时上报台账和检查记录。

 5.凡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事故,应立即赶赴现场,负责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处罚建议和意见。

 (五)

 各部门根据职能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

 作的文件、会议、批示,抓好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

 2.组织制定本部门安全工作计划、目标,应急预案,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3.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和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4.结合实际,适时开展安全隐患检查整治,预防各类事故,确保生产、生活、工作和人身及财产安全;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及上级部门调查处理重大安全事项。

 5.按规定要求上报事故,做好各类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四、落实完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措施 (一)加强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①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统揽全局、宏观领导的职能作用,公司党政一把手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同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建立由党小组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每年主持召开党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 4 次;每年至少组织 2 次党员集体学习,专题学习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方针政策、典型事故案例等;每年至少组织开展 1 次安全生产专题调研和检查指导。同时党小组主要领导每月下井带班不少于 5 次,深入基层、井下、现场开展调查研究,查找隐患并及时督促整改,及时了解安全

 生产情况,确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到位。根据工作需要,可采取党政联席会议、联合发文等方式,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问题②党小组要明确一名党员负责安全生产领导工作,联系、协调公司内部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大安全生产考核权重,将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和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年度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强化公司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①公司主要领导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分析本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要深入基层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研究解决公司安全生产的重大或者突出问题。②公司每年向各部门下达年度安全生产主要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和考核指标体系,确保实现年度安全生产控制目标。③公司安委会要组织对各部门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及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完成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情况等,开展年终考核,督促抓好落实 (三)加大考核力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各级目标考核机制,制定考核标准,细化考核内容,坚持定期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

 (四)实施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和年终述职制度。该矿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的建立和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每季度对责任体系的建立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建立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

 系的,要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同时公司党政主要领导每年年底将抓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向职工代表进行述职,履职情况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五)实行责任追究与“一票否决”制度。

 1.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规定,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理。(2)建立诫勉约谈工作机制,对安全生产工作不落实的部门责任人进行约谈;性质严重的,进行通报批评。(3)各部门参加各类荣誉称号评选必须征求安全管理人员的意见。

 2.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对各部门负有直接责任的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当年不得参加评选有关荣誉及表彰奖励活动:①一年内发生较大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②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不合格;③谎报或隐瞒不报生产安全事故且造成恶劣影响。

 (六)建立激励机制。坚持尽职免责原则,激发和保护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对认真完成年度安全生产主要工作任务的部门和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工作成绩显著的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同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对党政领导干部因“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不力,导致生产安全事故且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予以问责。

 五、相关要求 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进一步强化公司党政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红线意识,切实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自觉遵守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全力推动全公司安全安全持续发展。

 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富源团结煤业有限公司

  2018 年 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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