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氯气的使用 安全管理规定 1 50kg 装氯气瓶装卸时,应用橡胶板衬垫,用手推车搬运时,应加以固定;100kg、500kg、1000kg 装气瓶应采用起重机械装卸,不应使用叉车装卸。吊装时,禁止使用电磁起重机,不得用链绳捆扎或将瓶阀作为吊运着力点。

 2 氯气瓶应储存在专用库房内,不应露天存放,不应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设的棚架存放。500kg、1000kg 装的实瓶应横向卧放,防止滚动,存放高度不应超过两层。实瓶和空瓶应隔离贮存,并设置明显标志。实瓶存放期不应超过 3 个月。

 3 地上液氯储罐区地面应低于周围地面 0.3m~0.5m,或周边设置0.3m~0.5m 的围堰。

 4 液氯储罐 20m 范围内不应堆放易燃、可燃物品。液氯气瓶附近不得放置有油类、棉纱等易燃物和与氯气发生反应的物品。

 5 50kg、100kg 装的气瓶使用时,应直立放置,并采取防倾倒措施;500kg、1000kg 装的气瓶使用时,应卧式放置,并牢靠定位。不应将气瓶设置在楼梯、人行道口和通风系统吸气口等场所。

 6 开启气瓶阀门时,应使用专用扳手,不应使用活动扳手、管钳等工具。不应使用气瓶阀直接用于调节压力和流量。瓶内气体不应用尽,应适当留有余压。

 7 不应使用蒸汽、明火直接加热气瓶,可采用 40℃以下的温水加热。

 8 气瓶与氯气使用设备之间应设置截止阀、止逆阀和足够容积的缓冲罐,防止物料倒灌。液氯储罐的输入和输出管道应分别设置两个截

 止阀门。

 9 禁止液氯>1000kg 的容器直接液氯气化。盘管式或套管式气化器的液氯气化温度不得低于 71℃;采用特种气化器(蒸汽加热)时,温度不得大于 121℃,气化压力应与进料调节阀联锁,气化温度应与蒸汽调节阀联锁。

 10 液氯罐、气化器、缓冲罐等以及氯气使用设备、设施的选材、选型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并满足工艺安全性要求。

 11 液氯气化器、储罐等压力容器和设备应设置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温度计,并应装有带压力、液位、温度带远传记录和报警功能的安全装置。氯气输入、输出管线应设置紧急切断设施。

 12 液氯泄漏时禁止直接向罐体喷水,抢修人员在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并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应立即转动气瓶,使泄漏部位朝上,位于氯的气相空间。

 13 氯气使用场所、氯瓶间(液氯储罐(区))设置的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防雷防静电装置、防爆电气设施、消防设施和冲淋器、洗眼器等均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14 氯气使用场所、氯瓶间(液氯储罐(区))应按要求设置安全标志标识、安全周知卡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堵漏工具等必要的应急器材,装备 2 套以上重型防护服、化学安全防护眼镜、防静电工作服、防化学品手套等个体防护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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