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供销社2021年度党员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方案

  市供销社 2021 年度党员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方案

 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规范和加强党员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青岛市委印发的《青岛市党员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实施办法》的要求,市供销社将开展 2021 年度党员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述责述廉时间 2021 年 12 月 7 日至 25 日。

 二、述责述廉对象 市供销社党组成员。

 三、方法步骤 (一)写责写廉(12 月 7 日至 16 日)

 述责述廉工作应当聚焦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突出“责”和“廉”,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重点是执行党的政治路线,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等情况; 2、遵守党的组织纪律,落实“四个服从”,贯彻民主集中制,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等情况。

 3、遵守党的廉洁纪律情况、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

  则精神等情况。

 4、述责述廉形式对象应当报告的其他情况,主要包括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受到上级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函询等情况。其中,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领导干部公车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面积、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等情况,对是否存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以及对个人有关事项作出说明或检讨。

 市供销社党组成员在党组会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

 (二)现场述责述廉 1、时间:12 月 18 日 2、参会人员:市供销社处室负责人以上领导干部、社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市纪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人员。

 (三)评责评廉(12 月 18 日)

 现场述责述廉结束后,参会人员对述责述廉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市供销社党组将民主评议结果向述责述廉对象进行反馈,述责述廉对象应当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抓好落实,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四)谈责谈廉(12 月 21 日)

 市供销社党组书记围绕述责述廉内容与述责述廉对象进行谈话。

 四、其他事项 1、市供销社党组成员在党组会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由党组组织实施,每年一次,12 月底前完成。

 2、述责述廉开展前 10 个工作日,向市纪委报送工作方案,

  接受指导和监督。述责述廉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市纪委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3、市社党组成员的述责述廉报告、民主评议结果、制定的整改措施和整改落实情况,载入个人廉政档案,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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