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政教处先进事迹

 学校政教处先进事迹

 我校现有学生 460 人,教职工 45 人,近年来,学校领导班子抓住“迎省运、促搬迁”这一有利契机,率领全校教职员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为依据,深入贯彻落实 XX。超前想,超前学,超前实践,坚持以发展为本,逐步形成“以人为本、彰显个性”的办学理念。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书香校园、人文校园、和谐校园。

 一、健全德育网络,完善管理系统 1、注重全员参与 我校坚持学校工作“德育为首”原则,将德育贯穿于整个教育教学之中。学校成立了德育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书记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政教处为主,其他部门为辅,形成了领导、中层干部、班主任、教师、学生志愿者的德育网络。

 2、探索学生自主 成立学生会、学生志愿者协会,通过学生竞聘产生学生会主席,下设纪律、卫生、宣传三个专委,并成立学生志愿者协会:如食堂监督岗、住宿监督岗、文明监督岗、纪律监督岗、卫生监督岗等。我校试行学生自己管理、自己检查、自己监督、人人参与,形成学生自主管理模式。

 二、规范学生行为,落实德育工作 我校提倡学校无小事、事事皆德育,并在日常德育工作中坚持:

 一是每周一早升旗仪式进行国旗下的讲话。二是德育制度上墙,各科教师注重德育在学科中的渗透。三是每月一次全校学生仪容仪表、佩戴校微检查。四是组织社区公益服务,培养学生服务社会的意识。五是坚持周卫生大扫除,天天小扫除,并有晨检、午检评比。六是全面检查学生个人卫生、物品摆放,促进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七是充分利用学校的荣誉室、阅览室、宣传栏、广播站等,开展德育工作。八是提倡阳光上网,远离黑吧。

 我校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定期出简报,引导学生人生观正确形成。重视起始年级管理,严格纪律。加强班主任培训工作,重点是如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三、创新教育形式,开展德育活动 学生德育实践活动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完善学生人格、陶冶学生情操。

 1、2019 年 5 月 18 日全校学生在校礼堂举行“辉煌六十年”歌咏比赛, 2010 年 12 月 28 日在校礼堂举行元旦卡拉OK,全校师生同台献艺。

 2、2019 年 6 月 8 日在体育场举行广播体操比赛。

 3、学校利用搬迁的机会,组织学校参与搬迁,培养学生热爱劳动艰苦奋斗优良传统。还多次组织学生参观新校区和体育中心等社会实践活动。

 4、2019 年 6 月 23 日,学校与全校学生、学生家长签订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防止校园暴力安全责任状》、《学生遵纪守法、不携带管

 制刀具保证书》、 《游泳安全教育责任状》,使学生受到了很大的教育。

 5、2019 年 5 月、2019 年 11 月我校先后召开两次大型家长教子经验交流会,各班级每学期召开一次家长教子经验交流会。大胆改革了家长会的形式,由家长主讲,使家长会的形式更加生动活泼,内容更加丰富,成为家长会的新的亮点。

 6、学校积极开展“辉煌六十年” 爱国主义校园读书节活动。通过开展校园读书节活动,倡导学生爱读书、乐读书、读好书,师生、家长互相交流读书体会,共享读书乐趣,更重要的是丰富了学生的知识内涵,提高了学生的文化品位。

 7、学校在德育资金方面也作了大量的投入,①德育环境建设投入:校园、宣传栏。②德育活动投入:学校大型德育活动,教师外出培训活动,班主任活动、学生德育竞赛活动;每年学校都要投入一定的经费用于班主任培训费、差旅费、购买奖品等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资金的投入等,为了提高班主任和心理健康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能力,还开展课间操、卫生、纪律流动红旗评比活动,作为班主任奖励的依据,以此来激活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学校评优评先、职称评定都倾斜于班主任,每年评选县级以上优秀教师,骨干教师以及外出培训都以班主任为主,评定职称给班主任加最高分。我校坚持师生结对子,重视问题和留守学生思想教育,从思想、学习和生活上关心他们。

 开展文化教育活动,同时将县消防队、敬老院、革命烈士纪念碑等作为校外德育教育基地,抓住重要纪念日、节庆等契机,如清明节、国庆节、元旦,开展瞻仰仙游革命烈士陵园、到县特殊学校献爱心活

 动。我校重视特色教育,培养学生特长,成立了美术、舞蹈、音乐、田径、篮球、羽毛球等各种兴趣活动小组,不定期举办黑板报比赛、师生书画展。

 四、强化安全意识,保证学校平安 针对未成年人心理特点,强化了安全意识,制定了安全应急预案11 件,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我校住读学生 180 多人,制订了《住读生管理制度》、《住读生安全管理制度》,三年来没有出现学生严重违纪和违法行为,操行评定优良率达 90%以上。重视家访工作并制定家访守则,在社会上引起良好反响。

 五、取得的成绩 通过系列德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我校将深化特色教育,推进精细化管理模式,将我校德育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度,为成为省级文明校而不懈奋斗。

 学校廉政建设整改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落实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要求,不断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确保学校与教育局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内容落到实处,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与参与”的要求,建立健全我校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使我校的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切实负起应付的责任,现制定了我校 2019 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我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领导组成成员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纪检组, 办公室主任:(兼)

 办公室成员:

 二、责任分工

  (一)校级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分工

  党委:

 校长、书记:对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廉洁履职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直接对党政办公室;对中层干部的廉洁履职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副校长:对直接分管的教务处、政教处、八年级的党风廉政建设及所辖中层干部的廉洁履职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副校长:对直接分管的总务处、保卫股、九年级的党风廉政建设及所辖中层干部的廉洁履职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副书记: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的部署、检查、贯彻落实负主要领导责任;对直接分管的小学部及所辖中层干部的廉洁履职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中层干部责任分工

  各处(室)中层干部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直接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人员的廉洁履职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是第一责任人。

  党支部书记对支部委员、支部党风廉政工作负监督、检查、查处责任;对党员的廉洁履职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责任内容

  (一)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工作日程,纳入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管理工作和其他工作紧密结合,一起布置,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实行“一岗双责”,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二)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实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指导、督促,尽快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尤其在对管人、管钱、管物等的建章立制中,要论证和健全完善有效防范腐败发生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三)加强对所辖部门干部教职工的党纪、政纪条规的学习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廉洁准则》教育,有针对性地提出自律要求,不断深化所管辖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

  (四)履行监督职责。对所辖部门及干部发生的违法乱纪问题或不正之风,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同时要向校党委、纪委汇报,并积极支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查处。

  (五)校级领导干部、中层干部要认真按照《廉政准则》和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搞好自身的廉洁自律,树立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做廉洁、勤政的表率。

  四、责任考核

  (一)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自律的履职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考核。校级领导干部由上级委部门进行考核;学校中层干部由校党委负责,学校纪委牵头进行考核。

  (二)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校级领导干部、中层干部期末、年终工作述职要对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及个人廉洁,履职情况进行述廉总结、汇报,接受组织和群众的检查监督及考核。

 (三)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等次为:认真履职、基本履职、未能履职;廉洁自律考核等次为:信任、基本信任、不信任。

  (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要与考核干部和民主测评干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教职工的意见,由学校纪委牵头,会同教代会组织教工代表进行民主测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归入干部廉政档案,作为对干部业绩评定、评优、续聘、晋职的重要依据。

  1、在“双廉”考核中获得“认真履职”及“信任”考核等次的干部,由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给予表彰奖励,并具有优先评优、续聘和评优推选拔权。

  2、实行“双廉”考核“一票否决制”。对获得“未能履职”及“不信任”考核等次的干部,取消评优、续聘及被推荐选拔权。

  五、责任追究

  (一)领导干部违 反《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要求,应追究责任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纪检、组织、人事部门和有关党组织组成调查组,查清情况,并向党支部作出报告。对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由纪委提出处理意见;对应给予组织处理的,由党委和党政办部门提出意见;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领导干部违反《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要求,给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按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第四章第十二条,追究责任。

 (三)领导干部不能认真履行要求的领导责任,视其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责令辞职、免职等组织处理。

 (四)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地认定有无领导责任或领导责任的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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