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问题处罚规定

 质量问题处罚规定 1 . 目得: 为提高公司产品质量,标定产品生产过程中出现得各种质量问题与员工操作违规情况得处罚范围与标准,以提高处罚得可信性与操作得可行性,制定本规定。

 2 . 适应对象: 2.1 工作失误得检验员; 2.2 生产过程中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操作违规得操作工人; 2.3 因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而影响产品质量管理得公司其她人员; 2.4 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得外协配件供应商; 2.5 质量体系运行检查过程中违规得相关人员。

 3 、

 对工作失误得质检员得处罚标准: 3、1

  检验员必检项目:初次漏检或错检,罚款 50 元;第二次发生时,罚款 100 元; 3、2

  检验员抽检项目:初次错检或未抽检,给予警告;第二次发生时,罚款 50 元;再次发生时,罚款 100 元。

 3、3

  质检员在工作中必须认真负责,公正严明,不得循私舞弊。因执法不公而被投诉得,经调查核实后,初次将对当事人罚款 500 元,如有再犯则作开除处理。

 3、4

  检验员应做得质量记录或状态标识不规范、记录不全,产品质量记录卡未按要求流转,初次发生时,给予警告;第二次发生时,罚款 50 元;再次发生时,罚款 100 元。

 3、5

  应检验员擅离岗位或不及时到岗影响生产进度,导致其她部门投诉得,经过核实情节轻微得,罚款 50 元;情节严重得,罚款 100 元。

 3、6

  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后,不及时上报者,罚款 200 元。

 4 、

 对生产过程中出现得违反质量管理规定或造成产品质量问题得责任人得处罚标准: 4、1

  未按《技术工艺规范》、《技术通知》与《更改通知》及规范操作。初次罚款 50—100元,第二次停工处理。

 4、2

  未按规定使用与保养工装、设备、夹具、量具得,第一次罚款 50 元,第二次罚款 100元。

 4、3

  操作工在加工、安装零部件前应对上工序传来得零件进行确认检查,因为没有检查而造成损失得,对操作者将处以 100 元罚款;如造成重大损失得处以 500 元以下罚款。

 4、4

  在操作完成后必须进行自检,并填写相应质量记录卡。记录必须如实填写、字迹清晰,如填写虚假得自检记录或胡烂涂写,第一次罚款 100 元,第二次罚款 200 元,质量检验记录卡要求上工序与下工序进行交接,如有遗失,对上下工序责任人按每本罚款 50 元计。

 4、5

  对于一般质量问题,在本工序被发现且为初次发生时,给予警告;第二次发生时,罚款 50元;再次发生时,罚款 100 元;如经多次提醒与教育,仍然频繁发生得,可罚款 300 元。在后道工序发生时,第一次罚款 100 元,第二次罚款 200 元。

 4、6

  冲压下料:①错用不同型号、规格得材料;②使用有夹层、裂纹、严重变形、损坏或严重锈蚀得材料;③冲压下料成型尺寸不良;④冲压下料氧化铁、毛刺未打磨或打磨质量较差。按数量标准 1 件 10 元对该员工进行罚款。冲压下料成型后得零件,按规定做好标识,标识错误、不全得,按每处对责任人罚款 20 元。

 4、6、1

 结构组焊:①流入下工序零部件存在错漏拼、错漏焊、错漏装、尺寸超差(不符合工艺公差要求车架旁弯或拱度超差)、焊接缺陷(严重气孔、严重咬边、假焊等)、外表缺陷(严重锤痕、气割、打磨、焊接电弧损伤得缺陷)等质量问题按数量标准 1 台车 50元罚款。

 4、6、2

 整车打砂 OK 站:①严重漏打砂,每台车漏打三条焊缝以上;②存在严重焊接缺陷或

 漏焊;③在 OK 站工序后发现车架上存在大量钢砂残留或严重焊接飞溅等质量问题;按每台车 50 元罚款。

 4、6、3

 整车油漆:①油漆漏喷漏涂;②由于操作不当,导致油漆出现大面积漆渣、流挂、严重针孔、气泡等,导致重新修补喷漆得;③漆膜厚度未达到技术规范要求得双 85%得;按每台车 50 元罚款。

 4、6、4

 整车组装:①安装错误型号零部件或紧固件;②造成铭牌、商标、反光标等各种标贴贴错;③未按技术规范要求拧紧相应得紧固件螺栓力矩;④未按检验规范要求进行相关尺寸与电气路检测,造成质量问题得;按每台 50 元罚款。

 4、6、5

 在涂装工序后,由于修补、打磨、配钻孔、焊接等操作中,未进行保护与清理,导致面漆污染或表面生锈得,按每台 50 元罚款。

 4、、6、6 因安装、存放、试车、包装各运输过程中、造成轮胎损坏得、需要报废更换得,按每只 300 元罚款;部件未作保护、造成油漆表面损伤得,每处 20 元罚款。

 5. 产品质量重大返工或严重质量问题得处罚标准:

 当对责任人处以罚款超过 300 元时,对其直接上级处以连带责任罚款 50%,当未能找直接责任人时,对质量问题发生班组处以双倍金额得罚款。

 5.1 客户因严重质量问题投诉到公司、生产调试、工段长、班长、台长罚款 300~600 元;直接责任员工下岗停工处理。市场部、客户投诉到质量控制部或客户拒收车整车架一台,工段长、班长、台长与操作者罚款 200-500 元。

 5.2 客户现场提出得质量问题改进要求,相关责任人必须及时传达,快速实施可行得整改措施,落实到人,通知质量控制点,质量控制点负责人必须跟踪上述问题。意见落实不到位,或整改较差得:发生第一次班长、台长、责任员工每人罚款 100 元;两次以上班长台长没有及时传达客户要求,班长、台长每人罚款 500 元处理。

 5.3 因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而影响产品质量管理得仓储人员、班组长、工段长等得处理,情节轻微得,罚款 100 元;造成批量性或严重质量问题得,罚款 200-500 元。如造成重大损失得,则质控部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处理,报管理部批准。

 5.4 责任单位在收到<<不合格品质量问题反馈报告>>后,必须按规定得纠正预防措施整改。对未按规定纠正措施要求,擅自进行整改得或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整改交回报告得对相关班长每单以 100 元得处罚。

 5.5 <<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由 QC 填写,由该工位台长或班长确认签收,并于 12 小时内完成对其质量问题整改通知 QC 确认,QC 确认不合格得,必须重新安排整改。对不按规定接收 、拒不执行<<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或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整改得班组,对该班长处每单 50 元罚款。

 5.6 因操作原因造成返工或部件报废得,需领用材料时,必须附带相关质量问题处罚单据;造成部件或整车缺陷严重不合格,因返修成本较大得,需质控部、技术部签署意见让步接收得。对相关责任人处每单 100-300 元罚款。

 5.7 质量状态标签由质量控制部检验员管理 ,其它人不得使用、张贴或撕毁,如有发现,第一次将对当事人罚款 500 元,如有再犯则作开除处理。贴有不合格品标签得物料、零部件、整车,不得转序生产、包装。如有发现,每次将对当事人罚款 500 元。

 5.8 对于故意违纪者,如:明知前道工序零部件不合格而继续加工得,明知工装不合格而继续使用得,将不合格品或待检品混入合格品内等,初次发生时,罚款 100 元;再次发生时,罚款200 元。

 5.9 配送或使用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得物料或不合格得物料得造成返工、停工或材料、部件报废得,给公司经济损失核算超 500 元以上得,按直接 20%损失直接责任员工处以 100-500 元得处罚。

 5.10 拒不服从质量管理,或对客户不礼貌,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停工或下岗处理。

 5.11 对质检人员得工作进行干涉、阻扰、威胁、漫骂、侮辱或推搡质检人员得,情节轻微者,罚款 300-500 元,发生殴打等情节严重得,由质控部提请管理部按行政开除处理。

 5.12 发现上工序流入得不合格品得员工,一般问题给予 50 元奖励;严重问题给予 100-200元奖励;重大问题给予 300-400 元奖励。

 6. 对外协配套件供方得处罚标准:(双方签定“质量协议”时,按下列条款执行) 6.1 赔偿与补偿:供应商要对因其质量问题给公司造成得经济与品牌损失进行赔偿与补偿,包括以下方面:①停线损失;②返工人工费及连带损失;③售后索赔及连带损失;④因延迟到货或到货不合格而采购其她替代零部件造成得额外支付费用,如价格差额 、运输费用等;⑤其她损失补偿。

 6.2 对于一般质量问题,诸如:错/漏焊及其她焊接缺陷、错漏装、表面处理、油漆等外表缺陷以及尺寸超差等,初次发生时退货处理,并给予警告。一般质量问题多次重复出现(3 次以上),或多处出现(3 处以上),或供方所供货物质明显呈下降趋势,质量问题明显属于供方自检不力,或纯属没有自检 造成得,罚款 500-1000 元,所供货退货处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采购及配送,削减供货份额等处罚。

 6.3 供方采取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行为得,全部退货并按所供货物价值得十倍金额罚款,总额不少于 5000 元。对于年度审核不合格者,取消合格供方资格;对于连续两次质量警告无明显改进者,罚款 1000-5000 元;给予削减供货份额、供应商降级、零部件停用等处罚;连续三次质量警告仍未改进者,取消合格供方资格。

 6.4 对于用户投诉因外协配套件质量问题造成经济损失得,由外协配套件供方赔偿相应得经济损失,由客户服务部统计,按有关规定实施。

 7. 对质量体系运行检查过程中相关人员得处罚标准: 7、1 在质量体系运行日常督查过程中,发现因工作过失或不按程序办事(包括违章得指挥),被开具不符合项得,初次发生时,给予警告;类似问题第二次发生时,罚款 50 元;再次发生时,罚款 100 元。

 7、2 对于不符合项整改问题,若不按时整改或整改没有效果得,罚款 100 元。

 8、 实施与批准: 8、1 对于工作失误得检验员得处罚,由质检负责人/质检主管签发处罚单,由质控部经理 批准。

 8、2 对于生产过程中出现产品 质量问题或操作违规现象得操作工人得处罚,由现场检验员或质检负责人签发处罚单,由质控部经理批准。

 8、3 对于因违章操作或指挥而影响产品质量得公司其她 人员得处罚,由质检主管在与其所属部门主管领导沟通后签发处罚单,由质控部经理批准。

 8、4 对于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得外协配套件供方得处罚,由物料检验负责人在与物料部经理沟通后签发处罚单,5000 元以内由质控部经理批准,5000 元以上由公司领导批准,并知会财务部。

 8、5 对于体系运行检查过程中相关人员得处罚,由质保主管签发处罚单,管理者代表批准。

 9、 质量处罚申诉及执行: 9、1 对公司内部员工得处罚,一般质量问题处罚(包括体系不符合项处罚)必须开具《质量问题奖罚通知》写明具体情况,处罚金额及处罚标准条款,报相关领导批准,一式三份,一份由签发部门交责任人或责任单位,一份由开具部门备案,一份交财务部。

 9、2 严重质量问题处罚必须出具《质量问题处理通告》,在公司通告栏张贴公布,报财务部一份,所有处罚金额在其当月工资中扣除。

 9、3 被处以质量处罚得责任人或责任单位,如对处罚不服,可在一周内质控部经理提出申诉,

 质控部经理接到申诉后,应会同相关部门责任人一起调查,如处罚正确,则耐心做好当事人得思想工作;如处罚失当,则立即予以纠正。如当事人仍不服,则可再向公司提出 书面反映,由公司董事部予以裁定。

 9、4 公司质量奖罚处罚处理档案由质控部负责保存,作为员工评比,提升晋级得一项重要依据。

 9、5 对公司外部单位得处罚,财务部凭《质量索赔通知单》在供方货款中扣除。

 质控负责公司产品质量问题得处理,质量问题得发生千变万化,对本规定以外得质量问题得处理,质控部将与相关部门 协商解决处罚问题。

 本规定解释权在工厂质控部。

 质量奖罚制度 公司日常奖惩制度 1 目得与适应范围 1、1 目得:为规范企业员工奖惩方法,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2 职责 2、1 综合管理部负责按本制度对全体员工执行奖惩;负责受理各部门提报得奖惩申请; 2、2 各部门部长负责提报部门员工各项考核得奖惩申请; 2、3 综合管理部部长负责除工资降级、降职、辞退与开除外其她惩罚项目得最终审批;

 2、4 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负责所有奖励项目及工资降级、降职、辞退与开除处罚项目得最后审批; 2、5 人力资源组(部)负责对有关奖惩处罚进行记录与存档; 3 工作程序 3、1 奖励工作程序 3、1、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所在部门提名并出具书面报告; 3、1、2 所在部门分管领导会同综合管理部审核; 3、1、3 总经理批准; 3、1、4 财务部、人力资源组(部)、相关部门等依照执行; 3、2 处罚工作程序 3、2、1 员工举报、所在部门向综合管理部报告、公司领导发现后向综合管理部通报或综合管理部通过检查发现有员工违纪行为; 3、2、2 综合管理部会同违纪员工所在部门分管领导进行调查落实,形成书面报告; 3、2、3 综合管理部依据本制度得有关规定对违纪员工做出处罚决定,但处罚决定就是工资降级、降职、辞退或开除得处分决定还须报总经理批准; 3、2、4 所在部门部长与违纪员工面谈并确定改进计划; 3、2、5 财务部、人力资源组(部)、相关部门等依照执行; 4 过程控制

 4、1 奖励 4、1、1 奖励等级与形式分为通报表扬、荣誉称号、调薪与晋升等,奖励方式为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奖状与奖金等,奖励时间分为年度奖励与不定期奖励等。

 4、1、2 通报表扬又分为嘉奖、记功、突出贡献奖; 4、1、2、1 嘉奖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或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在 1000 元以下者,可予以嘉奖,同时奖励现金 50 元: 4、1、2、1、1 上级临时交代得重要工作任务完成及时、出色者; 4、1、2、1、2 拾金不昧,有善行佳话为公司以外人员或单位或媒体称道,为公司誉者; 4、1、2、1、3 具有优秀品德且有两次以上具体事实证明,可为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者; 4、1、2、1、4 对公司公共财物机械设备一贯能悉心爱护,表现突出者; 4、1、2、1、5 能为公司献计献策,对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 4、1、2、1、6 在完成本职工作得前提下,有两次以上事例证明能顾全大局,对其它部门工作给予大力协助者。

 4、1、2、2 记功 有下列事实之一(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或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在 1000~10000元之间者,予以记功并奖励 300 元。

 4、1、2、2、1 全年度嘉奖达到五次者记功一次,由人力资源组(部)统计后,直接报总经理批准; 4、1、2、2、2 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采纳,产生了直接经济效益; 4、1、2、2、3 大胆实施革新,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在提高效率与产品质量及成本控制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4、1、2、2、4 公司遇到非常事故,如灾害事故等,能临机应变,措施得当,为公司减少损失具有功绩者; 4、1、2、2、5 对公司有显著贡献得特殊行为者,如善行被国家有关部门树立为典型等; 4、1、2、2、6 检举或制止违规及损害公司利益得行为,在经营管理或质量控制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4、1、2、2、7 敬业精神或协调能力出色,部门凝聚力强,工作成绩突出,足可为公司楷模者; 4、1、2、2、8 员工连续一年未请假或迟到早退者,经审查确认后授予全勤记功奖; 4、1、2、3 突出贡献奖 有下列事实之一(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或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在 10000 元以

 上者,授予突出贡献奖,并奖励现金 800 元。

 4、1、2、3、1 全年度内记功达到五次者授予突出贡献奖一次,由人力资源组(部)统计后,直接报总经理批准; 4、1、2、3、2 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能奋不顾身,临危不俱,敢冒风险,救护人员及公司财产脱离危险,因而减少损失者; 4、1、2、3、3 对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建议改进,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施行,在提高效率与产品质量及成本控制方面成效显著者; 4、1、2、3、4 有其她重大功绩者 4、1、3 荣誉称号分为优秀团队、优秀管理者、优秀员工、业务能手等; 4、1、3、1 业务能手 符合以下条件(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条件)者,授予业务能手称号,并奖励现金 100元。

 4、1、3、1、1 本职工作月计划按时完成 100%以上(不论主观或客观原因未完成均不算数); 4、1、3、1、2 完成工作得质量一次性通过率(或达标率)在 95%以上; 4、1、3、1、3 有一件以上事例证明因有其协助或指导,同事得工作才得以完成(协助不就是指应有得工作配合而就是指应由该同事须独立完成得,但因为其工作能力或业务不熟练等原因不能独立完成得工作); 4、1、3、2 优秀员工 符合以下条件(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条件)者,授予优秀员工称号,并奖励现金 150元。

 4、1、3、2、1 全年从未出现过迟到、早退等任何违纪行为,也从未受过罚款或其她书面惩戒; 4、1、3、2、2 全年事假次数少于 4 次,且在 3 天(含)以内,以及全年病假时数不超过 4 天者; 4、1、3、2、3 全年未考勤次数在 5 次(含)以内(指公事以外、两日内办理申报手续得未考勤); 4、1、3、2、4 工作时间内从不出现串岗、闲聊现象(指聊与工作无关得事); 4、1、3、2、5 本职工作计划与临时交办工作按时完成率在 95%(含)以上,所完成工作一次性通过率(达标率)在 90%以上; 4、1、3、2、6 服从上级工作安排,从未出现过顶撞上级或拒不执行上级工作安排得行为; 4、1、3、2、7 全年从未出现过与同事、往来单位或客户发生争吵或打架得现象(因对某工作得观点不同而引发得同事之间得讨论或争执不算); 4、1、3、2、8 从不推卸工作责任,对同事或上级勇于当面提出不同意见,从不背后议论事非、造谣生事(含夸大事实); 4、1、3、3 优秀管理者 符合以下条件(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条件)者,授予优秀管理者称号,并奖励现金

 200 元。

 4、1、3、3、1 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从未出现过纵容或包庇现象,所负责得工作或部门从未出现过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得事(指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得事)或人(指因违纪而被公司辞退或开除得人); 4、1、3、3、2 能主动协调好部门内部得各种关系,所负责得工作或部门工作目标完成率在 95%以上; 4、1、3、3、3 有事实证明,从不推卸责任,能积极配合公司其她部门或同事得工作,对在工作中发现得各种问题能及时解决; 4、1、3、3、4 有事实证明,对所负责得工作或部门得工作流程、有关制度能及时提出修正意见,经实际证明操作性强; 4、1、3、3、5 所辖部门员工积极性高,工作敬业,从未有过因此而影响其她部门或同事工作任务完成得事件。

 4、1、3、4 优秀团队 符合以下条件(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条件)者,授予优秀团队称号,并奖励现金 300元。

 4、1、3、4、1 部门内部团结协作精神强,从未出现过(含与部门以外人员)吵架、打架等现象; 4、1、3、4、2 部门员工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得事例全年累计在 5 项(含)以内(包括非工作原因与请假以外得未考勤均视同违纪); 4、1、3、4、3 部门员工工作敬业,部门工作目标完成率在 95%以上(含临时交办得各项工作任务); 4、1、3、4、4 能积极配合其她部门得工作,从不出现推诿、扯皮等不合作现象。

 4、1、4 调薪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可予以调薪,增加工资。

 4、1、4、1 达到晋升条件,但暂时职位没有空缺者; 4、1、4、2 年度内记功及以上奖励(不含突出贡献奖)达到两次及以上者; 4、1、4、3 年度内获得一次突出贡献奖或工作成绩突出,但尚不足以晋升者; 4、1、4、4 工作岗位或工作性质发生变化,工作量有较大增加者; 4、1、5 晋升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予以升职,并享受相应得福利待遇。

 4、1、5、1 经考核已经具备较高职位所需得业务、管理、协调能力; 4、1、5、2 相关得工作经验与资历; 4、1、5、3 工作敬业,责任心强,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4、1、5、4 接受过较高职位所需得相关培训; 4、1、6 为推动公司整体协调发展,各部门可按此设立各自不同得奖项与奖励范围,经人力资源组(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2 处罚 4、2、1 公司对违反规章制度、工作纪律得各种行为与现象执行处罚,处罚种类

 按情节得轻重分为:警告、记小过、记大过、工资降级、降职、辞退或开除等。

 4、2、2 警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或/与直接经济损失在 300 元以下,予以警告。

 4、2、2、1 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每次 20 元罚款 4、2、2、1、1 各种文件或记录填写有错漏者,且造成轻微后果者;(每次) 4、2、2、1、2 不符合定置管理标识要求,有错标、漏标、摆错或乱摆现象者(每宗);对追查不到责任人得,将处罚该部门主管; 4、2、2、1、3 违反《员工手册》中第三篇员工行为规范中关于员工基本职责与考勤管理得相关规定(每次); 4、2、2、2 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 30 元罚款 4、2、2、2、1 由于工作失误、拖延或责任心原因,影响到相关部门得工作,情节轻微者; 4、2、2、2、2 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无合理解释且又未在规定得时间之前报批修改计划,情节轻微者; 4、2、2、2、3 未经批准,工作时间内玩棋牌或其她娱乐活动得; 4、2、2、2、4 擅离职守,闲游或上班打磕睡者; 4、2、2、2、5 丢失质量体系文件或管理文件者 (责任人不清时,由主管承担); 4、2、2、2、6 责任心不强,缺乏敬业精神,情节轻微者; 4、2、2、2、7 对专检项目,质检员由于工作疏忽等原因,造成误检或漏检,情节轻微者(注:生产人员由于自检不严,产品质量欠控制,处罚措施相同); 4、2、2、2、8 第二次违反 4、2、2、1 规定得内容; 4、2、2、3 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 50 元罚款 4、2、2、3、1 妨害生产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4、2、2、3、2 在公司内喧哗或口角而影响正常秩序,制造纠纷或不与谐之气氛得,情节轻微者; 4、2、2、3、3 不服从主管合理安排及指导,情节轻微者; 4、2、2、3、4 未经许可,擅自在厂内推销物品者; 4、2、2、3、5 任何违背质量体系文件运作要求得行为,情节轻微者; 4、2、2、3、6 不能严格控制成本,造成轻微损失者; 4、2、2、3、7 缺乏团队协作精神,不能接受不同意见,情节轻微者;

 4、2、2、3、8 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入厂参观者,尚未给公司造成损失者; 4、2、2、3、9 在任何时间内,借给(用)她人厂牌进出公司,尚未给公司造成损失者; 4、2、2、3、10 违反一切消防安全用电用火制度(吸烟不在本规定之列)者; 4、2、2、3、11 成品出厂后,引起客户投诉,但尚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得直接责任者(生产员工及质检员等同处理); 4、2、2、3、12 第二次违反 4、2、1、1、2 规定得内容;

 4、2、2、3、13 上级对直接下级员工得重复违纪负连带责任。重复违反公司制度有关规定得直接上级。

 4、2、2、4 任何时间在公司禁区内吸烟得,予以警告处分并处 200 元/次得罚款; 4、2、2、5 由于疏忽大意等责任原因,直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 500 以内得,可处以实际损失 100%得处罚同时赔偿损失,以上条款如出现与该条款有冲突得,以该条款为准。

 4、2、3 记小过 警告五次作为记小过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但可能不局限于以下情况)或与直接经济损失在 500~5000 元之间者,予以记小过。

 4、2、3、1 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 100 元得罚款 4、2、3、1、1 未经许可接替先行下班者; 4、2、3、1、2 本部门或本车间得定置管理不合格者(同时考核主管); 4、2、3、1、3 未经许可擅取同事或公司财物,情节轻微时,除追缴原物或赔偿原物品价值外,另处以 100 元得罚款; 4、2、3、2 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 200 元得罚款 4、2、3、2、1 违背体系运作要求,情节严重者(严重不合格、屡犯或拒不改善); 4、2、3、2、2 工作中酗酒,影响自己或她人工作者; 4、2、3、2、3 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浪费,虽尚未造成重大损失,但情节恶劣者; 4、2、3、2、4 缺乏团队协作精神或敬业精神,不能听取别人意见我行我素,影响相关部门运作,情节恶劣,但尚未构成开除得; 4、2、3、2、5 故意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4、2、3、2、6 机器、车辆、仪器等具有技术性得工具,非经负责人同意,擅自操作,但尚未构成损失者; 4、2、3、2、7 安排非专业岗位人员操作机器、车辆、仪器等技术性工具或从事有危险得技术性工作,但尚未造成损失或事故得管理者; 4、2、3、2、8 制造事端,引起争斗或有打架行为得;或行为粗暴、侮辱其她员工得; 4、2、3、2、9 有严重得失职行为得; 4、2、3、2、10 更改或伪造企业通告得; 4、2、3、3 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 300 元得罚款 4、2、3、3、1 由于工作失误或拖延或责任心原因,影响到相关部门得工作,情节严重者; 4、2、3、3、2 造谣中伤,散布谣言及不正确或含有恶意得事,而有损她人得尊严得; 4、2、3、4 成品出厂后,引起客户投诉得,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由此产生得所有售后服务费用,对责任人依据本制度第 4、2、2、5、4、2、3、5 或 4、2、4、7 条款处罚,并记过一次。(注:若属专检项目,由于质检员质量控制不严,所罚费用由质检员承担 70%;生产人员承担 30%;因客观原因质检员无法发现得制造不良,

 引起客户投诉得,由生产者承担全部处罚金额。) 4、2、3、5 由于失职等责任原因,直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 500~5000 元经济损失者,可在 500 元得基础上,加罚超出部分 10%得处罚(多人责任造成时,按责任大小分摊),以上条款如出现与本条款有冲突得,以本条款为准。

 4、2、3、6 因责任心不强致使图纸(或工艺等)出现错误,给公司造成损失得技术人员,将依据本制度第 4、2、2、5、4、2、3、5 或 4、2、4、7 条款予以处罚(注:①若尚未造成损失者予以警告,并罚款30元;② 审核人按技术人员处罚金额得20%进行处罚)。

 4、2、4 记大过 记过五次作为记大过一次,或有下列情形之一(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或与直接经济损失在 5000 元(不含)以上者,尚未构成开除得,予以记大过。

 4、2、4、1 连续旷工两天,或每月旷工累计超过 3 天者,如公司视情况给予一次改正错误得机会,不予开除得,则将记大过一次,同时按《银佳公司考勤制度》得规定给予罚款; 4、2、4、2 擅离职守,致使公司蒙受严重损失者,可处以 500 元得罚款; 4、2、4、3 怠忽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严重损失,可处以 500 元得罚款; 4、2、4、4 不服从工作安排,使公司因此蒙受严重损失者,可处以 500 元得罚款; 4、2、4、5 因疏忽大意,致使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她人得,情节严重,但尚未构成开除者,可处以 500 元得罚款; 4、2、4、6 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严重浪费,便公司蒙受严重损失但尚未构成开除得,可处以 500 元得罚款。

 4、2、4、7 由于疏忽大意等责任原因,给公司造成 5000 元以上得直接经济损失,尚未构成开除得,其处罚金额由公司给予裁决;以上条款如出现与该条款有冲突得,以该条款为准。

 4、2、5 工资降级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予以工资降级处理。

 4、2、5、1 达到降职条件得,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得机会,不予降职者; 4、2、5、2 一年内记大过达到两次,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得机会而不予以开除得; 4、2、6 降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况),予以降职 4、2、6、1 对于严重违反纪律或者有严重失职行为,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及以上得,不宜继续担任现任职务者; 4、2、6、2 安排非专业岗位人员操作机器、车辆、仪器等技术性工具或从事有危险得技术性工作,造成公司重大损失及以上或事故得管理者; 4、2、6、3 管理水平不足以胜任者; 4、2、6、4 技术水平不足以胜任者;

 4、2、6、5 敬业精神与团队协作能力不足以胜任者; 4、2、6、6 不采取主动措施或措施不当,影响工作计划进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及以上者; 4、2、6、7 违背体系运作要求,虽多次纠正,但无有效预防措施或预防措施不当者; 4、2、6、8 精减机构,无相关职位可担任者。

 4、2、7 开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予以开除,并视情况诉诸法律,追究相关经济与法律责任。

 4、2、7、1 对同事使用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或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情节恶劣者; 4、2、7、2 偷窃或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实,情节较严重者; 4、2、7、3 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足以构成开除得; 4、2、7、4 未经许可,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或在竞争公司兼职者; 4、2、7、5 在公司服务期间,吸食毒品或受司法处理者; 4、2、7、6 凡违犯法律,导致公司声誉或业务受损者; 4、2、7、7 连续旷工两天或月累计旷工超过 3 天或年累计旷工超过 10 天者; 4、2、7、8 散布谣言,或挑拨劳资双方感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4、2、7、9 伪造或盗用公司印信或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名誉、利益、形象受损害者; 4、2、7、10 未经批准,携带刀枪、其她违禁品或危险品入厂者; 4、2、7、11 故意泄露公司技术,营业上得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4、2、7、12 参加国家有关部门确定得非法组织者; 4、2、7、13 擅离职守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足以构成开除者; 4、2、7、14 擅自操作机器、车辆、仪器等技术性工具,构成重大损失者; 4、2、7、15 一年中记大过两次者; 4、2、7、16 利用职权受贿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4、2、7、17 故意不采取措施或采取不当措施,致影响工作计划进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足以构成开除得; 4、2、7、18 其她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必须开除得情形。

 4、3 关于奖励处罚得其她规定 4、3、1 员工功过相抵消规定 公司员工在同年度内得功过可以抵消,以发生于同一年度内者为限,具体规定如下: 4、3、1、1 嘉奖与警告抵消 4、3、1、2 记功五次或嘉奖五次,抵消记过一次或警告五次 4、3、1、3 记大功一次或记功五次,抵消记大过一次或记过五次 4、3、2 本制度与公司其她制度规定相抵触时得规定: 4、3、2、1 如其她制度有明确规定得,以其她制度规定得奖罚为准;

 4、3、2、2 如其她制度规定不明确、标准描述不清晰得按本制度得相关规定奖罚; 4、3、3 所有因违反公司制度而给公司造成损失得,除按制度规定罚款外,均须按照下列规定赔偿损失: 4、3、3、1 造成经济损失 5 万元以下(含 5 万元),责任人赔偿 10%50%,具体经综合管理部确定报总经理批准; 4、3、3、2 造成经济损失 5 万元以上得,由综合管理部报总经理决定责任人应赔偿得金额。

 4、3、3、3 本制度规定得损失界定标准分别为轻微损失 500 元(含)以下,重大损失为 501—5000 元,严重损失为 5000 元以上。

 4、3、4 奖罚纠错规定: 4、3、4、1 对于发现奖罚出错或相关员工认为奖罚不公得,可在 3 天内投诉,综合管理部报经总经理批准可先暂时中止奖罚措施得执行,经调查落实重新做出奖罚决定后再重新执行奖罚; 4、3、4、2 受处分得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离职(公司宣布辞退、开除得除外)。

 4、3、4、3 调查、审批员工处分得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 1 个月,其她处分不得超过 10 个工作日。

 4、4 说明 4、4、1 公司设立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同时将所有罚款转入专项资金,综合管理部每月公布一次资金得去向,以及结存,确保资金得合理利用; 4、4、2 “奖励申请单”填写时要说明奖励得原因,综合管理部认真核实奖励事实,并签署意见呈请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实施; 4、4、3 “处罚通知单”填写时要说明处罚原因、所犯制度得条款及处罚结果,综合管理部认真核实后直接交财务部予以实施; 4、4、4 财务部根据经审批得“奖励申请单”或 “处罚通知单”予以实施奖惩,处罚在当月得工资中体现,奖励金以现金支付; 4、4、5 一项事故或责任,若牵连到多个部门或个人,可依据情节罚金分摊罚金; 4、4、6 若奖励事项由多人共同合作完成,其奖金按参加人数进行平均分配; 4、4、7 所有奖罚决定都书面通知员工本人,并记入当事员工本人档案与公司人事档案; 4、4、8 受处分得员工,能改正错误,积极工作,在 1 年内弥补经济损失或完成利润指标得,经所在部门提议或本人要求,综合管理部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批准,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分。

 4、4、9 随公司管理得不断深入,将逐步制订出具体量化得考核方案,作为本制度补充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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