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工作计划

 永安镇 2015 年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 工作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县卫生局年度工作考核要点和县卫生执法舰队所 2015 年卫生工作要求制定 2015 年公共场所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工作计划:

 一、

 公共场所卫生 :

 (一)认真贯彻落实加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

 (二)加强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卫生监督管理和指导,每年每户不少于二次,监督覆盖率达 100%。

 (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卫生知识培训和持有效卫生许可证达 95%以上。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要求消毒设施齐全,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卧具应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并严格按照消毒程序执行,茶具应消毒,消毒率应达 100%。美容美发业要求消毒设施齐全,用品符合化妆品卫生要求。

 二、 生活饮用水: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城市供水条例》及《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以及有关国家规定,对集镇自来水厂进行卫生监督管理。宣传生活饮用水卫生知识,督促供水单位建立健全供水管理制度。协助县卫生执法监督所/疾

  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生活饮用水的消毒及水质监测工作。

 (二)对水厂直接从事供管水人员进行岗前卫生知识培训率、体检合格率,确保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提高生活饮用水卫生质量,防止传染病流行,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2015 年 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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