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护理教学管理规定

 医院护理教学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护理教学,加强带教老师队伍的建设,有效提高护理教学质量,培养出更多的优秀护理人才,现制定护理教学管理规定如下:

 1.各科室由护士长负责安排临床带教工作,要做到合理安排带教老师和学员的各种班次,使实习生能够尽快掌握各项工作制度、基本技术操作、各班工作程序、常见专科疾病护理。

 2.病区设总带教老师,负责制定教学计划,督促检查实习生在本科室实习计划的落实情况。

 3.带教老师必须由具有带教资格的高年资护士以上人员担任,临床带教中要对实习生带思想、带作风、带技术,做到放手不放眼,对护生实习期间发生的护理问题、差错及事故负责。

 4.总带教老师在本科护士长的领导下,全权负责实习学员、进修生的教学及管理工作。

 5.带教老师在教学及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护理部——带教老师——学员班长三级管理制。

 6.新实习、进修学员入科当天,带教老师原则上应在岗,如有特殊情况,由护士长指定老师暂时负责。

 7.科室总带教老师负责入科学员《实习手册》的填写、保管和交接。

 8.实习、进修学员在本科室轮转期间,带教老师应了解学员的

 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所属学校、学历、进出科时间,业务水平、工作表现及心理动态,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护理部汇报,并在学员出科时给以恰当的鉴定。

 9.各科室实习结束前,总带教老师负责对实习生基本护理技术和专科护理技术操作、基本理论及专科护理理论进行全面考核,并认真填写实习手册,由护士长审签后交护理部。

 10.未经护理部同意,带教老师不得更改学员轮转次序、不得对学员分布进行调整。

 11.未经护理部同意,带教科室和带教老师不得批准学员病事假。学员请病假,科室总带教老师负责检查验收其有效诊断证明后,立即上报护理部;学员请事假,需有其校方出具证明,学员填写假条,带教科室和护理部均签署意见后,方可离院,归队后需到护理部销假。

 12.护理部每两月召开一次科室总带教老师座谈会。相互学习交流带教经验,取长补短提高临床教学质量。

 13.护理部每月通过检查教案、学员调查问卷、学员对带教老师测评、护理部不定时走访、抽查等形式,定期对带教老师进行教学质量考评。

 14.如连续三次测评平均成绩未达 80 分以上,经护理部调查核实后,确属不合格带教老师者,取消其带教资格;如连续两次问卷调查显示其“不按教学计划带教”者,护理部以客观事实为依据,经护理部调查核实,情况属实限期更正,屡教不改者取消带教资格;如调查问卷连续三次显示“本科室无称职带教老师”,经护理部调查核实,

 确属为不合格带教科室者,取消科室带教资格。

 15.连续 2 人次被取消带教资格的科室或连续三次被测评为“本科室无称职带教老师”的科室,本项目的科室成绩将以 0 分计算。

推荐访问:管理规定 护理 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