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管理规定

 V:1.0 精选管理方案

 车间管理规定

 2020- -6 6- -8 8

 车间管理规定

 车间管理制度

 1.0 目的

 规范车间管理,使车间生产有序进行和保证品质的稳步提升。

  2.0 适用范围 喷涂部全体员工及出入车间者。

 3.0 内容 上班事项 3.1.1 进入车间一律在换鞋室换好工鞋,不得穿其他鞋进入车间。禁止将工鞋穿出车间,禁带公私物出入车间。

 进入车间前务必穿好工衣,男女员工所有衣服钮扣必须全数扣好,不得在进出车间时一边扣或脱所有穿戴。

 3.1.3 女员工不得化浓妆,男员工不得留长发、胡子,不得留长指甲、戒指、手表等有损产品质量的饰品; 3.1.4 将工卡佩带在左胸前,禁止在工衣、工鞋、工卡、帽子上乱贴乱画,乱做标记。

 3.1.5 无生产需要安排及办理公事,禁止非当班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在车间内不得脱穿衣帽,禁止在车间内梳头。

 3.1.6 员工需在每天进行早(晚)会,开会时按要求排列好队,男员工双手放在背后交叉,女员工双手放在腹前交叉,会前主持人及发言承认 确认 作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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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要向全体员工说“早(晚)上好”,全体员工同样要回答“早(晚)上好”。

 3.1.7 严禁携带火种进入车间,车间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在车间,禁止随地吐痰、及乱扔垃圾等。

 3.1.8 在车间内员工之间不得做过于亲密的动作,不得说带有挑逗性的话和做带有挑逗性的动作,所有交往性语言和动作必须的平和而亲善。

 考勤、纪律 3.2.1 每天员工务必在 7:50 分到公司进行早会,早会后准备工位交接,确认卫生、设备、物料等状况,提前 5 分钟进入交接现场,不得迟到,迟到者按正常上班迟到管理规定处理。

 3.2.2 上班钟响后,立即到岗开始工作。

 3.2.3 严禁在工作岗位闲置。

 3.2.4 上班期间,如无工作指令,禁止走动、大声喧哗。

 3.2.5 站姿、坐姿端正,不允许抬脚蹬踏,不允许脱掉工鞋,不允许坐工作台或者材料台、凳。

 3.2.6 客人参观时,不准抬头东张西望,未经允许,不可以回答或者和客人交谈。

 3.2.7 遇有停机、待机、待料,要主动申请工作,不得呆立或聚堆闲聊。

 3.2.8 严禁提前进餐、下班、迟到、早退。

 3.2.9 下班提前 10 分钟整理工位、区域卫生,下钟响后经班长同意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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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岗下班。

 3.2.10 下班前需将本工位的物料按规定摆放好,区分和整理好不良品等各种岗位检查记录。

 3.2.11 就餐和休息时间离开工位,应整理好后方可离开。不要奔跑、上下楼梯,不准互相推挤,以免发生危险和意外。

 作业制度 3.3.1 所有素材、半成品、成品务必轻拿轻放,避免划伤。掉到地面上的材料必须及时捡起并确认是否可用,不得私自作报废处理。

 3.3.2 按工作规定穿戴各种劳保和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等)。

 3.3.4 产品包装外箱、纸箱等物品禁止在地面上推、拖,一律抬起。

 禁止上班时打电话、上网,玩 QQ 等有影响工作的事情。

 3.3.6 妥善保管工位不良样品和作业指导书,上班时确认本工位作业指导书是否正确挂出,不使用时交由各班长收回保管。

 3.3.7 工作中按要求作好各种记录及对设备治工具进行点检,严格按工艺要求作业,不私自更改作业要求和各类记录等。各员工全力保证当日产量达成,品质目标达成。

 3.3.8 工作过程中正确使用各类标示,按要求分类放置物品。

 3.3.9 作业过程中禁止私自离开工作岗位,如有帮助需求,要报告给班长或者主管。

 3.3.10 不可在工作现场吃零食、香口胶、饮水。

 3.3.11 节约用水、用电,当休息时应视实际情况,关闭灯光和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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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12 养成良好习惯,用完洗手间后必须主动冲水。

 作业现场整理、整顿 3.4.1 车间内墙壁、柱子、机台、传送带、产品、包材、工作台面等,禁止乱贴、乱画、乱写。

 3.4.2 工作台保持清洁,不能有废纸、胶袋、碎布等杂物,废弃物分类放置。

 3.4.3 工作区域随时整理、工作台、治具等保持干净。

 3.4.4 工作区域地面保持整洁,不允许有垃圾、杂物出现,地面不允许掉有产品。

 3.4.5 工作区域所有物品(插板、托盘,周转箱等)都必须有标识并按规定摆设,放置时保持平行垂直。

 3.4.6 成品包装前,务必确认所用包装箱、品名、标签正确,装箱时确认产品数量。

 3.4.7 工作时的布条、化学试剂、辅助用品、治工具等用统一的小盒子装好,不准随便乱丢在工作台上。

 3.4.8 每天要清理完当日的不良品及待修品,整理完经 QC确认后,清点数量贴上不同的标签区分并送到不良品区域放置,不良品由当班班长及时处理。

 3.4.9 不得留长指甲、手和手腕不得佩带任何装饰品,以免划伤产品,每日班长巡视检查确认。

 请 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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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1 请假半小时以上者一天以内出示请假条,由班长、主管签认方可。

 3.5.2 严禁代请假或不请假而不上班,否则以旷工论处,并处以 30 元罚款,第二次作无薪辞退处理。

 3.5.3 请假以半天为单位,超过半小时以上者作半天处理。

 3.5.4 如需请假,应写好请假单,先交班长签字,再到主管签字,一天以上三天以下须部门经理批准方可。

 奖励及提升、惩罚

 3.6.1 凡积极参与车间或公司改善提案活动,并且提案被采纳取得一定经济效益的,车间将给予通报表扬、奖励等,奖励的金额为 0-90 元,特别贡献的另行申请奖励。

 3.6.3 在工作及各项生产改善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员工,作为优秀员工评选或提升的优先考虑。

 3.6.4 如有违反上述规章条例的,将视程度和情节轻重,按公司规定给予0-90 元的金额处罚。

 3.6.5 以上条例为保证车间的正常运行,如有和公司的规章制度有冲突之处,以公司规章为准。

 喷涂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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