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公司的电话,主要是作为方便与外界沟通、方便开展业务之用,不提倡 第二条

  第三条

 总机接外线电话至分机时,一般电话铃声响五次无人接听,即挂听,即挂 第四条

 总台文员接听外线电话的标准用语为:“您好,××公司”当方告知分机电话时,说:“请稍等!”如分机占线,说“电话占线,请稍后再打!”接听内线电话的用语为:“您好,总台!”其他内容视情回答,总的要求是规范、简洁、礼

 第五条

 公司不允许员工在公司挂私人长途电话。有外线电话的贸易部门不得到总台挂长途电话。行政、管理部门因工作需要挂长途电话的,需亲自填写长途电话申请单,注明部门、通话人、对方地区及单位、因何业务通话等,并经该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予挂拨。负责人不在的,应由主管领导签字同意,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均不在,又确因业务需要挂长途电话的,通过总办同意可先行挂拨,但事后通话一定要三日内补办审批手 第六条

 值班人员不按上述第三条的规定,手续不全即帮他人挂长途电话的,除电话费由其负责外,每发现一次罚款 50 元。屡教不改的,视情节给予扣发奖金直至辞退处理。

 第七条

 员工不经同意即私挂国内长途电话,或以公事为由骗挂国内人长途电话的,每次罚款 50 元;私挂香港或澳门的,每次罚款 100 元;私挂国外长途电话的,每次罚款 500 第八条

 公司可为高层领导住宅装电话并报电话费。部门正职负责人,经申请可报销电话费。其他员工公司不予考虑电话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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