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延安时期毛泽东的局部执政观


  摘要:运用历史学、政治学交叉分析和比较的方法,总结中国共产党延安时期局部执政的历史经验,认为毛泽东在科学分析中国国情的基础上,对共产党的局部执政基础进行了理性分析,并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提升为党的基本执政理念;在抗日民主政权实践的基础上,毛泽东提出了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构想,并对共产党的执政方式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实践证明,延安时期毛泽东的局部执政观,为毛泽东全国执政观的形成做了重要准备,为党在全国范围执政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也对当前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延安时期;毛泽东;局部执政;执政观
  中图分类号:A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731(2008)05-0070-05
  
  由于中国的国情所决定,中国革命走的是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特殊道路,拥有自己领导的军队和统治区域的中国共产党,在取得全国政权之前,在根据地已经有了较长时间局部执政的历史。所谓局部执政,就是共产党在局部地区和局部范围内掌握政权,它是通过建立革命根据地:和建立民主政权来实现的。“观”即观点、看法,是一个随着实践的发展而逐步发展、修正、成熟并渐趋稳定的动态过程。“延安时期毛泽东的局部执政观”,即是毛泽东在延安时期共产党局部执政的过程中逐渐发展、成熟的关于执政问题(包括执政基础、执政理念、执政方略、执政方式等)的观点和看法。在局部执政实践→局部执政观→局部执政实践→局部执政观的反复检验和发展中,伴随着国内国际形势的发展变化,以及毛泽东探索和思考的不断深入,毛泽东的局部执政观逐渐成熟、完善。
  
  一、延安时期毛泽东的局部执政基础观
  
  执政基础主要是指执政党依靠谁、依靠什么执政的问题,实际上就是它的可依靠力量和可团结力量的问题。江西时期的工农民主政权是共产党局部执政的初步实践。由于受苏联政权建设经验的影响以及大革命失败后党对资产阶级认识上的偏差,工农民主政权包括的阶级、阶层过于狭窄,随着中日之间民族矛盾的上升,这种情形显然已经与中国的国情不相适应。
  1935年以后,基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需要,共产党在局部执政的实践中逐步结合中国的实际,改革江西时期执政基础过于狭窄的状况。毛泽东在瓦窑堡会议上指出:“如果说,我们过去的政府是工人、农民和城市小资产阶级联盟的政府,那么,从现在起,应当改变为除了工人、农民和城市小资产阶级以外,还要加上一切其他阶级中愿意参加民族革命的分子。”“我们的政府不但是代表工农的,而且是代表民族的”。在后来建立的抗日民主政权中,又大大改变了参加各级参议会和政府的成分,以阶级论,有工人、雇农、贫农、中农、其他小资产阶级、富农、地主、资本家;以党派论,有共产党员、国民党党员、其他民主党派成员;以民族论,凡居住在边区的各民族权利一律平等。毛泽东强调,“边区人民,只要在抗日原则下,都有他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之自由,不论是工人、农民、商人、学生、知识分子、妇女、儿童以及宗教团体、自由职业者的团体,都有这种自由。……这里仅仅限制汉奸的活动,对于汉奸是不给任何自由的。”从而在抗日的前提下,大大扩展了共产党的局部执政基础。
  1939年,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中分析了抗日民主政权的执政基础。他指出:“在抗日战争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个抗日根据地内建立起来的抗日民主政权,乃是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政权,它既不是资产阶级一个阶级的专政,也不是无产阶级一个阶级的专政,而是在无产阶级领导之下的几个革命阶级联合起来的专政。只要是赞成抗日又赞成民主的人们,不问属于何党何派,都有参加这个政权的资格。”延安时期毛泽东局部执政基础观进一步成熟的体现,是领导中共中央提出并实施了“三三制”建政原则。1940年,在为中共中央起草的《抗日根据地的政权问题》的指示中毛泽东明确指出:“根据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权的原则,在人员分配上,应规定为共产党员占三分之一,非党的左派进步分子占三分之一,不左不右的中间派占三分之一。”他进一步解释说:“必须使党外进步分子占三分之一,因为他们联系着广大的小资产阶级群众。我们这样做,对于争取小资产阶级将有很大的影响。给中间派以三分之一的位置,目的在于争取中等资产阶级和开明绅士。”此后,毛泽东多次对这一原则进行阐述,并强调“这种人员分配的政策是我们党的真实政策,必须认真实行,不能敷衍塞责。”这样,中国共产党不仅把小资产阶级,而且把中等资产阶级即民族资产阶级和开明绅士争取到抗日民主政权中间来,大大地扩展了共产党局部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在中共七大的政治报告中,毛泽东重申:“不管什么阶级,什么政党,什么社会集团或个人,只要是赞成打败日本侵略者和建设新中国的,我们就要加以联合。”正是因为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建立了最广大的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才大大拓展了共产党局部执政的执政基础。
  
  二、延安时期毛泽东的局部执政理念
  
  执政理念是执政的指导思想,是政党执政理论、执政宗旨和执政意图的集中体现,反映着执政党执政活动的价值取向和目标追求。中国共产党从诞生的那一天起,就是为人民的解放事业而奋斗的,但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政治准则和基本的执政理念,则是在共产党处于局部执政地位的延安时期提出来的。延安时期毛泽东的局部执政理念也有一个不断明确和深入人心的过程。1938年,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一文中指出:“共产党员在民众运动中,应该是民众的朋友,而不是民众的上司,是诲人不倦的教师,而不是官僚主义的政客。共产党员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应以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而应以个人利益服从于民族的和人民群众的利益。”1944年9月8日,毛泽东在悼念张思德的会上发表了《为人民服务》的演讲,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次从理论上明确地阐述了“为人民服务”的内涵,指出:“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1945年4月,毛泽东在党的七大所做的政治报告中,进一步系统阐明:“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也是在党的七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首次被提到了“党的惟一宗旨”的高度并写进了党章。从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政治准则和基本的执政理念作为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成为每一个共产党员的行动准则。
  首先,共产党和毛泽东坚持树立人民利益至上的政策观,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调整政策的依据。毛泽东强调:“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各项政策,都是为着团结一切抗日的人民,顾及一切抗日的阶级,而特别是顾及农民、城市小资产阶级以及其他中间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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