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仲勋经济思想初探


  摘要:习仲勋的经济思想,是在经历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以及改革开放各个历史时期的实践中,逐渐形成的思想理论体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经济建设的宝贵理论总结,丰富了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习仲勋强调农业作为国民经济基础的战略地位,注重农业内部各业的协调发展,努力探索适合农村生产力发展的所有制形式;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主政广东,表现出可贵的“先行先试”的改革创新精神;在领导工业战线工作中,强调尊重客观经济规律,重视现代企业管理意识的培养;在土地改革工作中,科学认识无产阶级领导权问题,慎重处置少数民族地区工作,形成以确定产权为中心的政策思路,体现了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
  关键词:习仲勋;经济思想;农业;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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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习仲勋,在长期的革命与建设的实践中,为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形成做出不可磨灭的贡献。他在土地革命时期参与创建陕甘边革命根据地,担任陕甘边苏维埃政府主席;抗日战争时期,先后担任关中分区和绥德地委的领导工作;解放战争时期和建国初期,主持中共中央西北局工作,五十年代中期至六十年代初期,先后出任国务院秘书长和国务院副总理,直接协助周恩来总理,为国民经济的恢复发展做了大量工作;改革开放初期主持改革前沿的广东省委的工作。习仲勋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都高度重视经济工作,形成了系统而鲜明的经济思想,值得认真研究总结。本文从四个方面全面论述习仲勋的经济思想,敬请理论界同仁指正。
  一、农业作为国民经济基础的战略思想
  农业作为国民经济基础的战略思想贯穿习仲勋革命生涯始终。早在解放战争时期,习仲勋在1946年5月召开的陕甘宁边区高级干部会上就指出:“因为边区是以农业为主的地区,所以要以发展农业为主,但也要慢慢地发展”。他对工、农业两大生产部类的关系做了如下阐述:“你光有粮食,粮食很便宜,一切工业必需品要从外边来,那时我们就搞不过人家了”。[1]24习仲勋不仅从中国传统农业国和西北地区生产力状况出发强调农业的基础地位,而且开始初步展望工农业综合发展的前景。
  在1978年至1980年主政广东期间,习仲勋继续强调农业的国民经济基础地位。在1978年11月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上,他提出:“广东搞建设,我们打定主意集中力量抓农业,包括支农工业,其他各行各业也要搞,但是必须以促进农业大干快上,为农业现代化服务为前提”。[2]274在1979年6月召开的广东省委四届三次常委扩大会议暨三级干部会议上,习仲勋要求调整广东国民经济比例失调,特别是农业发展缓慢的问题。他指出:“农业要搞上去,主要还是要靠政策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这就要求坚决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关于农业的两个纲领性文件,一方面“注意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把亏损转嫁给农民,不得随意提价或压价”;另一方面,“教育农民,已经确定的政策必须坚决执行,粮食、生猪和其他农副产品的交售任务必须保证完成”。[3]322
  在强调农业基础地位的同时,习仲勋也十分注重农业内部各业的协调发展。解放战争时期,由于边区余粮不足,一旦遇到灾荒,粮食问题就很严峻,因此他明确指出:“对于农业的要求,就是增产粮食”。一方面,“农业方面,第一要增产粮食”,另一方面,“第二是种棉花,争取棉花自给。同时,由于今后边区经济发展的趋向,我们还要加上某些工业原料和能换得外汇的农产品”。习仲勋还根据西北农村实际,提出要“坚持发展农村家庭纺织业,发展手工业”。这样可以解决工业品进口的剪刀差现象,防止农民“本来是有余粮的,但是一穿衣,这个余粮也就空了”的家庭收支问题。他分析:“农民用闲余的劳动力,用自己的棉花纺成线,织成布自己穿,虽然算起来比从外边买布吃亏,实际上还是赚了钱”。[1]24习仲勋保护和发展家庭手工业的思路,有利于西北农业区自身工业化过程中的资金积累。在1951年11月召开的西北军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习仲勋要求各经济主管部门“注意在农业地区,提倡农户养羊养猪积肥,种植护田林,使农牧林业生产互相结合”。[4]197习仲勋还十分重视林业工作。在1952年9月召开的西北区首届林业工作会议上,他号召在西北地区开展大规模植树造林运动,“有计划有步骤地建造防风林、水源林、护堤护岸护路林”。[5]231
  主政广东时期,习仲勋在强调农业的国民经济基础地位的同时,针对把农业片面理解为单纯粮食种植的错误认识,主张农业各业的综合协调发展。他指出:“今后还是要下工夫抓粮食。但是,农林牧副渔五业之间,粮食和多种经营之间,是互相依赖互相促进的”,因此“一定要按照农林牧副渔五业同时并举,五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商业同时并举的原则;按照农业以粮为纲、全面发展、因地制宜、适当集中的原则制定好规划,特别要狠抓薄弱环节,把畜牧业、渔业提到重要位置上来,争取尽快做出成效,以提高群众的生活水平和增加国家的出口”。在生产布局方面,要发挥广东适宜种植热带和亚热带作物、南海渔产资源丰富,以及毗邻港澳的地区优势,提出“在保证粮食自给的前提下,让广东放手发展经济作物、畜牧业和渔业,加强同港澳华侨的各种经济合作”的设想。[2]275在广东省委四届三次常委扩大会议暨三级干部会议上,习仲勋指出:“从长远看,应当逐步改变食物构成,增加肉类食品”。为此应“建立畜牧业和渔业基地。要积极发展海洋捕捞和海水养殖业。要搞好农业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从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完成粮食任务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林牧副渔和经济作物生产,适当调整水稻和旱粮、粮食和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3]326 1980年5月,在梅县地区视察期间,习仲勋指示梅县地委要充分利用山区有利条件,靠山吃山,吃山养山。[6]107
  1985年12月,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的习仲勋在江西省人大常委会上讲话指出:“老区发展粮食生产还有潜力,这主要还是靠正确的政策发挥群众的生产积极性,靠科学的方法提高单位面积产量”。但是他也指出:“单靠粮食生产,农民富不起来,一定要广开生产门路,发展多种经营,发展乡镇企业”。他建议发展乡镇企业时须充分发挥本地优势,并发展与外地的合作。他还建议江西抓紧治理荒山,种植竹子和柑橘,多饲养牲畜家禽,特别要充分利用江西水源水面多的特点,发展水产养殖业。[7]414 1987年7月,习仲勋在纪念内蒙古自治区成立四十周年干部大会上,建议内蒙古“必须把畜牧业和林业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牧区要坚持以牧为主,草业先行;林区要坚持以林为主,林业要以营林为基础,实行育采结合,把内蒙古建设成为国家重要的畜牧业、林业基地”。[8]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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