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员、控制与传播的有效性


  (一)
  
  霍布斯鲍姆(Eric Hobsbawm)评价20世纪为革命的世纪。在中国,民国、共和国都是近代革命的产物,其后一个较长时期尝试继续革命,随之又展开改革开放的第二次革命。
  如何进行中国革命呢?毛泽东早有精辟论断:首先,“既要革命,就要有一个革命党。没有一个革命的党,没有一个按照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革命理论和革命风格建立起来的革命党,就不可能领导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战胜帝国主义及其走狗”。其次,“组织千千万万的民众,调动浩浩荡荡的革命军,是今天的革命向反革命进攻的需要。只有这样的力量,才能把日本帝国主义和汉奸卖国贼打垮,这是有目共见的真理”。党在革命中的地位、作用和党的建设,长期以来就是中国近现代史研究的重要课题,至今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关于社会动员,改革开放后才有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其社会根源,一是由于社会基层组织和社会动员能力,在改革开放后出现了重大改变或弱化;二是体制外的社会自发动员,渐次成为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再者,革命过程中大规模社会动员的研究,也引进了国家与社会、精英与民众,以及组织、宣传技巧与功能等理论解释和分析方法,从而产生了一些全新的认识和问题。
  其中,多数研究者都认识到,革命战争时期根据地内的大规模社会动员,通常采用群众运动的方式,先由党派去的工作组(队)进行发动,群众发动起来之后,其行为、要求往往会超越领导者的预想目标,从而影响全局发展利益,即运动出现了偏差。事实上,大革命、土地革命、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各时期的群众运动,都曾出现过严重的偏差现象。所以,一次较大规模的群众运动,一般会历经发动、高潮、纠偏、善后几个阶段,近年来的研究尤其集中于偏差的出现及其纠正。
  为什么群众运动会反复出现偏差,而且后一次似乎未能吸取前次的经验教训?除了战争环境紧迫、领导人认识疏漏、执行者缺乏工作经验和普通群众政治文化水平低下等因素外,研究者大致在从两个方向追寻:或强调中国革命、至少是农村的大规模动员,是完全的“制造”,由于“发动”的社会条件并不成熟,运动发起后自然会出现严重扭曲;或强调动员形式引起基层社会权力组织出现结构性变动,诱发了利益分配上的过激要求,从而导致偏差。前者过分侧重于领袖意志和组织、宣传技巧在社会动员中的作用,在解释上有其便利之处,但忽略了众多参与者的行为和意愿。后者则关注动员过程中不同层级的组织结构变动及其作用,特别突出中层具体执行者或操作者及基层干部行为的结果,目前已有一些研究成果,但还缺乏更多的实证研究。
  无论如何,偏差与纠正的反复出现,说明群众运动式的社会动员,要求将群众的行动严格控制在党的战略、策略目标之下。因此,尽管历次群众运动出现偏差的情况不同,最后总是由最高领导机关承担责任,所以,真正意义上的纠正必须来自最高层。
  对于出现失控或偏差的原因,毛泽东曾有过深刻的论述。1948年3月6日,毛泽东针对解放战争土地改革运动中出现的严重偏差,在致刘少奇信中写道:“我感觉各地所犯的许多错误,主要的(坏人捣乱一项原因不是主要的)是由于领导机关所规定的政策缺乏明确性,未将许可做的事和不许可做的事公开明确地分清界限。其所以未能明确分清界限,是由于领导者自己对于所要做的事缺乏充分经验(自己没有执行过某种政策的充分经验),或者对于他人的经验不重视,或者由于不应有的疏忽以致未能分清政策的界限。其次,是由于领导者虽然知道划分政策的界限,但只作了简单的说明,没有作系统的说明。”
  如此,想要确保群众运动不再反复出现类似偏差,就必须首先满足两点:一是领导者制定的政策明确,界限清楚;二是要对政策及其界限进行系统的说明。这就产生了社会动员中的传播问题,也是研究较少、甚至尚未得到关注的问题。
  
  (二)
  
  截止到“文化大革命”结束的共和国历史,依据革命战争时期的成功经验,大搞群众运动,初期也取得过巨大的社会改造与发展成就,但总体而言,动员规模庞大,实效却逐渐减退,并深深地陷于偏差与纠正的循环,最终导致“文革”的破产。其中原由,已有各种各样的解释,差不多都忽略了毛泽东已有的经验总结,尤其对于领导人的思想认识和政策制定,偏重内容正误的判断,忽视对认识产生、政策制定到贯彻执行的传播过程分析。然而,也许正是传播问题,加剧了群众运动的恶性循环,干扰了正确认识的产生和政策制定的明确性,也模糊了研究者判断的视线。
  1948年9月8日至13日,中共中央在西柏坡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为建立新国家进行准备。毛泽东在报告中强调,新国家的社会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新民主主义经济”。刘少奇在发言中进一步解释,新民主主义经济由国家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合作社经济、私营经济等四种经济成分构成,“基本矛盾就是资本主义(资本家和富农)与社会主义的矛盾”。毛泽东以为“这些观点是可以宣传的”。刘少奇认为:“有些并且应该广泛宣传,解释清楚,免得在这个问题上又糊涂起来。但也有些不宜过早宣传,以免为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所利用,而不利于打倒蒋介石。”因此,关于九月会议的党内通知中,仅笼统提出“使党的工作的重心逐步地由乡村转到城市”的任务,未就胜利后的基本矛盾给予明确说明。
  9月15日,张闻天为东北局起草的《关于东北经济构成及经济建设基本方针的提纲》上报中央,特别强调“防止与反对商品的资本主义经济所固有的投机性与破坏性”。毛泽东、刘少奇对提纲进行了详细的修改,刘少奇的修改重申了九月会议的判断。毛泽东称赞刘少奇修改得很好,强调应以是否“有益于国计民生”作为限制私人资本的标准。该提纲被印成小册子,作为党内教育材料和各地经济建设的指导方针,“但为了免于过早地警觉资产阶级,故一律不在报纸上公开发表”。
  中央九月会议精神在一定层级内得到传达,但因当时仍处于战时环境下,传达效果并不理想。其一,在前线及控制较为薄弱的地区,主要工作是作战和建立新政权,关于未来社会基本矛盾的内容,没有传达或没有引起关注。其二,在华北老区,政府主要工作是建立统一的财政经济领导机构及对金融货币实行集中管理,克服国营经济存在的严重缺点,为应付战时财政,对私人资本的负面作用也未能给予更多关注。其三,其时老区工作处在土地改革运动纠偏基本完成,着手落实工商业政策的退赔工作,并力图尽快转向发展生产阶段,负责具体工作的基层干部没有理由将注意力集中于警惕私人资本,他们也不是内部精神传达的对象。其四,《人民日报》等报纸所刊登的相关报道,多数内容都是私人资本在党和政府政策的关怀、指引下,恢复并扩大生产,解放区市场出现了有别于国统区的繁荣景象,强调政府干预经济活动和发挥国营企业作用的报道也有一些,很少有私人资本的负面消息。
  所有这些,并不说明中央九月会议精神没有实际影响,甚至不能说影响较弱。一种中央既定的精神,受现实环境制约,一时未能上升成为公开的、普遍的政策精神,可是,只要以为条件成熟或环境需要,就会以各种形式公开表达出来,进而成为制定政策的依据。
  济南解放后,华北解放区的经济活动空间扩张,同时出现区域内较为严重的市场价差,为赚取价差,各国营、公营商店齐集临清购棉,导致抢购涨价风潮。
  1948年12月8日,《人民日报》报道了临清事件。记者在通讯中依据风潮中公私关系的个案,将事件定性为“国家贸易机关在市场上向商业资本家缴械”,犯了经验主义的、右倾的错误,要求领导机关追究责任给予处分。判断明显与地方经济管理部门的报告存在距离,反映出记者敏锐的政治嗅觉。目前,尚无证据说明通讯写作是某种政治需要的产物,但记者确实多少了解九月会议精神。随后,华北贸易总公司干部会同地方领导召开相关单位会议,一方面申明由上级领导承担责任,一方面强调《人民日报》通讯基本正确,不顾会上各单位代表的陈述和解释,要求统一认识。结果,会上地方干部对事实与定性之间的巨大差异均感茫然,发言态度的变化,也反映出努力在政治上保持一致时的困惑。1949年1月17日,中共中央以新华社社论名义发表《临清事件与国营商业》,认为临清事件就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斗争的“一个严重的警号”,强调私人商业资本破坏国民经济的危险性。此篇社论可以视为中央九月会议精神的首次公开表述,并为临清事件及其他类似事件作了最后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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