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言放弃


  作者简介:李德复,湖南新邵人。现任《真情》和《爱情婚姻家庭》杂志社编委主任、编审。一九六二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
  
  一、丁玲“一本书主义”在我身上的效应
  
  一九五七年反右运动后,到一九五八年春,我有一段相对稳定、甚至相对辉煌的日子,这是我没有预料到的,却在我生活中打下了带点“喜气”的印记。
  我难得有“喜气”,“喜”从何而来?这得联系丁玲前辈的“一本书主义”。应该说,我是比较喜欢丁玲作品的,除了她的长篇《太阳照在桑干河上》外,我还读过她的《莎菲女士的日记》、《母亲》、《在医院里》、《我在霞村的时候》等。我欣赏她的叛逆,她的尖锐,以及她书中毫无遮盖的真实。而她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初,在中国作家协会办的文学讲习所的一次给各省学员的讲话,让我牢记了一辈子。
  那是在讲习所的课堂上,一次,她向听课的学员们发问:“世界上有一个国家叫智利,大家知道吗?”
  学员们异口同声回答:“知道。”
  丁玲继续问:“智利的总统是谁?”
  学员们相互望望,答不出来。
  “那世界上有一个人叫聂鲁达,知道吗?”丁玲又问。
  “知道。他是智利的著名诗人,也是世界的著名诗人。”学员们齐声说。
  丁玲由此引导:“明白了吧?智利总统和聂鲁达同是智利人,可智利总统的名字,人们不一定知道,而聂鲁达因诗写得好,文章写得漂亮,世界各地的人大都知道。他的名气远比总统的名气大。所以,我希望大家刻苦学习,写出好作品来。只要写出一本好书,就可以屹立于文学史,经得起历史考验,亦会走出省界、飞出国门,名扬世界……”
  我这个回忆不一定准确,是那个年代在文学界盛传的,几乎对每一个学习写作的文艺青年都起到了鼓励向上的作用。但谁知丁玲的这个“一本书主义”在反右运动中成了“大毒草”,在许多报刊上点名批判她——这是把“矛头指向伟大领袖毛主席”、“利用文学反党”……等等。当时,我表面上不敢说,可心里认为丁玲没有错,这怎么是把矛头指向毛主席呢?!毛主席还写诗表扬过丁玲:“昨日文小姐,今日武将军。”事实是,世界上的确有很多很多国家的总统、皇帝的名字我们不知道,而他们国家的著名作家、诗人我们却知道。比如大家都晓得英国最伟大的戏剧天才莎士比亚,以及他脍炙人口的四大悲剧之一《哈姆雷特》,可他所处时代的英王到底是谁?不翻英国历史,就很难一口说出;再如我们知道意大利伟大作家但丁和他的名著《神曲》、《新生》等,但他那个时代的国家统治者是哪位?恐怕也得翻翻十二世纪与十三世纪的欧洲史。至于毛主席,他的丰功伟绩,他的“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早已名震寰球,丁玲怎么可能借聂鲁达去贬低伟大领袖呢?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啊!故那个时候,我心里还是装着丁玲的“一本书主义”,并按照“一本书主义”的呼唤、教导去努力:即一个文学青年必须像丁玲那样深入土改生活,否则写不出获斯大林文学奖金的《太阳照在桑干河上》;必须像丁玲那样——从年轻时候起,就发愤读书,发愤写作,否则就不可能具备精品意识,写出震撼时代的作品来……我还勉励自己: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兵;不想当作家的文学青年,就没资格称自己是“文学爱好者”。另外,在自己灵魂深处,还有个自私的、阴暗的想法——像我这样一个出身极坏的人,欲翻身,想出人头地,必须按自己现有的条件,结合现实,力争从石头缝里冒出一棵草,不,是一朵花来,且是一朵鲜艳的花,人见人爱的香花!唯如此,我这个黑身子,才能戴上红顶子,和出身好的人慢慢混在一起。
  那自己现有的条件和优势是什么呢?我自认为是李氏祖宗给我的人文细胞:喜欢读杂书,爱好耍笔杆——对我来讲,完全是兴趣使然,大约自己九岁时就萌发了:我记得在湖南邵阳老家花亭子有个书楼,是前清举人祖父和留学美国的父亲及其同辈兄妹讲学、习文处,里面除藏有四书五经及各类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的书籍外,还有《三国演义》、《水浒》、《红楼梦》、《薛仁贵征东》、《薛丁山征西》、《罗通扫北》等等。这些书,不仅使我着迷,更促我产生编故事的“玩”法。我就胡思乱想:有这个“扫北”,那个“征西”……为什么恰恰没有“扫南”的人物?于是我模仿上述演义的写作手法,编造了一本《李勇扫南》,还故意拿着手抄本问我的小学伙伴:你们读过我家的《李勇扫南》么?过瘾得很呀!居然骗过不少小读者。
  到读初中时,我深受巴金《家》的影响,于是在上课之余,常常情不自禁地给伯父、伯母、堂兄、堂嫂以及周围的长辈、同辈、晚辈,还有隔壁的农户“画像”,把我平常对他们的印象,用速写方式一人写了一个小传:我把伯父写成个假圣人,说他令子侄戒酒而自己每顿都要来两盅;说他表面对讨米的叫花子不错,一次施舍一小茶杯米,可对佃户交租很少让步,算盘子扣得紧;又对他不许我看闲书和天天逼我背八股文大发了一顿牢骚。谁知,这个《伯父小传》被伯父发现,硬把我拖到“天地君亲师”的神坛前打了一顿板子,治了我一个“不孝”的罪名;我还给我家佃户的一个女儿写了小传,但没照实写,是模仿《家》中鸣凤虚构的。其实她完全不像鸣凤,据说后来攀上一个阔佬当太太了。
  在学校时,我非常讨厌数学,一见数学就头疼,但不能不形式主义地做两题,或抄同学已做好的答案。一有空,我就拿张大白纸编报,内容完全模仿三十年代文艺作品反映的东西——“反封建”、“婚姻自主”、“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以及学校出现的各种“笑料”。尽管当时自己年幼,对这些东西一知半解,但还是津津有味地编,甚至大胆地贴到学校的布告栏里。当我看到许多同学围看我那张“小报”时,心里不知有多高兴。但是,大祸马上临头了。一次,我在自编的小报上描写了一下训导主任,说他的眼睛有两道光,一道光是看学生的,一道光是看校长的。就因为这两道光,我差一点被开除学籍。训导主任说:“我是看你伯父的面子,饶了你!”十四岁的我,第一次尝到了“文字罪”的味道。
  不久,我回到了在天津工作的父母身边,在一个“贵族”式的工商学院附中读书,也经常按捺不住地写点“工商附中花絮”、“湖南的中学生”……在当时《新昧报》、《力报》的报屁股上发些小豆腐块,自以为了不得而洋洋得意。
  再就是解放后在教育学院、华中师范学院写的一些不成气的“作品”,有的还在不知不觉中挨了批。唯一成气的一篇就是在襄阳农校谷书记支持下写的、登在《湖北日报》上的小说《谁是第一》。这一切使我悟出个道理:我可以利用我的人文细胞写作品成名,但一定要在党领导下去写,具体讲,就是要在本单位党组织一把手指导下去写,写好了,荣誉归领导培养有方;写坏了,自己头上有把保护伞,有单位帮你顶着。这可是个“进可以攻,退可以守”的写作法宝啊,加上我当时并不知道自己被内定为“中右”,还以为自己在“反右”中表现不错,就精心策划自我的写作计划了。
  这计划,我一方面按丁玲“一本书主义”的教导:要细读名著,深入生活,打造精品;另一方面,我从李凖一九五三年发表的短篇小说《不能走那条路》中得到新启示,那就是所写的文艺作品定要紧跟党中央,为政治服务,而且要跟得巧妙,艺术化,不露痕迹,使读者读了,感到党中央的号召、政策与下面群众的心愿是完全一致的,丝丝入扣的。《不能走那条路》不就是这样写的么:土地改革后,土地回了老家,之后却出现了问题,如小说中描写的张栓,做小买卖,亏了本,负了债,便想卖掉自己的土地,拿一部分钱还债,留一部分钱继续做买卖,急欲把亏了的本捞回来。而小说中另一个农民宋老定,土改后富裕了,存了钱,就想买下张栓的地,为后代置个产业。但宋老定的儿子东山是个共产党员、干部,便劝父亲不仅不要这么做,还应拿钱帮助张栓解决困难,以避免两极分化。父子俩经过回忆对比,深感旧社会的苦,新社会的甜……宋老定就放弃了买地,诚心地帮助张栓,与张栓一起自觉地走上互助合作的康庄大道。李凖运用几个生动的情节和细节,圆满地完成了“农民不能单干,不能只顾自己发家致富,必须走互助合作道路”的主题,这恰恰符合当时党中央毛主席的思想。毛主席在一九五三年六月十五日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就讲了:“……发展互助合作运动,不断地提高农业生产力,这是党在农村工作中的中心。”而李凖的《不能走那条路》也于此时——一九五三年十一月在《河南日报》上发表,中间只相差五个月,非常及时地为政治服了务。故此文一问世,各地三十八家报刊立刻转载,不仅演了话剧,许多省还将它改成地方戏演出,霎时红遍了全国。我就想,李凖这个写作办法,这个“一篇小说主义”,我是不是可以模仿试一试呢?李凖由于这篇小说,誉满文坛;我能否也走这条出名的道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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