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与党的执政能力现代化”理论研讨会综述


  “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与党的执政能力现代化”理论研讨会日前在华东师范大学举行。研讨会由上海市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方向)与上海市中共党史学会联合举办。来自华东师范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浦东干部学院、解放军政治学院上海校区、武汉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济南大学、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联合会的20多位专家学者、30多名博士生、硕士生,参加了会议研讨。
  一、关于国家治理与执政党建设的关系
  专家们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执政党与国家具有紧密关系,加强执政党建设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华东师范大学齐卫平教授认为,当代中国,谈国家问题不可能不谈执政党问题,加强执政党建设是国家治理现代化大框架里的一个重要内容。在西方社会,政党和国家完全是两码事,比如美国社会的公众关注国家建设问题不会去关注哪个党的建设情况如何,国家与政党在政治运作中是分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国家与执政党形成紧密的结构形态,国家治理与执政党建设有机地联系在一起。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联合会专职副主席桑玉成教授指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任务,内含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如何提高执政党治国理政的制度化水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表现就是执政党治国理政的水平。济南大学包心鉴教授指出:国家治理现代化既是一种理念,也是一个目标。当代中国无论是建构国家治理现代化体系,还是提高国家治理现代化能力,都与执政党建设密切相关。南京师范大学王跃教授认为,党的领导地位和核心作用决定了它在国家治理过程中扮演着非常独特的角色,起着举足轻重的影响。从国家治理现代化视角看,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成为重要的路径依赖。科学、民主、法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三大要素,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离不开这三大要素的功能实现。
  二、关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问题及其审视角度
  专家们认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涉及的问题广泛,理论深刻,内容丰富,任务艰巨,必须把握好一些关键问题。复旦大学陈明明教授指出,国家现代治理中有三个结构性主题,一是政府与公民的关系,二是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三是政党与国家的关系。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国家治理的基本进程主要是围绕这三个结构性主题展开的,国家治理现代化关键是科学合理地处理好这些结构性主题中的相互关系。王跃教授指出,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从国家治理基本制度建设、体制机制构建、治理成本和治理效力等三个维度加以认识。桑玉成教授指出,当代中国政治发展面临整体性的困局,主要表现在廉洁性问题、价值性问题、认同性问题、权威性问题和预期性问题等五个方面,不能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难以实现。华东政法大学张明军教授指出,国家治理模式以治理手段划分,基本有政策主导的治理、法治主导的治理、民主主导的治理三种类型。中国共产党治理模式的选择正在从政策主导的治理向法治主导的治理转变,但法治主导的治理必须融入发扬民主的价值诉求。
  三、关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党的作用发挥
  专家们认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由执政党提出,也必须在它的领导下去实现,执政党如何发挥作用至关重要。齐卫平教授指出,治国理政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符合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包心鉴教授认为,作为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和领导中国人民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共产党,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中显然具有特殊的地位,承负着双重的功能:既要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需要提升政党治理现代化水平,又要通过政党治理现代化带动和促进整个国家治理现代化。同济大学丁晓强教授认为,党领导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具体说就是以人民主体的原则构建国家治理体系,以人民共享利益的理念作为国家治理目标,以群众工作为基础提高国家治理能力。陈明明教授认为,执政党的作用发挥要制度化和法治化。政党不是国家,国家一经成立后便具有公共权力的相对独立性,执政党的作用发挥需要通过动员社会合法支持参与国家治理,执政党进入国家后必须合法地运作国家,其作用发挥必须遵循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以及国家提供的路径和程序。
  四、关于国家治理能力与党的执政能力的现代化对接
  专家们认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的实现,是国家治理能力和党执政能力的统一,两种能力的对接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保证。王跃教授指出,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中的完整意思是,必须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框架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因此,党运用制度的执政能力就是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齐卫平教授指出,党的执政能力表现在很多方面,但领导能力是党执政实践中最重要的能力。国家治理现代化在党的领导下推进,党的领导能力直接关系到国家治理能力。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聚焦领导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制度运用、领导国家治理资源整合和领导科学发展等四种能力上。武汉大学丁俊萍教授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内含着党的执政能力现代化,直接影响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因此国家治理和党的执政两种能力的现代化对接十分重要。
  五、关于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与国家治理现代化
  专家们认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强调了党的建设制度改革,非常重要。丁俊萍教授指出: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作为崭新命题,新在它与国家治理现代化挂钩。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不同于以往党的制度建设,其内涵有着特殊规定性。首先,在内容上,党的制度建设侧重于自身建设方面的制度,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则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次,在定位上,党的制度建设是党建“五位一体”布局的一部分,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则是全面深化改革总体布局的一部分。再者,在指向上,党的制度建设是从制度上保障党组织健康运行,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则是保证党发挥好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刘靖北教授指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就是党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党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来治理国家。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是国家治理现代化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桑玉成教授认为,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要着眼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加强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有助于提高认同性和增强权威性。在全面深化改革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主要任务不是制度创设,而是提高制度化水平。就如法制与法治的关系一样,国家治理现代化不仅要加强制度创设,更要注重提高切实以制度治理国家的水平。张明军教授认为,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连接点,就是实现法治化。中国共产党居于领导和执政的地位,它的路线方针政策依然对国家建设具有重大影响力,但是国家治理过程将纳入法治化的过程,坚持以法治为主导的国家治理模式将是执政党形成国家治理模式的现代化选择,党的建设制度必须以此为改革的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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