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民生主义思想及其历史价值


  摘要:民生主义思想是孙中山三民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孙中山革命纲领中关于社会革命的纲领内容。民生主义思想在很大程度上既有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继承,也有对西方理论的借鉴,更有对社会现实的关怀。民生主义自提出以来,就与民族主义、民权主义一道,共同汇进民主革命的洪流,它丰富了传统民生观,构成我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加深对它的探究,对当今的民生建设启示甚大。
  关键词:民生主义思想 基本内容 历史价值
  中图分类号:D6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9)08-0209-02
  一、民生主義思想的理论基础
  推陈出新,继承了我国传统文化。传统文化中蕴含着丰富的民本思想,从西周时期的“敬德保民”,到唐宋时期的“为生民立命”,等等,重民思想贯穿于我国古代社会的始终。孙中山早期接受过传统文化教育,他的民生主义思想继承了传统文化,“中国有一个正统的道德思想,自尧、舜、禹、汤、文、武、周公,至孔子而绝。我的思想,就是继承这一个正统思想来发扬光大的。”[1]孙中山受孔子大同世界影响颇大,构建“大同”式社会也是他的夙愿。他把大同思想当作“最伟大之思想”。古人的“均平”实践,也促成了民生主义思想的形成。封建统治下的当政者出于巩固政权的需要,进行了一系列“均平”实践,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顾及到了民生,对人民生活安定、经济持续发展有一定积极作用。孙中山对此推崇备至,由此开始了他均贫富以安天下的理想追求。
  洋为中用,借鉴了国外相关理论。“单税社会主义”由美国的社会活动家和经济学家亨利·乔治提出,这一理论认为资本主义社会贫富悬殊的现象在于地价的持续上涨,解决方法是实行土地国有政策。土地国有化的方式是国家每年向每块土地征收相当于地租额的土地税,因社会进步引起的土地涨价归国家所有,同时废除其他一切租税。孙中山多年旅居海外,在其民生主义思想的形成过程中,深受“单税社会主义”的影响。“平均地权”更是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这一理论,孙中山曾自己承认,对“单税社会主义”理论最为信服。俾斯麦的“国家社会主义”思想产生于19世纪70—80年代,这一思想主张在保存资本主义所有制基础上,通过社会改良来消除社会弊病。“国家社会主义思想”促使他产生了用国家权力限制资本垄断的构想。[2]
  直面现实,反映了时代迫切需要。于国际而言,19世纪中期之后,西方各国在工业革命的推动下生产力快速发展,同时社会矛盾也尖锐起来。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来,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社会问题不断、工人和资本家矛盾频发。孙中山在对西方各国政治、经济制度进行考察后认为资本主义文明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要阻止中国出现欧美贫富两极分化的局面,非讲民生主义不可。于国内而言,近代以来列强入侵、政府腐败,底层大众民不聊生。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经济未能成为中国近代经济的主导,民族资产阶级由于其局限性也没能掌握国家掌权,普通民众仍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孙中山所生活的时代,正是民族出于极其危难的时代。腐败无能的清政府不但不能挽救民族危亡,相反却充当了洋人的朝廷。在经历上书李鸿章等遭遇后,孙中山遂走上民主革命道路,期冀探索出一条强国富民的道路来。其关怀民生大众、根治中国贫弱的民生思想便逐渐形成了。
  二、新旧三民主义中的民生主义
  (一)旧三民主义中的民生主义
  平均地权。西方资本主义虽然发展迅速,但是普通群众却很难分享发展的果实。“欧美各国,善果被富人几尽,贫民反食恶果”[3],进行民族革命和政治革命,同时改良社会经济组织以顾及民生。欧美之所以没有解决社会问题,原因在于没有解决土地问题,解决民生问题的办法就是“平均地权”。平均地权采取的主要措施是“土地国有”“核定地价”“照价收税”。在操作过程中地主自己向政府申报地价,国家对所有土地征收重税。这样做的好处就是,促使土地所有者在核报土地数目时不敢“以少报多”,也不敢“以多报少”,因为报多或少都会使自身利益受到损失。孙中山试图按照这样的步骤来实现土地垄断的消失、贫富不均的抑制。
  资本问题。1912年12月,孙中山明确提出民生主义是要解决资本问题。鉴于辛亥革命失败、民生主义难以实施的教训,孙中山重新解释了民生主义。1921年8月,他把民生主义的实施归结为解决土地和资本问题。解决土地问题的办法是平均地权,解决资本问题的办法是争取外援发展民生事业。同时他强调,通过国家力量来发展民生事业,并不和社会资本及其资本拥有者相冲突,而是为了打破那些对社会资源进行垄断的大资本家。孙中山的民生主义,一方面积极发展资本主义,另一方面又避免资本主义的弊端,通过实施“集产社会主义”,即国家社会主义来解决社会矛盾。这种“集产社会主义”,实质是一种是由国家来举办各项事业的国家资本主义。通过这样做,既能够使国家实业得到发展,又能防止大资本家的产生。
  (二)新三民主义中的民生主义
  “耕者有其田”。孙中山把农民解放和获得土地问题作为平均地权的中心。“国民党之主张,则以为农民之缺乏田地渝为佃户者,国家当给以土地,资其耕作”。[4]关于平均地权,孙中山说:“由国家规定土地法,土地使用法土地征受法及地价法”,这样一来,民生主义相比于旧民生主义更加完善了。随后,“耕者有其田”逐渐为广大农民所熟知,并成为其后一段时间解决农民问题的主要纲领。“我们解决农民的痛苦、归结是要耕者有其田”。[5]此外,孙中山还对俄共领导的俄国所采取的土地政策进行了分析并进行了借鉴,“我们现在革命,要仿效俄国这种公平办法,也要耕者有其田,才算是彻底的革命”。[6]这样,民生主义就更加完善了。
  “节制资本”。这一纲领是孙中山关于社会贫富分化所引起反思的结果,它一方面给与资本家一定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另一方面也指出,大企业、大银行等的控制权必须在国家手里。这样,民生主义就在政治上确定了“非少数人所谓得私”的原则,使这种企业国有化的政策相比于以前更加完善。这一点也得到了中国共产党的高度认同,毛泽东指出:“凡本国人及外国人之企业,或有独占的性质,或规模过大为私人之力所不能办者,如银行、铁道、航路之属,由国家经营管理之,使私有资本制度不能操纵国民之生计,此则节制资本之要旨也。”[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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