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法治四川”深厚根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近年来,四川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把依法治省作为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和关键性工程来抓,扎实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巴蜀大地落地生根。
  系统构建依法治省“四梁八柱”
  省委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必须深刻领会中央精神,精准吃透四川省情,着力构建好“四梁八柱”。
  为统揽法治全局、协调整合力量、高效快捷稳步推进,省委高度重视,抓规划布局。2013年5月,省委成立依法治省课题组,历经调查研究、专题论证等程序,形成《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提出依法治省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实施进程,从依法执政、地方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社会法治等九个方面对2014年到2020年法治四川建设作出总体规划。
  2014年11月,省委十届五次全会通过《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的决定》,从八个方面对新时期法治四川建设工作做出全面安排部署,成为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四川具体化的重要体现和四川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的行动指南。
  科学制定实施标准。省委着力节点掌控、突出实用管用,出台依法治省指标体系,制定实施依法治省评价标准和法治四川建设状况评估办法,为考核评估依法治省工作实施效果提供“度量衡”。著名法学家、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把四川的做法概括为以依法治省决定为主导的“一个主导、四个配套”法治体系,对四川真诚务实推动法治给予肯定。
  坚持不懈推进依宪依法执政
  在作出“三个不可低估”严峻形势的重要判断后,省委把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作为工作重点,着力抓了四个方面。
  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制定实施抓住“关键少数”推动工作落实的《意见》,对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等5个重要方面作出16条刚性规定。
  坚持依宪依法执政。构建了党委领导和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政府依法行政、政法机关公正司法制度,完善了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程序和政府重大工作常委会审议、党委常委会讨论政协常务会工作报告和年度协商计划、党委定期听取政法机关工作汇报等11项制度。
  构建良好政治生态。召开全省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設工作会,制定实施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十项规定》,鲜明“六个重视选用”导向、坚持“六个坚决不能用”原则、落实“六个坚决调整”要求,用法治手段从根本上规范权力运行,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政治生态。
  强化从严治党。强化思想教育、制度治党等“八个务必从严”,建立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推动形成法律规章和党内法规制度相辅相成、相互促進、相互保障的格局。
  紧扣中心大局加强科学民主立法
  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的规矩,良法是善治的前提。省委加强对立法工作的领导,要求紧扣“四个全面”和“五大发展理念”,坚持立改废释并举,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重点抓了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完善立法体制。正确处理中央法权和地方法权、人大法权和部门法权关系,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认真做好赋予设区市地方立法权的承接行使工作,守住立法权限、符合实际、批准实行、备案审查“四道防线”,批准13个设区市率先正式行使地方立法权。
  二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坚持质量和数量、理论和实践、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有机统一,围绕“五位一体”改革发展要求制定实施《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 《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等35件法规规章,修订《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等45件法规规章,废止《四川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等27件法规规章,较好地营造了有利于全面深化改革、实现同步全面小康的法治环境。
  三是推进科学民主立法。围绕环境保护、食药安全、安全生产、扶贫攻坚、依法治藏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立法调研,紧扣立法计划、立法创新、立法监督等8个关键环节设定量化考核指标,完善“一点一库一基地”90余个,把立法的过程转化成为倾听民声、凝聚民心、汇集民意、整合民力的过程。
  加快建设法治创新廉洁服务政府
  法律的生命力和权威在于实施。省委将依法行政作为政府行政权运行的基本原则,将行政机关作为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将执法作为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主要方式,要求政府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突出依法管权管人管事,强化重点领域建章立制,综合运用“三张清单”划定政府与市场、企业、社会的权责边界,统筹推进履职尽责、依法决策、严格执法、政务公开、行政监督五件大事,有力地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
  突出“放管服”主线。最大限度减少许可事项、最大可能缩小审批范围、最大范围减少资格认定,统筹推进横向重点行业综合执法和纵向市县执法队伍“精兵简政”,建立事前有法定程序、事中有法律顾问、事后有倒查追责的行政决策机制,较好地实现了激发、释放活力与健全、维护秩序的前后承接和有机统一。
  突出解决重点问题。把土地和矿业权出让、工程招投标、国有产权等4大类35项公平交易事项全部纳入公共资源平台规范交易,推进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及公共资源配置等9个重点领域政务公开,重点整治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老百姓最关注的执法突出问题,用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切实维护群众权益。
  突出依法治权。强化对权力的约束、资金的监控和干部的监督,集中开展政府采购、专项资金管理等十个重点领域建章立制,探索对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实行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分事行权,建立覆盖全省的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系统,制定法治政府评价标准、开展依法行政状况第三方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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