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太湖区域机关行政效能建设问题研究


  [摘要]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作为行政管理的中心问题与核心内容,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地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指标之一。环太湖区域已经进入了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关键时期,应进一步转变职能、开拓创新,深化政务公开,健全效能考评体系,完善效能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检查措施,建立行政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不断优化其发展的软环境。
  [关键词]环太湖;行政效能;长效机制
  
  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作为行政管理的中心问题与核心内容,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地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指标之一。提高政府机关行政效能是政府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几年来,推动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优化发展软环境一直是很多地方政府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环太湖地区在全国是经济、政治全面发展比较突出的区域,已经进入了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关键时期。在其发展的关键阶段,应更加重视研究行政效能、促进行政效能建设,使政府机关牢固树立率先争先意识,正确处理好加快发展与加快转型、加快创新、加快富民的辩证关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发展、服务民生为大局,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新提升。
  一、行政效能及效能建设的内涵
  何为“效能”?从学术界的各种观点及目前各地的“效能”建设的实践来看,有的将“效能”与“效率”等同,有的认为“效能”包含“效率”,有的将两者并列但又没给出“效能”的确切定义。《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事物所蕴藏的有利的作用。何为“行政效能”?“行政效能”的涵义非常宽泛,无论是学术界的理论研究还是现实政治生活中的实际应用,至今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在我国行政管理领域,目前对行政效能的解释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1.“行政管理中的效能就是指效率,即管理机构及其人员完成工作的数量和质量(总产出)同其所耗的人财物力及花费的时间(总投入)之间的比率”;2.郭泽保教授认为政府效能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为实现行政目标,在行政管理活动中所发挥功能的程度及其产生效率、效益、效果的综合体现。3.“行政效能是行政组织及其人员按照科学化、法制化的规范要求,通过积极、忠实地履行工作职责而体现出来的一种行为效应,是以实现最佳的行政效益为追求目标,以社会、公民作为最终的评判主体”[1]。
  因此,综合以上学者的研究,笔者认为行政效能指的是政府行政效能,也有人称之为政府效能,其含义专指行政机关的效能,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为实现其管理目标,从事公务活动时,所显示的能力和所获得的管理效率、效益、效果的综合反映。强调的是能力、效率、效果、效益的有机统一。但西方有些国家则把政府效能称之为政府绩效。
  而行政效能建设则是管理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提高机关管理效能为基本目标,以实现优质高效为目的,把管理的诸要素特别是人的因素有机结合在一起依法履行职责、推动高层次管理行为创新的活动。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效能的创造者,是效能建设的主体;人民群众是行政效能建设的受益者,是客体。行政效能建设的主体行为是一种以管理为手段,以服务为宗旨,以满意为目的的行政创新行为。因此,行政效能建设的着力点是强化对主体行为的约束,更好地服务客体,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同时让客体能够有效地监督主体,以获得满意的服务,做到用科学的机制规范管理。行政效能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加强机关公务员的思想教育,优化机关管理要素,规范机关管理行为,改善机关运作方式,整合机关管理资源,切实解决机关行政效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和改革创新上有新的突破,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新的改进,在人民群众对机关工作的满意度上有新的提高,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通过开展行政效能建设,把各级党政机关建设得更加廉洁、勤政、务实、高效,实现政府角色定位的准确化、行政行为的规范化、管理效益的最大化,从而营造一个良好的经济发展软环境,推动地方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2] 。
  二、环太湖区域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主要做法
  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作为一种综合性管理方式,可以优化配置机关管理资源,转变机关作风,优化服务,优化发展软环境,可以正确处理好政府管理与服务的关系,着力打造“服务型”政府,从而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环太湖区域作为全国经济、政治协调、全面发展比较突出的地区,其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也成绩斐然,为江苏省实践科学发展观,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构建服务型政府、效能型政府都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一)以效能为主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管理创新的实践探索
  众所周知,政府办事效率提高的背后是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环太湖区域各市近年来为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加快效能建设,进行了一系列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如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运行以来,所有审批与服务事项先后进行了多次提速,承诺办理时限比国务院规定时限累计减少8000多个工作日,所有办理事项平均提速30%。从2007年开始,环太湖地区的一些城市陆续进行了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并且先后进行了社会事业“管办分离”、政会脱钩、撤镇建街,从管制到服务,从全能到有限,从垄断到放权,从封闭到公开,政府放权了、管少了,行政管理效能提高了。主要做法有:推进管理体制改革,打造有限政府。整体抓管办分离,推动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纵向抓机构整合,推动政府垂直管制向扁平化管理转变;横向抓职能调整,推动多头分管向集中管理转变。推进工作机制创新,打造效率政府。推行行政决策民主化改革,提高科学决策能力;推进行政流程改革,提高工作执行能力;推行服务方式改革,提高服务能力。推进政府管理方式改革,打造绩效政府。有的市已经建立了以目的性产出为主要要素的绩效管理体系,开展以结果性成就为重点内容的绩效检查机制,实行以效能责任追究为根本核心的绩效考核机制[3]。
  (二)以多种服务平台为依托,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权力
  环太湖区域各市为了更有效地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近年来,纷纷构建各种服务平台,进一步规范机关行政权力。如苏州市开通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短信平台,通过该平台,市民可以监督的机关包括市各职能部门、各垂直部门、各直属单位等。短信平台实行专人值班负责制,上班时间保持8小时网上实时监控,并抓好跟踪调查处理,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跟踪整个处理过程,直到给反映问题者满意的答复,而对被反映问题的单位,市作风效能办公室将结合简报进行定期通报。又如常州市筹建了集行政许可事项审批、行政执法数据、行政审批监察于一体的“三合一”网络平台,在网上基本实现行政机关进行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法制办对各部门行政执法数据进行采集、存储、查询、监督,监察机关对行政审批进行监察的“三同步”,对除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外的其他行政权力进行清理、优化、固化流程后进网运行,从根本上规范和约束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的行为。截止2009年5月底,通过“三合一”网络平台办理事项达11万余件;至2009年10月,全市48个行政机关的近6000项行政权力全部进网运行。
  (三)以内控机制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提升了行政权力的执行力
  近几年来,环太湖区域各市纷纷进行了政府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行政权力透明运行工作,并且先后制订了相关的行政权力运行内控机制建设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各市均对行政权力进行了数次彻底清理,有的市以机制创新为抓手,以对行政权力运行要素进行规范化管理为基础,以风险管理和全程监控为手段,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以责任追究为保障,对行政权力运行内控机制建设的内容、步骤、措施、责任部门、责任人等都进行了具体细化。保证了政府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中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进一步提升了政府机关的行政效能,提升了行政权力的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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