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治肃军威,命重整纲纪


  军队“以治为胜”。
  上世纪50年代,随着中央军委正式颁布内务、纪律、队列“三大条令”,军区闻令而动,下达《关于立即恢复正常工作秩序,整顿军事生活,严格行政生活管理的指示和规定》,强调处处以条令为依据,规范干部、战士的行为和权利……军区部队建设史上学习执行“三大条令”的高潮自此掀起,并逐渐形成军人动作制式化、军人举止正规化、连队一日生活制度化。
  部队正规化建设,重在把编制、装备、训练、制度、纪律,用条令的形式统一起来。从1959年开始,军区全面总结部队建设和作战经验,先后选调2200余名干部编写战斗条令、教材和战史,共编写合成军队概则和步兵战斗条令5本、军师团营战斗条令特种战斗14个部分、军史3部、战例419个、各兵种条令及教材21本,共计288万余字,构建起与部队建设发展相适应的条令条例及教材史料体系。
  严治之军与无治之兵,其根本区别在于法规制度执行力的强弱。
  进入70年代后期,军区严格按照“军队要整顿”指示,狠抓条令条例贯彻落实。深入开展“应该不应该严格遵守革命纪律和规章制度”“应该不应该严格管理和严格要求”专题教育;专门成立贯彻条令检查组,分别对10个师、43个团、10个独立营和1所医院贯彻落实条令情况进行检查……一系列举措使全区部队各项制度更加健全、内务秩序整齐划一、各类人员履职尽责,行政责任事故明显下降。
  严密防范涉枪涉弹案件、坚决纠治打骂体罚问题、过细做好个别人思想转化工作、清理纠正“三个不正常”……多年来,各级对重难点问题紧抓不放,抓重点带全面,在从严执纪中坚定自觉地守牢底线。
  “法与时变,礼与俗化。”历史总是在不断回答一个个时代课题中前进。
  1984年8月,军区以贯彻重新修订颁发的“三大条令”为契机,在某师召开正规化建设经验交流会,集中探寻新形势下部队正规化建设新路子。
  1985年3月,军区科学管理研讨会在步兵某师召开,围绕新形势下战士求知、求乐、求美、求荣、求尊、求成才的特点,积极探索部队管理由被动转为主动、片面转为全面、零乱转为系统、盲目转为预见、随意转为规范的方法路子,有力推动了军区部队新时期管理教育和正规化建设水平提高。
  驻守在军事斗争准备、改革开放和隐蔽斗争“三个第一线”,军区各级积极应对,依靠部队抓群防,依靠官兵抓预防,打好“四反”工作主动仗进攻仗。1992年,在福建地区倡导创建军地隐蔽斗争协作工作机制,这一做法随后被推广到全军全国;2008年,在上海召开军地网络防范协作会,会同驻地五省一市公安部门联合出台法规,把隐蔽斗争协作向公安部门拓展、向网络虚拟世界延伸。
  卢梭说:“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
  1986年开始,五年一个周期的普法教育在军区部队扎实展开:抓试点,由点到面推开经验;抓队伍,组织一期又一期骨干培训;抓宣讲,多次筛选典型案例,编成教材下发部队,制作图板巡回展出。
  送法下基层、模拟法庭演示、法制DV小故事……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持续开展的学法规用法规活动,在长期灌输、点滴浸润中把法律知识洒向全区部队每个角落,官兵学法守法蔚然成风,涌现出一批批全国、全军普法先进单位和个人。
  法律可以是一把剑,斩除一切邪恶;也可以化作一面盾,保护正当权益。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面对军人军属涉法问题越来越多、影响越来越大的趋势,军区各级把官兵关注作为第一信号、把官兵需求作为第一行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军人军属权益维护工作深入发展。
  阳春布德泽,万物生光辉。
  2006年,一本汇聚军区党委关爱之情的《维权工作手册》下发部队。《手册》内容涵盖军人军属权益维护方方面面。
  以此为开端,军区及时总结推广浙江、福建关于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经验做法,形成一套引领全国全军涉军维权工作机制走向成熟的“浙江经验”“福建经验”。
  时间之河川流不息。正是这一个个耀眼的亮点,映射出军区部队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发展轨迹和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的铿锵步伐。

推荐访问:纲纪 军威 重整 严治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