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进化路民生法治情


  道交法用十年时间构筑了我国道路交通管理的法治框架,创建和维持人、车、路之问的和谐关系。道交法的下一个十年,还需要更加突出法律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以“立体管理”思维实行综合管理,努力冲破“十年之痒”,推动中国加速驶向“汽车文明”。
  十年,一个值得冷静思考的节点,也是一个足以理性回望的时段。过去十年,我国走出了两条不同的曲线——机动车和驾驶人数量大幅增加,跨越许多国家数十年才走完的汽车社会进程;交通事故量和事故死亡人数连续十年双下降,2013年更是创下新低。一升一降之间,正是道路交通安全法付诸实施并且深刻影响中国的历史刻度。
  道路交通状况是一个国家的法治水平和文明状态的直接体现。为了从汽车社会真正走向汽车文明,道路交通安全法于十年前适时而生,结束了我国道路交通管理长期缺乏基本法律的历史,勾勒出我国道路交通管理的法治框架,也为正确调适道路交通的各种社会关系、严格规范执法奠定了基础。
  道路交通发展日新月异,道交法也随之动态调整,调整的基点则是民生热点、焦点。2007年12月,道交法第一次修订,明确规定当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全责时,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改变了此前“行人违章担全责”的事故认定准则,持续多年的“生命权”与“路权”之争由此落上句号。
  贯穿以人为本、回应民生呼唤的修法之路没有停步。2009年,“杭州宝马飙车案”等多起恶性交通肇事案件引发了社会对危险驾驶的强烈关注,也触发了2011年4月道交法第二次修订:将对醉驾的处罚“升级”,从暂扣驾照6个月以下改为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考,与刑法“危险驾驶罪”对接。这次修法立竿见影,“醉驾入刑”两年后,全国酒后驾驶下降18.7%,醉酒驾驶下降42.7%;“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观念逐渐普及。
  法治的深入还催生着执法部门的进步。十年来,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突出的变化就是越来越注重便民、利民一一建立全国统一的交通管理执法信息系统,实现车辆登记上牌检测、驾驶人申请考照和事故处理等网上办理,出台省内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等100多项便民利民措施……融管理于服务,以服务促安全,折射出从管理思维到法治思维的升华。
  与道交法实施十年成效显著并存的,还有我国道路交通管理法治化水平总体不高的现状。而我国正处于道路交通安全最艰难的爬坡时期,面对道路交通持续大发展的形势和日益交叉、渗透、复杂化的趋势,管理工作任重道远。一些业内人士指出,道交法的下一个十年,还需要更加突出法律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以“立体管理”思维实行综合管理,努力;中破“十年之痒”,推动中国加速驶向“汽车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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