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魂丧中国监狱内的日本战犯


  提篮桥在上海是一个享有盛名的地方。“送侬到提篮桥吃‘格子饭’”是句拐弯抹角的骂人话。
  设在上海市提篮桥监狱十字大楼内的上海监狱陈列馆,楼高6层,因楼的结构呈十字交叉状而得名。十字楼的每层楼面均有东西和南北两条走廊,在中间交汇成一圆形中庭,上下中庭全部打通一直到楼顶,加上玻璃顶盖,便于采光。而为了防止各种意外,每层中庭之间都铺设坚固的铁丝网。而围绕楼梯间也铺设了全封闭的铁丝网。
  随着沉重的楼门缓缓开启,最先跃入眼帘的是一块水泥碑,上书:
  上海市抗日纪念地点、日本战犯关押审判和执行处
  上海市人民政府1997年8月11日公布
  上海市文物管理委员会立
  这块纪念碑昭示了在提篮桥监狱内惩处日本战犯的一段历史。
  一
  
  缓缓流淌的黄浦江水孕育着中国乃至远东最大的城市——上海,在这条上海的母亲河北岸是著名的繁华区之一——提篮桥。老上海都知道解放前这里是包娼、聚赌之地,是殖民者营造的“自由世界”。但是现在提起提篮桥,马上会使人联想起一座森严的监狱——上海市提篮桥监狱。
  始建于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启用于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四月二十二日(公历5月18日)至今的提篮桥监狱,于1916年以后,又陆续进行了扩建和改建,现有主要建筑物为1917年至1935年间建造。在1935年8月定型后,共有建筑面积6.4万多平方米,拥有3900多间监室,其中大多数是3.3至3.6平方米,三面墙壁是钢骨水泥,一面墙是用比手指还粗的钢精条制成的铁栅栏。铁栅栏上的锁具启用至今,由英国霍勃·哈脱公司制造,有3档锁舌,钥匙有十几厘米长。
  监狱四周有5米多高的围墙,内部除普通监室外,另建有“橡皮监”(防暴监房)、“风波亭”(禁闭室)、“室内刑场”(绞刑房)和室外刑场等特种设施,占地面积60.4亩,有5层监楼9幢,4层、6层监楼各1幢,还有工场楼(5层)、医院(地面8层,2007年7月26日迁入浦东周浦镇里仁村1236号)、办公楼、瞭望楼、新岸礼堂等组成的主要建筑群,规模宏伟,建筑精良,颇具风格,而且大于当时位于日本东京都丰岛区东池袋的巢鸭监狱(原有的监狱建筑被拆除后1971年改建成东京最高的大楼“阳光城”)和印度的孟买监狱。
  作为近现代中国的缩微胶片,1994年,提篮桥监狱被上海市人民政府列为上海市级建筑保护单位。2013年5月3日,国务院公布1943处“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上海市提篮桥监狱早期建筑名列其中。这是全国监狱系统几百座监狱中,唯一一座被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司法实体。
  ……
  抗日战争胜利后,从1945年12月起,美国军队曾借用提篮桥监狱关押日本战犯以及英、俄、美、法、犹太等其他国籍的战犯。从1946年1月24日,设在提篮桥监狱内的美军军事法庭首次对18名日本战犯进行审判始,到1947年2月14日,美军军事法庭暨日本战犯拘留所撤离提篮桥监狱时止,共计审判日本战犯47人。由于美军军事法庭审判日本战犯的档案卷宗现存放在国外,笔者无法查阅,但是,根据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上海档案馆的档案资料,以及各类报刊和其他书籍资料,仍可得知如下史实:
  1946年初,美中国战区参谋长兼驻华美军总司令魏德迈将军奉命在中国上海组建美军军事法庭,审判日本军队在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杀害美国空军被俘人员的有关案件。军事法庭设在华德路(今长阳路)147号提篮桥监狱(时称“司法行政部直辖上海监狱”,又称“上海监狱”)内一幢6层监楼中。这幢监楼建于1933年,建筑面积5600平方米,有监舍140余间。它原先是狱内专押外籍男犯的地方,每间面积8平方米,采光和通风条件较好,室内配有固定的单人床、小桌、凳子和抽水马桶,设施较完备,时称“西人监”(现为上海监狱陈列馆馆址的十字楼)。美国军事法庭设在这幢楼的2层。法庭正面设5个法官席座,两侧坐记录员和翻译,记录员后为记者席,翻译席后面3排座位坐日本战犯,每排6人,共18人。法官对面,一面为检察官席,一面为辩护士(律师)席。
  1月24日上午,美军军事法庭开庭审判日本战犯。法官、检察官、辩护士、翻译、记录员等工作人员均由美军军官担任。主审法官以米都顿将军为首组成,检察官由韦斯中校等2人担任,辩护士为赫金斯中校、蓝文少校。被告18名日本战犯,为首者是侵华日军第三十四军参谋长镝木正隆少将、汉口宪兵队司令官福本龟治大佐,其他16人是酒井定次少佐,小阪庆助大尉,藤井勉准尉,曹长增井庄造、久松宾,军曹山口久吉、塚田孝吉、竹内良行、松田耕一、藤井纯一,上等兵白川舆三郎、西川庄次、水田优,汉口日领事馆工作人员滨田正平、真锅良一,还有加藤匠。
  10点整,法庭宣布开庭,法官先命记录员宣誓,又命翻译咸俊龙上尉等3人宣誓。宣誓毕,首席检察官韦斯中校起立宣读美军各项命令及起诉目录,由法官确认收到,准予备案。法官、检察官、辩护士等先后起立宣誓。然后,由检察官宣读《起诉书》:指控日本战犯镝木正隆等18人的罪行。首犯镝木正隆,1897年生于日本石川县,1920年5月毕业于日本陆军士官学校,1938年8月入侵中国。在华期间,他指挥部下残杀中国军民,并于1944年12月,在汉口制造杀害美国飞行员事件(1944年11月21日,美国一架飞机在汉口上空被日本击毁,3名美军飞行员被日军捕获,受到百般折磨,12月16日,这3人又遭到日军毒打,处以绞刑后焚化)。1945年6月,镝木调回日本任第五十五军参谋长。日本宣布终战投降后,12月24日,他从东京被引渡到中国,关押在提篮桥监狱。
  2月11日上午,军事法庭又一次在提篮桥监狱公开审讯镝木正隆等18名日本战犯。法庭上,除了原来到庭旁听的60名新闻记者外,又增设了100个旁听席,并于当日早晨在监狱外发旁听证,任何人均可领取,发完为止。除原定摄影记者外,其他人员不得拍摄照片。12月18日的庭审,原美国陆军第十四航空队司令陈纳德少将也到庭旁听,军事法庭特地为陈纳德设立了首席旁听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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