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企业科研项目商业秘密的保护


  【摘要】商业秘密的保护在企业对科研项目的研发和工业化实践中是一个重要的环节,是保护科研项目的知识产权的重要手段和有力保障,本文以商业秘密的概念和内容展开,通过从机构入手,加强对保密工作领导,通过建立完善的商业秘密管理规章制度将保密工作的全部流程及义务、责任规定详尽,签订保密协议,以直接的合同约束涉密人员,加强保密教育和培训,从根本上培养员工的保密意识,建立监督评估机制,考核评估保密工作的合理与科学,以期实现全方位控制保密工作的展开,无死角的进行商业秘密的保护,为科研项目的成功工业化保驾护航。
  【关键词】科研项目商业秘密保护措施
  
  目前,我国企业自主创新的意识越来越强,很多企业开始自行主持科研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因此科研项目在研究开发和工业生产阶段涉及到的保护商业秘密成为了项目开发与实践的关键所在。虽然专利法对这些研究成果起到了一定的保护作用,但仍有许多正在研究中试的无法完整的申请专利和不能利用专利法保护的部分需要通过商业秘密这一法律手段加以保护才能享有独占权,本文就企业科研项目商业秘密的保护提出一些建议,以期达到严守科研项目的商业秘密、为企业赢取最大利益的根本目的。
  一 商业秘密的概念及内容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规定,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WTO组织的TRIPS协议对商业秘密的表述为“商业秘密是特定情势下合法控制该信息之人的合理保密措施的对象。”
  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设计、制作工艺、产品配方、图样、程序、客户名单、管理诀窍、货源情报、报价、市场预测、营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其中,产品是指企业自行研制开发的产品,或是产品的组成部分及组成方式,在没有申请专利也没有全面投入市场之前,应该属于商业秘密。配方包括工业配方、化学配方、药物配方、化妆品配方、食品配方等。如可口可乐的配方就被作为商业秘密加以严格保密。工艺程序。将现有的公知范畴的设备加以重新组合,产生新的工艺及操作流程。设备改进。对现有设备进行更新、改进,使其具有更多用途及更高效率。研发文件。企业在研制开发过程中形成的记录研究开发活动的文件包括图样、蓝图、设计文件等。内部文件。企业内部与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包括采购计划、客户名单、销售计划、销售渠道、分配方案等。客户情报。客户信息是商业秘密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若被竞争对手获知,将严重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
  因此,《反不正当竞争法》为我们明确了企业科研项目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即应当就产品、配方、工艺程序、设备改进、研发文件、内部文件以及客户情报这些方面订立措施积极进行商业秘密的保护。
  二 企业科研项目商业秘密的保护
  1.健全机构,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
  基于企业科研项目的特殊性和重要性,要健全机构,落实领导干部的保密工作责任制,成立保密委员会。保密委员会是保密工作的领导机构,公司第一负责人对保密工作负总责,由公司领导、机关各相关部门领导以及科研项目单位各单位领导组成,负责总体领导、指挥和协调科研项目保密管理工作。保密委员会下设三个工作组,作为保密工作的具体实施机构:
  (1)建设工作组。依据国家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保密标准,结合实际制订科研项目保密工作管理制度、措施、办法以及工作计划、专项保密工作方案等;修订、完善科研项目所属单位各项保密工作规章制度;指导项目实施单位依据上述制度制订落实工作的流程、措施和实施办法。
  (2)日常管理工作组。具体落实保密工作委员会审查、批准和部署的由制度建设工作组拟定的科研项目的保密工作管理制度、措施、办法以及工作计划、专项保密工作方案等;组织科研项目各单位专兼职涉密人员开展保密制度及保密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学习与培训活动,普及保密知识,不断提高员工的保密意识;组织、开展、推广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安全技术防范工作,提高科研项目保密技术保障能力;建立健全科研项目保密管理工作档案。
  (3)监督评估工作组。监督科研项目所属单位建立健全和落实保密责任制及公司各项保密规章制度的情况;评估制度的合理性、可行性和是否能将事故风险降到最低的效用性;对在监督评估工作过程中发现的失、泄密事件按要求及时向公司保密工作委员会报告;组织开展对科研项目保密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并向保密委员会提出加强或改进意见。
  三个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各个工作组牵头部门的负责人作为组长部署展开工作,工作组成员根据职责开展立章建制、日常保密活动、监督评估和失泄密事件处理工作,把保密工作纳入单位目标考核内容,形成分工协作,相互配合的组织机构。
  以上为保密委员会及其保密工作组的总体职责,各单位可制订详细到岗、到人的细则,明确每一位成员的职责。
  2.建立完善的商业秘密管理规章制度
  建立完善的商业秘密管理规章制度,形成企业科研项目关于商业秘密管理的基本规定,既可以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成为权利人主张无形财产权的依据,也有利于职工遵照执行和诉讼中举证,对于商业秘密的保护具有指导性的重要意义。
  保密规章制度的制订要合理、合法、切实、可行。制度建设工作组首先应当建立对科研项目商业秘密的总体性的保护规定,还应当建立科研项目保密制度体系。具体而言,保密制度的规章制度体系应当包括:(1)保密管理工作总则;(2)保密委员会、各保密工作组工作职责及业务流程;(3)保密教育培训制度;(4)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涉密人员录用、调动、签订保密协议、出境保密管理规定、涉密人员对外科技交流保密守则);(5)门卫管理制度;(6)涉密档案管理制度;(7)确定、变更密级和解密制度;(8)绝密级事项保密管理制度;(9)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涉密载体制作保密管理规定、涉密载体复制、印刷、装订保密管理规定、涉密载体借阅使用保密管理规定、涉密载体收发保密管理规定、涉密载体携带出差保密管理规定、涉密载体实物运输、存放保密管理规定、涉密载体销毁保密管理规定、涉密通讯设备管理规定);(10)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保密管理制度;(11)办公自动化计算机等设备使用保密管理规定;(12)重大涉密活动保密管理制度;(13)涉密会议保密管理规定;(14)涉密试验现场保密管理规定;(15)对外活动与对外交流和宣传报导保密管理规定;(16)保密工作检查、提醒制度;(17)泄露秘密事件报告、查处制度;各涉密单位还可根据自身的涉密特点再行订立详尽的保密条款或措施。
  3.签订保密协议
  签订保密协议是保护商业秘密的直接手段,也是今后发生纠纷的法律依据,因此,要高度重视保密协议的签订。保密协议的签订由日常保密工作组专人负责。将合同保护分为对内与对外两个方面。对内是公司对内部的员工订立技术保密合同,规定员工在职期间或离职以后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对内的涉密人员还应当根据涉密深度的不同制定不同的协议,或附加更加严格的责任规定;对外则是通过与对方订立技术及其他涉及商业秘密的经济合同时,用保密条款规定技术的接受方负有不得向第三者泄露商业秘密的义务,对外的协议不仅包括合作单位、施工单位还要包括合作单位及施工单位的员工。凡违反合同中保密条款的,将受到有关合同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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