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学校法律教育现状与教育新思想探析


  【摘要】 职业学校法律教育的最终目的就是培养学生良好的法律素养和社会适应能力。当前中等职业学校法律教育虽然已经取得较大成绩,学生法律素质普片提高,但是职业学校法律教育与学生法律素养仍然有待进一步提高。而职业学校法律教育是实施与学生法律素养的培养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具有复杂性和长期性。
  【关键词】 法律教育 法律素养
  一、职业学校法律教育与法律素养的含义
  法律教育实践中,我们所称的“法律教育”实际上是指对教育对象讲授“静态”法律侓度,主要包括现行的法律法规、法律现象的分析与引导、司法现状等。在非法律专业性的职业学校,进行的法律教育主要是静态的法律法规的讲授,而关于法律制度本身更为深刻的法律理论、法律思想与观念问题,则很少进行专门教育。法律素质是法律教育带来的直接结果,公民的法律素养是由法律意识、法律观念、法律信念、维权意识、法律知识水平等因素所综合构成的个人内在品质,是公民个体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使中职学生获得良好的法律素养,将其塑造成遵纪守法的公民,对促进学生个体健康成长,构建和谐社会和依法治国等方面都有重大的意义。
  自1999年3月,“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正式写进现行宪法,法律教育作为实现这一治国方略的重要途径,显然是不可或缺,与此同时,学校法律教育方式也是需要不断改进的。职业院校学生相对来说,所受的教育时间比较少,其教育的重点是职业技能教育,人文教育的培养相对来说重视不够,这也就造成了目前我国中等职业院校学生,在包括法律素养在内的人文修养方面教育比较欠缺。
  二、当前职业学校法律教育体系的缺憾
  2009年,我国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2178.7万人,规模虽然巨大,但是目前我国职业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还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就职业学校法律教育而言,基本问题包括:重道德教育,轻视法律教育;重法律法规课堂讲授,轻视理论与实际相联系;重法规直接灌输,轻视法律素养的培养;具体来说,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把法制教育仅仅作为学校德育的一个组成部分。职业学校使用的关于法律的教材,几乎都是“思想道德与法律”的结合体。法律教育的内容不仅偏少,而且作为思想道德教育的一个次要的补充,整体上呈现出无系统、无规律、不全面,同时缺乏内在的连续性,往往众多的法律内容仅仅只有很短的篇幅,并且实践中往往一两节课泛泛地讲授完毕。重视“道德人”培养,轻视“法律人”培养,我们知道,有道德的人会因为不懂法而触犯法律,而无道德的人会因为懂法而不敢犯法。实践教育中,“重道德教育,轻视法律教育”实际上是本末倒置,是舍本逐末。
  其次,重法律法规课堂讲授,轻视理论与实际相联系。很多人认为,职业院校学生的法律教育,就是法律知识教育,是属于智育。在这样的教育指导思想下,多数中等职业学校,片面追求法律知识教育的广度,在课堂上“满堂灌”,争分夺秒地进行法律知识灌输,枯燥的讲解法律条文,力求最大限度地满足对实用法律知识的需求。这样的教育其实效果非常有限,一方面,我们知道中等职业学校法律教育只是道德教育的次要补充,课时本来就少,所教知识必然有限;另一方面,法律条文的灌输与枯燥讲解,没有与法律实际结合,这对于没有法律原理基础的中职学校学生来说,理解起来必然非常困难。因此法律教育效果必然大打折扣。
  第三,重法规直接灌输,轻视法律素养的培养。法律教育中,向学生讲解法条,是法律教育中必不可少的,但是法条的确立是在一定法律原则和规则之上的,这些基本的法律原则和规 则是我们在进行法律教育中是不能忽略的。枯燥的法律条文教育与讲授,必须以基本法律原则的了解为前提,必须与真实的法律现象与案例结合进行教育。否则直接灌输的后果必然是,学生无法理解,很快遗忘,法律素养的培养也无从谈起。
  三、法律教育新思路探析
  2009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已经发展到14427所,年招生规模873.6万人,在校生2178.7万人,随着规模的扩大,生源质量却下降明显,职业学校校园内学生打架斗殴现象也日益增多。所以说,职业学校作为一个复杂而又开放的社会系统,其学生法律素养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社会青年整体素质。因此,法律教育作为这一系统基本要素的教育内容,不能依然停留在法律知识的灌输和法律法规无趣的讲授,必须要随着社会发展与进步不断的改进。鉴于中职院校法律教育存在的问题,必须要有新思路来解决。因此,在法律教育实践中,要做到:简化法律条文,强化法律原则教育;简化道德教育,强化法治教育;简化理论教育,强化理论与实际相联系。
  第一,我们知道现代社会,仅仅进行简单的法律灌输已经无法真正的培养学生的良好法律素养,中等职业学校法律教育,要在向学校介绍我国宪法和主要部门基本知识的基础上,重点对学生的法律思想观念进行引导,帮助他们培养健全的法律心里,培养良好的法律素养法律知识运用能力。要做到“实际联系理论”与“理论联系实际”并重,在讲授法律制度与法规、分析法律现象的同时,加强学生的法律意识与法法律信念的培养,真正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而不仅仅是掌握枯燥的法律条文。
  第二,将法律教育与道德教育相分离,使之从德育的禁锢中解放出来。彻底改变“思想道德与法律修养”的课程结构,可以在不减少思想道德教育课时的情况下,增加法律教育课时;在不影响思想品德培养的同时,强化学生的法律素养的培养。而这不仅需要教育部门和职业学校改变传统观念,同时也需要从事思想道德与法律修养教育的教师们,积极转变教育观念,积极进行法律知识与教育的进修,为做好法律教育打好基础。
  第三,一定要将法律教育与真实法律现象与实际相结合,彻底改变当前仅仅进行法律条文灌输与讲解的教育现实。把学生拉到课堂外,去公安机关、法院、监狱等公安与司法部门,进行实地现场教育。同时积极改变法律教育仅仅只是由学校老师负责的现状,积极聘请有法律实务经历的律师、法官、警官等人员,到校园召开法律知识讲座,给学生们讲解法律知识,培养他们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真正做到法律教育与法律实际相结合。
  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数量庞大,法律教育的完善复杂而艰巨,必然需要一个过程。如果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法律教育与法律素养培养问题,那么必然造成数量庞大的法盲,如果学校又不加以管束,可能会积重难返,导致严重的负面社会效益。因此,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法律教育,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任重而道远,需要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司法机关、以及整个社会的重视和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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