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间房村土地纠纷问题的今昔对比


  摘 要:七间房村传统的土地纠纷问题主要是村民间的土地纠纷和家庭成员内部的土地纠纷,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七间房村出现了土地流转合同引发的土地纠纷和土地开发引发的土地纠纷。出现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村民欠缺法律知识、村民在相关政策理解上有困难、相关调解人员专业水平有待提高。基于这些原因,文章提出了一些建议:加强村民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加强对农业政策和相关法律的解读,提高农村调解人员的专业水平。
  关键词:土地纠纷;土地流转;法律素养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723(2013)12-0168-02
  农村土地纠纷的内容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变化。传统类型的农村土地纠纷的内容仅局限在土地的面积和作物收益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国家对农村土地的管理政策也发生了许多变化。1988年《宪法修正案》对宪法作了修正,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从而奠定了土地流转的合宪性地位。另外我国土地承包法明确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问题。这些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出台让农村土地的流转合法化,也使农村的土地纠纷问题出现新变化。2013年7月6号,我们法学院2010级12名同学在老师的带领下到辽宁省瓦房店市谢屯镇进行暑期社会实践,我们小组走访调查了谢屯镇七间房村进,对农村土地的纠纷问题有了一定的认识。
  一、传统类型的农村土地纠纷问题
  在七间房村委会的帮助下,我们开展了讨论会。通过咨询和查找资料我们了解到,传统土地纠纷的类型主要有相邻种植户的土地纠纷和家庭内部成员土地纠纷。
  (一)相邻种植户的土地纠纷
  通过咨询我们得知,这一类土地纠纷的主体是相邻土地的农户,纠纷的的内容主要集中在土地面积和庄稼作物上。农村土地的划分标志主要有界石和地沟两种标志。为了使这两种标志更醒目,通常将其做的很大,导致土地面积存在一些误差。另外,这两种标志都可以变动,界石可以移动,地沟可以重新挖建,容易引起土地面积纠纷。地沟是土地之间的过渡段,加上村内所种的作物相同,容易引起作物归属问题的纠纷,甚至会迁移到土地面积上,使问题扩大。
  (二)家庭内部的土地纠纷
  这里所说的家庭内部的土地纠纷主要是因家庭成员的死亡产生的。据七间房村村长介绍,大部分农民认为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是可继承的。依据我国土地承包法第31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可见,对一般耕地而言,可继承的只是承包收益,但由于农村地区的法制观念比较落后,村民在这一问题上存在误解。
  二、农村土地纠纷问题的新变化
  (一)新型的农村土地纠纷问题
  讨论会上,我们咨询了最新的土地纠纷问题。七间房村新的土地纠纷问题主要有两种:流转合同引发的纠纷问题和在土地开发过程中出现的纠纷问题。
  1.流转合同的纠纷。据七间房村村长介绍,当前农村土地经营模式的集约化趋势越来越明显,这就需要土地的集中,国家为了更好的适应这种新的发展形式,允许农村土地进行流转。这一过程中,合同是保障双方利益的重要依据。但大部分村民不了解合同法,其权益很难得到保障,易引发流转合同的纠纷问题。
  2.土地开发过程中的纠纷。农村耕地以平原地和山地为主,这两种耕地的耕作方便程度、产量、适宜生长的作物都不相同。在方便程度程度上,山地的面积较小,耕作难度大、成本高。在产量上,相同面积的平原地较山地而言产量高,不论依面积分配还是以同等价格流转都显失公平,这都是七间房村遇到的。制定一种公平的,让村民满意的标准成为难题。此外,土地集约化趋势越来越明显,农村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和土地开发也会采取集约化模式,七间房村也不例外。集约化经营管理对土地的集中一般都是划定区域。在划定区域范围内可能有不愿流转的的承包户,在区域外可能有愿意流转的承包户,这时一般由村委会出面将土地进行交换,如此就可能出现上述因耕地类型不同而引发的纠纷。据村长介绍,这是七间房村进行土地流转主要的阻碍之一。
  (二)农村土地纠纷问题出现的原因
  基于在七间房村收集的信息,结合以上分析,我们总结出三个农村土地纠纷问题出现的原因:
  1.村民的法律知识淡薄。大部分村民的知识文化水平相对较低,对法律了解较少。在农村土地开发的过程中,村民难以把握合同条款的合法性,自身权益很难得到保障。在合同纠纷问题中,村民同样可能因欠缺法律知识处于劣势,很难保证自身权益。同时因为法律知识的欠缺,村民难以理解纠纷的处理结果,导致纠纷难以解决。这也是许多纠纷长期存在的原因
  之一。
  2.农民对相关政策不了解。自国家允许农村土地流转以来,国家制订了一系列的政策对土地流转进行引导和管理。但政府发布的具有专业性的政策条文村民难以理解。所以,在不懂或是半懂的情况下实行流转就容易引发流转的不规范,从而引发纠纷。
  3.调解人员的专业素养有待提高。农村纠纷的调解人员主要由村委会和司法所负责,调解的质量与调解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有很大关联。当前调解人员的专业素养不足以应对农村土地纠纷的新变化,调解结果无法令村民满意,严重的还会损害农民的合法权益,使纠纷复杂化,甚至激化矛盾。
  三、相关建议
  (一)加强农民对法律知识的学习
  从我们走访调查的结果看,大部分村民的法律观念模糊,只有少部分村民懂法,这是引发农村土地纠纷重要原因,所以加强村民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十分必要。由于大部分村民不懂法,村民的文化水平不等,法律知识的专业性较强,所以村民教村民学习法律知识的方法和村民自主学习法律知识的方法都行不通。对此,我建议采取“带回来,请进来”的方法。“带回来”是指从村里挑选文化水平相对较高,法律基础相对较好的村民到村外接受较专业的法律教育,到学成之后将学到的法律知识带回村内普及。“请进来”是指请一些专业的老师、律师或是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到村里讲授法律知识,进行普法宣传。七间房村就是采用“请进来”的方法,村里每年请律师就村里的主要问题做讲座,这不仅有利于问题的解决,还能使村民从中学到法律知识。“带回来,请进来”的方法符合农村的特殊情况,有利于纠纷的解决和村民法律素养的提高。
  (二)加强对农业政策和相关法律的解读
  从走访调查的结果看,大部分村民对国家出台的政策和法律都不了解。政策和法律是对农村发展的一种引导和规范,如果不了解政策和法律,村民的行为会缺乏指导和约束,容易产生纠纷。但是政策和法律条文具有一定的专业性,村民难以理解,因此村委会有必要加强对农业政策和相关法律的解读。村内可以成立专门的解读小组,挑选语言表达能力较好的村干部为广大村民解读农业政策和法律条文,帮助广大村民理解。加强对农业政策的解读,有利于加强对村民生产活动的指导,有利于纠纷的解决和政策的落实,一定程度上还能加强村民对政府的监督。
  (三)提高农村调解人员的专业水平
  调解是解决农村土地纠纷的主要途径之一。随着新的纠纷问题不断出现,对调解人员的要求更高。为了让调解人员有足够的能力应对新的纠纷,相关部门有必要定期对村委会和司法所的调解人员进行定期培训以提升专业水平。七间房村的村干部会定期按照指示去参加培训学习,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婚姻法和土地法。对调解人员进行培训,能够提升他们的工作能力,从而适应不断变化的新情况。
  作者简介:董孟(1991-),男,大连大学法学院2010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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