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休息权实现困境及其应对措施研究


  (466000 周口师范学院 河南 周口)
  摘 要:劳动者休息权是我国宪法确立的一项基本权利。休息权的确立有助于维护劳动者的利益和尊严。我国对休息权的保障起步较晚,保障机制不健全,造成劳动者休息权被随意践踏。本文通过多个角度对实现劳动者休息权面临的困境进行梳理,对造成困境的原因进行分析,指出问题所在并提出保障劳动者休息权的一些有效措施。
  关键词:休息权;法律保障;措施
  在履行劳动关系的过程中,劳动者经过一段劳作后,为了自身的健康,提高劳动效率,依法享有休息、休假和休养的权利,这是休息权的基本含义[1]。劳动者休息权作为我国宪法确立的一项基本权利,其本质上属于人权范畴,世界各国一直高度重视对人权保障。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其实就是维护劳动者的尊严,承认人的主体地位,这样才能有效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然而,实际生活中,劳动者休息权的实现面临诸多困境。变相加班、超时劳动、过度劳动、法律制度缺失、劳动者维权意识淡薄等因素导致我国劳动者休息权成为最容易受到侵害的权利之一。因此对我国劳动者休息权实现困境及其应对措施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劳动者休息权的法律规定
  劳动者休息权是《宪法》直接赋予公民的最基本權利之一,同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也给劳动者休息权提供保障。《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在一昼夜或一周内从事生产或工作的时间,即劳动者每天应工作的时数或每周应工作的天数。《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第3条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那么工作时间之外劳动者每日有16小时,每周有 128小时的休息时间,每周周六周日是休息日[2]。一些特殊行业还存在集中休息时间,比如航空、旅游以及受突发情况制约的公安、消防等,这些行业的劳动者需要连续劳动,那么休息时间可以集中安排一段休息日。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元旦、春节等都是国家规定的全体劳动者享有的法定节假日。劳动者在节日期间应当获得休息。
  二、实现劳动者休息权面临的困境
  随着我国法制社会建设进程的加快,在法律制度方面对劳动者休息权的保护不断发展和完善,宪法、劳动法、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都对劳动者休息权进行了保障,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对劳动者休息权的法律保障体系。目的在于使劳动者享有使自己的体力和脑力得到恢复,以及拥有实现自我发展需要的时间,以享受生活和获得充实与发展的权利。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实现劳动者休息权面临诸多困境。
  (一)立法保障体系不够完善,导致休息权保护不力
  立法保障体系的不完善,是休息权得不到有效维护的重要因素。宪法和劳动法对休息权的界定不够清楚。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最重要的职责就是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休息权作为重要的人权,理应被宪法做出明确的保护。然而,在我国宪法对权利一般只做原则性的规定,执行力太弱,对休息权的规定只是一种宣示性质的号召,保护力度有限。
  在西方国家,劳动法的地位和作用仅次于宪法,体现了发达国家对劳动法高度重视[3]。然而在我国《劳动法》只是规定了休息权的一些下位概念,比如加班、休假、工作时间等,对休息权的概念没有明确提出。导致在宪法中保护力度就非常薄弱的休息权进一步被忽视。只有国家对劳动者的重视才会引起用人单位的重视,而国家的重视就体现在完善劳动者权利保障的细节立法上。
  (二)变相加班,导致休息权被随意践踏
  我国劳动法对加班有明确规定,而部分用人单位混淆视听,打法律擦边球,通过加班来延长劳动时间获得利润。劳动者加班频繁,休息权被随意践踏。
  一些用人单位经常将强制加班说成“自愿加班”,以此拒绝支付劳动者加班费。在日趋激烈的社会竞争中,劳动者的就业压力不断增大,在与用人单位的博弈中,劳动者一直处于弱势地位。所谓的“自愿加班”完全是劳动者迫于競争压力所致。在现实生活中,部分单位将自觉加班营造成企业文化,劳动者对来之不易的工作岗位十分珍惜,对于用人单位提出的无偿加班,劳动者无可奈何只能默默忍受。劳动者就业的竞争,除了找工作的竞争还有找到工作后在单位内部发展的竞争。很多企业领导把加班作为自己企业内部的一种文化来宣传,用来“暗示”劳动者为了前途多劳多得。这已经不是个别现象了,而是普遍存在于每个企业。企业的楷模都是多年来长期加班的员工,这种“勤劳的员工”被企业大力的宣传、表彰和弘扬。休息权被践踏的淋漓尽致。
  (三)超负荷劳动,劳动者过劳死频发,导致休息权难以有效落实
  加班过多,工作压力过大,导致亚健康、职业病与过劳死现象频繁发生。亚健康是一种随时可能从健康转化为疾病的一种健康低质状态。对劳动者来讲激烈的竞争使自己随时有被淘汰的可能性,加班与否都有压力。当压力不断增加,相当一部分人所感觉到的焦虑,就从一种普遍的情绪体验,变成精神障碍疾病。我国是一个职业病高发的国家,职业病对我国劳动者健康的侵害越来越大,并且职业病的类型也越来越多。我国很多工厂(比如富士康),如果劳动者每天正常工作 8 个小时,每个月只能拿到几百元的底薪,这些薪水难以维持生计[4]。如果劳动者想赚取更多的钱,就只能放弃休息和放松休闲娱乐的时间来选择多加班,进行机械性的劳动。企业都是过度追求利润,底层劳动者经常从事超负荷劳动,导致近年来很多工厂的员工因不堪超强劳动的折磨而自杀事件频发。
  (四)其他一些重要因素对实现劳动者休息权的制约
  经济条件是劳动者实现休息权的一个重要制约因素。首先,随着社会主义经济的飞速发展,物价上涨迅速,导致消费水平逐年提高,购买房屋和日常开销使得劳动者的各项费用支出大大增加[5]。基层劳动者的工资水平较低,这些微薄的收入既要维持生计,又要赡养父母教育子女,经济极度紧张。其次,工作是劳动者唯一的经济来源,为了获得领导的重视晋升职务,进而增加经济收入,劳动者不得不选择加班。最后,我国的社会福利欠缺,国家不能为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社会福利,劳动者的生活需要得不到满足就不得不依附于与用人单位不平等的劳动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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