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成因及其治理


  摘 要: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国有商业银行巨额不良资产居高不下。加入WTO后,银行业面临着新一轮改革与发展,而巨额不良资产严重制约银行业的改革与发展。目前学界对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成因尚无一致看法,对于化解国有商业银行巨额不良资产,也尚无十分有效的对策措施。本文从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现状入手,着重对其形成的原因进行探讨,进而提出一些建议措施,以期能对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问题的解决起到相应借鉴作用。
  关键词: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
  一、引言
  国有商业银行长期以来在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在支持经济体制改革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我国经济建设资金的主要筹集者和供应者。截至2014年8月,四家国有商业银行总资产达541937.72亿元人民币,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吸收各类存款占全部银行业存款额的绝大部分,并承担着全社会80%左右的支付结算量。由此可见国有商业银行在银行、金融体系中占有特殊重要的地位,它们的不良资产比例最大,产生的原因也更为复杂,而且国有银行不良资产比率的居高不下,已经严重影响到国有银行的深化改革与正常经营,针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具有较为普遍的指导意义。
  二、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问题的基本概述
  1.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概念及其分类
  所谓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简单的说就是银行不能正常收回或已收不回的贷款,俗称呆坏账。对于银行不良资产的划分,国际上尚无统一标准,我国目前有两种并行的划分方法:一是金融界所说的四级分类方法:以到期未偿还的时间划分为正常、逾期(贷款到期限未还的贷款)、呆滞(逾期两年以上的贷款)和呆账(需要核销的收不回的贷款)四类,按这种方法划定后三类为不良资产。另一种是由国际商业银行从风险监督的角度出发,对未到期信贷资产划分为五类:Pass(正常)、Special mention(关注)、Substandard(次级)、Doubtful(可疑)和Loss(损失),规定后四类贷款称为“有问题贷款”,而“不良贷款”指不能按协议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或者其他可接受的方式归还的后三类贷款,这是我国金融界正全力推广的五级分类标准。
  2.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基本现状及其特点
  截止到2013年四季度末,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余额为5921亿元,不良资产比率为1.00%,高于三季度末0.97%。其中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占据较大份额,如:农业银行的不良资产为1964.82亿,占据总资产的1.24%;中国银行的不良资产达1577.85亿,不良资产比率为1.02%。巨额不良资产的存在说明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问题依然严峻。面对这一现状,具有针对性的处置需从结合我国实际出发,首先需明确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特点:
  (1)与国际同业水平相比,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比重相对较高,且不良贷款数量大,涉及面广,不仅涉及到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而且涉及到政府、其他市场主体,具有广泛的社会性。
  (2)我国银行不良资产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其中政企不分以及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经营管理不善等体制问题是很重要的因素,除此之外,国家政策因素以及相关的法律不完善、监管不合理等方面也与其他国家有很大差异。
  (3)银企关系不明确。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都归国家所有,国有商业银行是国有企业最大的债权人和最主要的责任承担者,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问题的实质是国有企业的债务问题,是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不善、效益低下、缺乏竞争力等的综合表现,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债权和国有企业的债务问题是同一问题的两个方面。
  3.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所带来的危害
  大量的不良资产,降低了国有商业银行的盈利性、流动性和安全性,给国有商业银行加上了一把沉重的枷锁,使得国有商业银行难以正常运行,再进一步对国民经济造成消极影响,蕴含着巨大的风险:
  (1)最直接的是造成银行的资产损失,影响其正常经营活动。大量不良资产减少银行的资产存量,而资产存量制约着资金周转,使银行资金难以合理流动,易造成银根紧缩或存款滑坡,使银行无法通过贷款回收来增加头寸,严重情况下还会引起挤兑风潮,迫使银行破产倒闭。
  (2)对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构成威胁。大量的不良资产容易造成投资者对经济发展前景的不良预期,动摇投资者信心,减少投资活动,而且社会信用会随着企业互相拖欠贷款的风气逐渐恶化,资金的合理配置作用便无法发挥,使经济增长的速度缓慢。
  (3)不利于我国商业银行参与国际市场竞争,阻碍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与国际接轨。由于存在数额巨大的不良资产,使得国际权威的评级机构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评级很低,影响我国商业银行在国际市场上的声誉,在相当程度上制约了金融业的进一步对外开放。
  三、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成因分析
  1.宏观经济波动因素
  自2007年以来,整个宏观经济环境剧烈性的波动,加之政府执行宽松或紧缩的财政货币政策,金融体系自身就是具有不稳定性,同时也引起了企业行为变化,在经济繁荣期,银行放松贷款条件,企业非理性贷款急剧增多,投机行为加重,这时的利润预期是建立在股票、房地产、汇率等名义价值大大高于实际价值基础上,而当经济由繁荣转为萧条时,股票、房地产、汇率等价格的下跌不可避免地导致一部分企业经营亏损,甚至部分企业破产,这种具有投机性质的膨胀性泡沫一旦破碎,而企业的负债率较高,极易转变成银行的不良资产。
  2.政府因素
  我国商业银行资金的运用具有严重的财政化倾向,国有银行不良资产中的相当大的一部分,是由于政府的改革、政策调整造成的。首先,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对国有企业的流动资金和固定资产投资实行的是财政拨款制,1983年和1985年我国先后对上述两种拨款改为由企业向银行借款,1993年又取消了从销售收入中提取1%补充流动资金和税前还贷的政策,这些政策的初衷也许是好的,但由于相应的一系列制度安排的缺陷,这些政策实施的直接后果是把向国有企业提供资金的责任,由政府转嫁给了银行,为保证就业而补贴国有企业、为调节地区差距而向不发达地区转移资金、为拉动内需而要求扩大贷款规模等,政府行为边界过大,往往导致对国有商业银行经营行为的过度干预,如:为了避免许多老国有企业破产清算,国家要求商业银行对其进行政策性贷款,使国有商业银行的自主经营机制名存实亡,造成信贷资金财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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