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高压超深天然气井试气标准探析


  
【摘要】对高温高压深层气藏的勘探开发在不断进行,但与之相配套的试气标准体系的建设尚未完善,为完善高温高压超深气井试气标准体系,通过对我国石油天然气行业试气标准进行调研,发现并分析标准存在技术内容滞后的问题,作出为满足超深井试气要求的标准内容修改建议。
  
【关键词】高温高压 超深井 试气 行业标准
  
1 超深气井特点
  
井深超过6000m的井为超深井,其井口压力大、温度高,关井求压难度大,因此井下工具、管柱和地面设备要求很高。客观存在苛刻的试气条件,要求必须要有与之对应且成熟完善的高温高压超深气井试气标准体系。
  
2 标准适用性探析
  
调研我国10项与高温高压超深井试气设计、工艺相关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见附表),发现标准内容存在“条款多级引用”,以及针对于高温高压超深气井的“技术内容不完善”等问题。 2.1 标准条款的多级引用
  
标准中引用的其他标准条款已经过时。以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SY/T 6125-2006 气井试气、采气及动态监测工艺规程》[1]为例。在标准SY/T 6125-2006中“水、电准备”要求遵照标准《SY 5727-1995 井下作业井场用电安全要求》[2](已作废)中相应条款,但标准SY 5727-1995已被SY 5727-2007 [3](现行)替代;其次SY 5727-1995与SY 5727-2007中,对“电气装置的选择”的要求分别引用了标准JGJ 46-88 [4](已作废)与标准JGJ 46-2005[5](现行)中的相关条款,且标准J G J 46-88已被JGJ 46-2005替代。井场用电条款在标准SY 5727-2007中有改进后的新要求。标准JGJ 46-2005对施工现场配电箱电器装置选择也做出更详细的规范。“多级引用”导致了现行标准内容不能适应超深气井井场工作要求,此类问题应当加强注意。
  
2.2 标准内容不完善
  
通过研究现有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发现部分试气设计相关标准的内容能满足超深井特殊环境下的试气要求。以《SY/ T 5980-2009探井试油设计规范》[6]为例,标准中缺乏规范“测试前井筒评价”的条款。同样的问题也体现在中石油企业标准《Q/SY 53-2002 试油(气)试采设计规范》[7],及中石化企业标准《Q/SH 0178.1-2008试油(气)工程技术规范 第1部分:工艺设
  
计》[8]中。
  
超深井钻井周期长,钻井过程中对套管内壁的磨损程度大;井深较深,管柱受力与变形的敏感性大;进行地层测试时,套管的工作环境与载荷也会发生改变,容易导致井下套管变形、破裂,甚至挤毁。因此,在对超深气井进行测试前应当进行全面的井筒评价。
  
2.3 企业标准的可借鉴性
  
我国的各大油田公司针对所开发区块的地质特点制定了相应的试气企业标准。中石化试气标准主要针对川东北地区高含硫的特点,而中石油塔里木油田试气标准主要针对高温高压高产特点的气井。借鉴企业标准中针对高温高压气井试气的条款内容,可丰富试气行业标准。
  
在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中没有专门针对高压气井井口的技术规范,中石油塔里木油田企业标准《Q/SY TZ 0193-2007高压气井地面井口配套技术规范》[9],对高压气井采气井口装置、井下及地面安全阀等配套技术进行详细规范,适用于高压气井试气工作。标准《Q/SY TZ 0073-2001高压气井及凝析气井测试技术规程》[10]中对于凝析气井的测试技术规范,也可作为高压凝析气井试气标准规范的借鉴内容。3 总结
  
(1)为了指导开展安全、高效的超深井试气工作,相关设计、工艺标准应当与时俱进,建立内容成熟完善且适用于高温高压超深气井的试气标准体系十分重要。
  
(2)标准中存在条款的多级引用,引用条款的源头标准过时,影响标准的实用性;现有行业标准不能满足高温高压超深井试气的技术需求,标准内的规范条款还需进一步完善。
  
(3)企业标准中存在适合于高温高压超深井试气的规范条款,可以借鉴引用到现有行业标准中,或是另行制定具有针对性的行业标准。
  
参考文献
  
[1] SY/T 6125-2006气井试气、采气及动态监测工艺规程[S]
  
[2] SY 5727-1995井下作业井场用电安全要求[S]
  
[3] SY 5727-2007井下作业安全规程[S].
  
[4] JGJ 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S]
  
[5] JGJ 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S]
  
[6] SY/T 5980-2009探井试油设计规范[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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