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场失灵”看我国医疗改革问题及其完善途径


  摘要:我国的医疗卫生方面的改革己经进行了二十余年,尽管在卫生技术等一系列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医改中的新问题仍然不断出现,“看病贵、看病难”等问题依旧突出。医疗行业由政府主导还是由市场主导?相关争议仍然很大。本文主要从“市场失灵”理论来分析我国医疗体制改革,并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医疗改革 市场失灵 公共产品 政策 建议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国内经济得到了飞速的发展,社会发展也进入了一个关键时期。我国有人口占世界总人口数的22%,而我国在卫生方面的财政支出仅占世界的2%。在世界卫生筹资与分配公平性评估中,中国仅仅位列188。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逐渐成为当今中国社会逐渐增长的社会需求,医改中出现的矛盾也越来越明显,逐渐形成了对政府改革的实际压力。
  一、市场失灵理论
  市场失灵理论,是指市场对于资源配置的结果不能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即最有效率的状态。
  (一)医疗服务产品定位不准引起的市场失灵
  在当今中国,同时具备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纯公共产品是十分稀少的。医疗物品应当作为一种公共物品进行提供。而政府提供的产品大多是具有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即准公共产品。
  (二)市场竞争失效所引起的市场失灵
  行业垄断者凭借垄断优势,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掌握着定价权和产量配置的能力,进而使得价格和产出不符合社会资源优化配置的最终要求,进一步影响了市场对经济调节的行为,降低了资源配置效率,造成了市场失灵。
  (三)信息不对称所引起的市场失灵
  随着我国医疗卫生市场不断扩大,信息来源也逐渐多元,信息的收集和处理的过程更加复杂,使得市场内运作双方无法得到所有的信息。因此在医改过程中存在大量病情、医药等信息不对称的情况,而病人得到的信息更少,多为信息劣势的一方,
  二、我国医疗体制改革出现的问题及原因
  随着产权改革的深入,私营医院、民营医院大量涌现,政府将医院逐渐等同于企业主体,参与市场经济竞争。这导致医疗卫生改革产生了一系列新问题。
  (一)政府投入不足,公共卫生支出结构不合理
  医疗作为准公共产品,在市场失灵的前提下,更需要政府进行投入来保障公平性和公共性。然而在医改的投入方面,我国占GDP的4.3%,美国占到了14.7%。政府将医疗支出的80%用于城市医疗机构,且城市80%的支出又用于大医院。政府对医疗机构的投入,主要集中到县或县级以上的医院,而用于开展卫生活动的业务和公务费用却在逐年减少。因此,用在本应由政府承担的纯粹公共卫生服务方面的费用严重不足。
  (二)卫生资源分配不均,公平性差
  在医疗市场化的环境中,医疗资源更多的向营利性强的区域集中。调查显示,1990年一2004年间,国家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不断提高,居民卫生需求的不断增长不仅没有带来国民健康水平的显著提高,相反,在某些方面,尤其是传染病和地方病的防治方面还有退步。我国医疗卫生资源的80%集中在大城市,而另外20%的资源分散在农村,致使有些大城市所拥有的医疗卫生资源过剩,而绝多数农民却因缺乏必要的医疗卫生资源无法保证基本健康状况。
  (三)药价虚高严重,医疗机构公益性质减弱
  因为财政在医疗方面投入逐渐变少,政府开始鼓励医疗机构创收。政府所给出的“以药养医”等政策大大提高了医疗机构的积极性。由于市场在提供准公共物品时,无法保障效率、维护公平。在市场化的逐利过程中,公立医疗机构逐渐丧失了其本该具有的公益性质。这大大增加了患者的医疗成本。很多病人尤其是农村人口因为支付不起高昂的医药费和手术费而有病不敢看。
  三、我国医疗体制改革问题的改进措施
  在市场失灵出现时,无论是为了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还是为了实现社会公平,政府的有效干预和积极介入是任何国家医疗卫生事业取得进展的重要前提和必要保障。
  (一)加大政府财政投入
  政府财政需要注重医疗物品的提供,加大对于公共医疗体系的财政投入。医疗卫生产品是一种准公共产品,政府要通过补贴、购买等措施来干预医疗服务的供给。在近年来政府财政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政府应该善加利用,增加医疗物品的提供。
  (二)干预医疗卫生服务产品的价格
  在改革前期,实行政府指导性价格与市场形成价格相结合的医疗市场价格制度,根据卫生服务的不同特征来实行不同的价格,不同级别的医疗设施收费也需要有所差别,适当调整标准,减少大型检查治疗项目过高收费;到医疗卫生市场竞争机制较为完善时,实行市场价格形成为主、指导性价格为辅的价格制度,同时必须要加强政府对医疗市场价格的监管。
  (三)调整医疗卫生服务产品的地域分布
  在市场机制失灵的地方,正是政府最应该干预的地方。通过市场调节,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出现“过量”和“不足”现象并存。为缓解这一矛盾,政府要继续贯彻区域卫生规划,从而有效避免医疗卫生资源在市场机制的调解下过分向大城市和大医院集中,保证了医疗卫生资源的可及性。同时,让尽可能多的群体享受到医疗卫生资源,进一步体现医疗卫生的社会公平性。
  “医改”是个系统而复杂的过程,涉及到社会的多方博弈,参与的社会主体也较多,改革过程中也有多方面的阻碍,政府的错位、缺位和越位是导致使医疗领域陷入困境的重要因素。由此可见,政府在医疗卫生领域的转型定位显得更为重要。在未来医疗保障改革中公共服务型政府是我们最好的选择,也是我国政府合理而明确的定位目标。
  在市场起主要作用的的领域应当约束政府机构的权力,而在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等市场不能有效配置的领域政府要到位,不能缺位,这两者都有赖于改革的推进。这就要求我们建设一个满足公众需求的、具有服务意识的公共部门。这才是我国政府部门在医疗改革中的正确定位。
  参考文献:
  [1]易伍林,陆爱勇.医疗改革的政府角色反思[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07,11:729-730
  [2]黄克瀛.经济转轨与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J].当代经济研究,2006,07:5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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