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基迎国检 以“两基”迎“国检”为新起点推动贵州义务教育发展迈上新台阶

  义务教育发展关系到贵州的未来和希望。2001年,针对当时我省义务教育发展滞后的实际,省委、省政府作出了举全省之力实施“两基”攻坚的决定。在国家和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2006年我省“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100%,“两基”工作实现了历史性跨越。2006年以来,教育部和国家教育督导团多次派督学、专家到我省督导检查“两基”工作,给予精心指导,帮助我省进一步巩固和提高“两基”攻坚成果。今年国家教育督导团在审查了我省“两基”工作自查报告后,认为我省具备了接受国家督导检查的条件,并于6月14日至21日派出督导检查组对我省“两基”工作进行国家检查。教育部部长周济同志,教育部副部长、国家总督学陈小娅同志还在百忙之中出席了6月21日在贵阳召开的贵州省政府接受国家“两基”督导检查总结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周济部长、陈小娅副部长和国家督导检查组都对我省“两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省委、省政府十分珍惜国家对我省“两基”工作的督导检查,把这次督导检查作为提高我省“两基”水平的一次历史性的重要活动,作为深入推进“两基”工作的一个过程而不是“考核”、“验收”。督导检查活动开始之前我们就提出:这次国家对我省“两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我省来说只是一个逗号而不是一个句号,绝对不意味着我省“两基”工作就此结束。我省将把这次国家督导检查作为新的起点,继续坚持把“两基”工作作为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的首要任务来抓,认清差距,查缺补漏,不断提高我省义务教育发展水平。
  为什么我们要强调继续把“两基”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主要基于以下几点考虑:
  第一,虽然经过这些年来的努力。我省“两基”工作基本达到了国家的标准和要求,但还是低水平的。
  一方面,不少指标都是临界的,初中和小学师生比、生均校舍面积、生均仪器设备值等指标都还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我省还需要做更多的工作,付出更大的努力,一刻也不能松懈。如果稍有放松,一些指标马上就会出现反复,使“两基”工作前功尽弃。另一方面,与发达省份相比,无论是师资水平,还是办学条件,我省的差距就更大。提高人的素质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但只要这―代少年儿童都能至少接受义务教育,下一代接受教育程度再高一点,我省整个人口素质肯定就会有―个大的提升。
  第二,发展教育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
  我国历来有兴学重教的优良传统,历朝历代都是重视教育的,即便是在缺乏资金的情况下,也都十分重视办学育人,包括社会上很多有识之士自发兴学。历朝历代都这样,共产党执政就更要这样。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现在讲科学发展观、讲以人为本,归根到底还是要靠提高人的素质,如果教育搞不好,人的素质不提高,无论是以人为本还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都无从谈起。所以,近年来国家对教育的投入和工作力度不断加大,明确提出要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不管从哪个角度讲,发展教育,政府都责无旁贷,都应该克服一切困难,把教育这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办好,否则在历史上是过不了关的。
  第三,欠发达地区、生产生活环境较为恶劣地区办教育,关键是要解决人和钱的问题,接下来我省在这两方面面临的条件比之前还会更好一点。
  从解决人的问题方面看,随着我省省会贵阳通往全国七小时快铁交通圈、县县通高速公路体系、城乡供水安全保障体系等的加快建设和低保、医保、住房等民生工程的系统推进,我省基础设施条件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正在加快得到改善,这为推进义务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客观条件。由于我省交通条件正在加快改善,一些过去没有人愿意去教书的地方,现在已经有人愿意去了。去年我省组织招聘了15578名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报名人数与聘用人数之比达到3:1。另外,随着一系列民生工程的实施,老百姓的基本生活问题得到稳定解决,即便是困难群众,也都愿意送孩子去上学,这为我省更好地解决保学控辍等问题提供了有利的条件。从解决钱的问题方面看,由于国家的关心,这几年有些指标的解决是带根本性的解决,比如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我省原来较低,这几年国家提高标准,按统一标准,小学、初中都相当于翻两番,这就可以在相当一段时间内较为充足。并且贵州现在也完全不是“两基”攻坚启动时的经济状态,可以拿出更多资金用于发展教育,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工资待遇,妥善解决教育基础设施薄弱、师资力量不足、大班额等长期制约我省义务教育发展的问题。2006年至2008年我省预算内教育经费用于义务教育部分绝对额(含教育费附加)逐年大幅增长,三年分别为78.87亿元、106.66亿元、139.23亿元。为解决我省69所因地质灾害影响而威胁师生安全的学校整体搬迁问题,去年底省财政还专门安排了3.5亿元资金。随着流通等方面的条件不断改善,我省经济发展的步伐将不断加快,财政增收的潜力将更大,对教育的投入也必将不断加大。
  第四,目前国家无论是从战略层面还是从法律保障和具体操作层面,都为发展义务教育作出了系统的制度安排,创造了非常好的环境。
  国家明确提出要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并颁布实施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就义务教育普及程度、教育经费保障、师资配备、办学条件、教育质量、扫盲工作等作出了具体规定。特别是明确提出,各级人民政府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保证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50%用于农村义务教育;切实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总量调控与统筹使用,严格规范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核定和管理,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以保证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在国家和各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下,只要我们按照以上要求,依法依规去开展工作,充分挖掘潜力,不断拓展空间,坚持不懈地一步一步做下去,全省义务教育发展一定会取得更大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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